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管理工伤申报和工伤待遇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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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节:工伤申报和工伤待遇简介,http:/ 80后男人制作,2,工伤及伤残等级申报 工伤待遇标准和算法,本节学习目标,3,开篇案例:工伤纠纷的案例,本案例学习目标 工伤相关待遇标准和计算方法。 案例背景介绍 甲女士, 2008年08月26日入职台资一家电器公司,2008年12月10 日由装配车间被调往注塑车间工作,2009年08月21日下午上班时间突然晕倒, 送往市人民医院重症ICU,后被认定为职业性重症中暑视同工伤处理。2009年12月04日年满50周岁, 由其子到公司代办离职手续。从2009年08月21日入院到2010年8月20日甲女士一直在人民医院重症ICU治疗,2010年8月21日转

2、入市人民医院康复科,2011年8月26日回家休养,2011年9月5日病情加重转入市人民医院急诊ICU,经抢救无效2012年3月27去世,被社保局认定为工亡。 甲女士住院期间,其相应的医药费社保局均有按照规定报销、甲女士工亡,社保局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八百多元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四十多万。,4,案例仲裁经过,甲女士去世后,其家属向仲裁庭提出,该台资电器企业需要向向甲女士支付以下费用: 拖欠停工留薪工资2000元*31个月=62000元; 停工留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2000*25%=15500元;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000元*11=22000元; 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

3、4个月=8000元; 拖欠2008.810月份,2009.68月份的高温补贴900元; 医药费19336.89元; 拖欠医药费导致的停尸费150元*30天=4500元; 住院护理费100元*30天*31个月=93000元; 交通费1000元*31个月=31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30天*31个月=46500元; 生活护理用品费1200元*31个月=37200元; 加强营养费1800元*31个月=55800元; 康复轮椅费850元;,5,请你思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版),甲女士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哪些地方不合理?,6,我们先学习,学习之后再

4、回答这个问题:,7,这家台企回复如下:,1、拖欠停工留薪工资(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2000元*31个月=62000元; 答复: 2009年8月21日至12月04日之前,公司有按照工伤医疗期待遇的规定支付甲女士工资。(按停工留薪前的平均工资计算,并有工资支付凭证),但2009年12月04日之后,公司不需要再向甲女士支付任何停工留薪工资,理由如下: 根据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甲女士已经达到法定规定年龄,与该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了。 甲女士达到退休年龄,其劳动合同不存在需要延续的条件。 2、停工留薪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2000*25%=155

5、00元; 答复:没有停工留薪,何来的补偿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3、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000元*11=22000元; 答复:不予支付,其理由如下: 其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是:2008年08月26至2009年08月25日,在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范围内。(有相应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时效是1年,在2012年提出2009年8月21日没签劳动合同,已经超过法律时效,劳动仲裁不予受理。,8,这家台企回复如下:,4、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000元*4个月=8000元; 答复:公司不需要向甲女士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理由如下: 2009年1

6、2月4日,因甲女士达到退休年龄,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终止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无论该员工享受不享受养老保险,均无需向甲女士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5、拖欠2008.810月份,2009.68月份的高温补贴900元; 答复: 2008年8月至10月,甲女士在装配车间上班(车间安装有空调),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车间温度根本没有超过33度 ,故没有高温补贴。 2009年6月至8月的高温补贴,已在甲女士工资发放(有相关凭证)。,9,这家台企回复如下:,6、医药费19336.89元;

7、答复: 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药品和诊疗项目时,主诊医生按规定向参保人说明,参保病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选择,确认使用的在社会保险自费项目签字单上签名确认。 甲女士,相关医药费,属于社保支付范围内的,社保有按照规定支付医药费。 “自费药”部分: 第一、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甲女士需要使用“自费药”需要通知所在单位,并与所在单位协商,经过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甲女士在住院期间,在企业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使用“自费药”,并且公司已经为其垫付4万元的医药费,同时公司并提醒甲女士家属,如果要使用“自费药”部分,需要向公司协商,需经公司书面同意,但甲女士家属,

8、仍然我行我素,所以甲女士私自使用“自费药”,是甲女士个人行为,由甲女士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希望追回已经为其垫付4万元的医药费。,10,这家台企回复如下:,7、拖欠医药费导致的停尸费150元*30天=4500元; 答复:该企业没有拖欠医药费,当然也不用支付什么所谓的停尸费。 8、住院护理费100元*30天*31个月=93000元; 答复:住院护理费分两种, 一种是ICU的,这个需要医院的专业护士护理,费用有社保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另外一种是普通护理的,2010年8月21日至2011年8月26日 甲女士在市人民医院康复科期间的护理费,该公司已经按照不低于护工收入的标准支付了相应护理费。(并有相应的支

9、付凭证) 9、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30天*31个月=46500元; 答复: 2011年1月1日之前公司有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 2011年月1日之后,按照工伤医疗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社保已经按照相关标准支付,该公司无需再支付。 10、加强营养费1800元*31个月=55800元; 答复:该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社保和公司均不用支付。,11,这家台企回复如下:,11、生活护理用品费1200元*31个月=37200元; 答复:该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社保和公司均不用支付。 12、交通费1000元*31个月=31000元; 答复:公司无需向甲女士支付交通费用,理由如下: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10、,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的,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要的交通食宿费,按照东莞市标准支付。因为甲女士在统筹地区内就医的,所以公司无需支付任何交通费用给甲女士。 13、康复轮椅费850元; 答复:该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社保和公司均不用支付。,12,本案例学习目标回顾,1、工伤申请的流程,工伤伤残等级评定的申请流程。 第一步:明确工伤认定范围。 第二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时限内申请。 第三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四步:领取工伤认定书。 第五步:评残(如果伤势严重)。 第六步:领取相关待遇。(分两种情况:在职领取部分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例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11、金),视具体情况而定。),13,本案例学习目标回顾,2、工伤相关待遇。需要以下费用的支付条件和算法: 医疗费 康复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市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停工留薪 护理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丧葬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4,五险一金:企业职工参保险种,15,五险一金:社会保险缴费基础及费率,16,申 請 書 本人在可自由的意志下做出负责的决定,并特向公司申請: 我_,工號_,身份證號碼_,決定只参加工 伤保险,不愿意参加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請公司不要代扣缴个人需要承担的社保费 用。本人保證所提供的身份證件資料真實、有效,且已在原公司辦

12、理工傷停保手續。 此事项是我在可自由选择的情形下做出的決定,与公司无关,并自愿放弃向公司提 出:“公司未为员工投保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而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及要求经济补 偿”的权利。 签 名(盖印):_ 年 月 日,只參加工傷保險申請書,17,关于生育保险(了解),申领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的条件: 1.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 2.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3.生育时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年以上; 4.2009年1月1日后生育。 注意:非东莞户口,也可以申请生育保险。 登记对象 1、本市户籍符合计生政策怀孕

13、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携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有效证件(结婚证、身份 证、户口簿等)、围产保健资料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社区)计生办办理一孩生育登记手续。 2、非本市户籍符合计生政策怀孕的已婚妇女,应在怀孕三个月后、生育前持有效准生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双方结婚证和身份证、户口簿,在现居住地村(社区)申报登记人 口计生信息,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18,关于生育保险,申领生育待遇所需资料: (1)医疗收费收据(发票)原件; (2)出院诊断证明原件; (3)广东省内户口: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广东省内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14、材料(如准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独生子女优待证明复印件(女方申领待遇可无,男方申领待遇必须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7)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有银行账号的参保人除外); (8)身份证及社保卡复印件; (9)其他资料(如: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出院60天内可到东莞市各镇区的社保分局办理。,19,生育保险待遇,20,东莞市工伤认定指南,21,主要法律依据有哪些?,1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的决定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 2011年1月1日起施

15、行) 3 ,22,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23,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16、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5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24,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上述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情形,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25,1什么时间内申请?,单位申请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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