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顺平县政府网站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公开指南》查阅场所(县档案局)查阅一、顺平县政府信息分类顺平县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县政府及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二、顺平县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一)顺平县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二)编排体系描述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3.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三、顺平县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一)主动公开信息1.主动公开范围顺平县政府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县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地点:县档案局3.主动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顺平县政府将自信息产生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顺平县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顺平县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1.受理机构顺平县政府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顺平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股;办公地址:顺平县城平安街 3 号;邮政编码:07225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0312-7616801;号码:0312-7616801;电子邮箱:spzfxxgk@163 .com 。
2.公开范围申请人需要顺平县政府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四条关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3.公开程序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申请公开顺平县政府信息,应填写《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顺平县政府网站上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2)申请的方式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顺平县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网上发送即可②通过信函、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③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顺平县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 15 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第四,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第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第六,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收费标准及减免规定本单位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收费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5)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四、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见下表)顺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表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 号码 电子邮箱县政府办信息股平安街3 号9:00-11:30,14:00-17:000312-76168010312-7616801Spzfxxgk@五、救济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顺 平 县 人 民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目 录类 别 描 述 页号地区(行业)介绍 本县整体情况的概要介绍机构职能 县政府的组织机构信息,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下属行政机构的职能分工县政府及部门领导的简历、分工概况信息领导信息县政府及部门领导的活动及讲话计划总结 县政府及部门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总结计划总结发展规划 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文 公 文 县政府及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 县政府及部门的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自身建设等重要政务活动的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告公示 县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公告、公示工作动态统计数据 本县综合性和阶段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政府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专项经费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监管)情况,重点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和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情况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财政信息政府投资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事项信息社会救济保障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其他需要梳理的信息顺 平 县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 传 真公民电子信箱机构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信息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地址 邮 编法人或其他组织 联系人电子邮箱 传 真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信息申请时间 年 月 日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申请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纸 质□ 电子邮件□ 光 盘□ 磁 盘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邮 寄□ 快 递□ 电子邮件□ 传 真□ 自行领取□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选 填 部 分所需信息情况所需信息编 号所需信息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