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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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施工,土地整治项目 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一、依据及适用项目,二、变更适用条件及适用原则,三、变更类型,四、变更审批程序,目 录,五、关于变更的一些重要规定,六、导致变更的主要因素,七、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依据 1、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 2000316号), 2、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 发2003122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一、依据及适用项目,(二)适用项目 适用于国家和省级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低丘岗地、土地复垦)和其他土地整治专项资

2、金的土地整治项目 。,说明: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鄂土资发2010114号),(一)变更适用条件 项目规划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可以提出变更。 1、项目规划设计确实不符合项目区实际,无法施工的。 2、项目规划设计不能满足项目实际要求,需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优化和 改进的。 3、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文物保护或生态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工程建 设等要求,需要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的。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需要对规划设计 进行调整的。 5、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项目区进行了部分

3、工程建设,为避免重复建设的。 (二)适用原则 1、严格控制变更,严格变更审批,严禁先变更后报批。 2、因地制宜、实事求是。 3、优化、完善原规划设计,节约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符合规划设计规程、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 5、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二、变更适用条件及适用原则,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三种类型 (一)一般变更 1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不超过13.33公顷(200亩)。 2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减少不超过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5%。 3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 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

4、原批准预算的3%。 (二)较大变更 1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大于13.33公顷(200亩)但不超 过33.33公顷(500亩)。 2新增耕地面积减少大于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5%但不超过10%。 3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内部调整工 程量和预算,预算调整大于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3%但不超过10%。 4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之间调整 工程量或预算,预算调整不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5%。,三、变更类型,(三)重大变更 1项目建设规模发生变化。 2项目区部分地块建设位置进行调整,调整地块面积超

5、过33.33公顷(500亩)。 3新增耕地面积减少超过原规划设计新增耕地面积的10%。 4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内部调整工程量或预算的,预算调整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10%。 5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单项工程之间调整工程量或预算的,预算调整超过该单项工程原批准预算的5%。 6增加、取消、移动原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或其设计标准发生显著变化的。 说明: 1 每个项目的单体工程变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超过一次的变更视为重 大变更。 2 因变更造成项目投资超出原批准预算的,由地方自筹解决;资金结余的,按原拨款 渠道返回。变更后

6、的新增耕地率不得低于该类型项目申报要求的最低控制指标。 对于四大工程内部和四大工程之间的调整,操作案例。,(一)一般变更审批程序。 由变更诉求方提出变更建议,经工程监理方核实签署意见,报项目所在地农场土地整 理机构审查后并申请变更。项目所在地农场土地整理机构组织现场踏勘核实,根据现场踏 勘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批准。变更批准后,变更说明、变更前后工程量、预算调整对比表、 现场踏勘报告和变更批准文件应及时上报省农垦局、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二)较大变更审批程序。 由项目所在地土地整理机构向省农垦局土地整理中心申报,省农垦局土地整理中心组 织人员对变更资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踏勘核实,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7、是否予以批准。 变更批准后,变更说明、变更前后工程量、预算调整对比表、现场踏勘报告和变更批准文 件应及时上报省农垦局、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三)重大变更审批程序。由项目所在地土地整理机构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省国土 资源厅对变更资料进行审查,组织现场踏勘核实,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是否予以批准。 省国土资源厅对变更备案资料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核实,对越权审批及审 批不实的内容一律不予认可,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未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变更,省国土资源厅在验收时不予认可。,四、变更审批程序,局土整中心,项目所在农场土整机构,上报,一般变更,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申请

8、,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局土整中心,项目所在农场土整机构,申请,上报,较大变更,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提出,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局土整中心,项目所在农场土整机构,申请,上报,重大变更,项目规划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提出,一、重大变更申请应提交一下资料: 1.项目所在地农场土地整理机构变更请示; 2. 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呈报表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7.1); 3. 项目立项批复和预算批准文件; 4.项目所在地农场土地整理机构、省农垦局土地整理中心一般变更和较大变更批准文件; 5. 项目变更说明; 6. 项目变更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对比表(附件7.2);

9、7. 建设任务变更统计表(附件7.3) 8.项目变更前后变更部分规划与预算; 9. 项目变更前的原现状图和规划图、变更后规划图、规划变更对比图(图中附工程量变更统计表); 10. 项目单体工程设计标准发生变更及新增加的单体工程,应附变更前后单体工程设计图; 11. 项目变更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意见和公众参与意见; 12. 项目变更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完整的变更报告案例 说明:规划调整占原规划30%以上的,需重新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文本、预算书及图册。 一般变更和较大变更资料参照上述规定编制。省农垦局土整中心将重大变更申报资料纸 质材料一份送省厅,同时在远程报件系统中申报电子报件。,五、关于变更的一些重

10、要规定,规划设计变更资料,重新编制的规划设计文本、预算书、图件,规划调整占原规划30%以上,规划设计变更资料,变更请示,变更说明,其他相关资料,变更表格,原规划设计批复,重大变更,重新编制的规划设计文本、预算书、图件,二、变更应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村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 ,遵守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的有关条款。 三、 变更设计应当由原规划设计单位承担。经原规划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承担单 位也可以选择其他经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完成 变更设计,并对变更设计承担相应责任。 四、不得借变更之名偷工减料、降低质量标准、套取工程施工费获取

11、利益。经批准变 更的工程,原则上不得再次变更。 五、项目变更后的工程实施,原则上由项目原标段施工合同单位承担。 六、由于项目原规划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失误导致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且造成损失的,规 划设计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七、由于施工单位施工不当引起的变更,其废弃工程不予计价,返工或变更工程超过 原相应工程合同价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返工或变更工程不得降低工程质量标 准,不得延误合同工期。 由施工单位失误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省国土资源厅可根据情况取消其 登记备案资格。 八、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越权审批变更,严禁先实施后报批。未经批准变更的建设内 容,一律不予验收

12、。因未经批准变更造成项目不能验收的,项目所在农场不得再安排新的 土地整治项目。,九、 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其预算变化纳入决算;未经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其预 算变化不得进入决算,项目竣工决算评审一律不予认可。 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建立健全规划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对规划设计变更严格把关 。因弄虚作假、擅自变更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六、导致规划设计变更的主要因素,测量不到位,规划设计不到位,选址不当,实施单位参与不够,农民期望过高,行政干预,变更的主要因素,变更内容不合理或无法核实,变更内容多,虚假变更,变更后建设任务减少,建设标准、质量降低,变更资料质量差,以施工图设计代替规划设计变更,变更的主要问题,七、当前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The end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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