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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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赵 耀 2012年6月,财会201117号,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月十八日,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指导意见,鲁财会【2012】8号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鲁政发2009127号)等 省 财 政 厅 省 中 小 企 业 办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工 商 局 山 东 银 监 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授课提纲,第一篇:总则 第二篇: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第三篇:外币业务 第四篇:财务报表编制,第一篇 总则,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1.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需要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小型实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1+38,小企业会计准则,Standards convergence,2.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的需要 我国477万户企业中,小企业数

3、量占97.11%、从业人员占52.95%、主营业务收入占39.34%、资产总额占41.97%。 2002年6月全国人大发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 200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1年10月财政部发布小企业会计准则,3. 提高小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操作的可行性、减少了职业判断和主观性,能够使提供的信息更客观、真实; 减少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报税。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融通资金,有利于改善企业形象。,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1.制定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体法模式 小企业不再单独制定一套会计准则 分立法模式 单独制定一个准则,

4、所有与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这个准则上。,3. 提高小企业管理水平的需要 小企业会计准则加强了操作的可行性、减少了职业判断和主观性,能够使提供的信息更客观、真实; 减少了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有利于报税。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融通资金,有利于改善企业形象。,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定位,1.制定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体法模式 小企业不再单独制定一套会计准则 分立法模式 单独制定一个准则,所有与小企业有关的问题都集中在这个准则上。,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采用分立法模式 3. 我国的选择 基本准则是纲,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基本准则框架下的两个子

5、系统,分别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 我国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采用分立法模式,,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4.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企业规模,包括非企业性组织); (二)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11 年6 月18 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6、300号):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规定了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举例如下:,四、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企业规模,包括非企业性组织); (二)小企业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经国务院同意于2011 年6 月18 日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规定了十六个行业中型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型标准。举例如下:,(三

7、)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四)小企业中的三类例外情形, 这三类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执行本准则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2号)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国务院令第121 号)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 ) 规定,凡是证券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企业,不管规模大小,都应遵循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类小企业,具体包括以下五种类型: 1.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小企业。 2 .已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公司债券的小企业。 3.已经发行企业债券

8、的小企业。 4 .已经在境外股票上市的小企业。,5.预期在上海或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的小企业和预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的小企业。主要包括: (1) 作出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上市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2)作出准备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意图或计划的小企业。 (3)正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4)正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报送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小企业。 (5)正在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 报送拟发行企业债券(或公司债券)申请材料的小企业等。,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共同的特点

9、是: 以不同方式受托持有和管理他人的资金,并且对委托人都负有保证资金安全和收益的责任和义务,受到法律和政府的监管,其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这些外部使用者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包括:非上市小型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小型基金, 如小型投资基金等。,3.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四条规定:只要存在子公司的企业, 不论规模大小, 都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第十二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提示】母公司和子公司均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不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10、依照国外法律设立的企业。即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是外国企业,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子公司,如果在企业规模上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属于小企业,该小企业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执行本准则。,五、小企业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小企业一旦发生了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 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1.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

11、会计政策, 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 2.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 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 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点。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2.明确了转换的时点: 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

12、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原则:“ 从高不就低”。 1. 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就不得再转为执行本准则。 2. 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 从经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 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六)小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由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 】3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六、小企业会计

13、准则主要亮点 简化会计核算要求; 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一致;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协调,(六)小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由本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 】3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原则:“ 从高不就低”。 1. 我国所有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都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不得选择;小企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但一旦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 就不得再转为执行本准则。 2. 即使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

14、司由于生产经营变化, 从经营规模上变为小企业,或从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的小企业, 都不得从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本准则。,(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 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点。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2.明确了转换的时点: 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 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1.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

15、的会计政策, 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 2.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 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五、小企业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协调,(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小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套期保值业务,如果小企业一旦发生了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参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 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1.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对同

16、一项交易规定了不同的会计政策, 小企业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比如长期股权投资。 2.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都对同一项交易作出了规定, 小企业也不得在其中进行选择。 例如,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都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 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应执行的会计标准; 2.明确了转换时点。 (四)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1.明确了转换的前提条件。 2.明确了转换的时点: 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五)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原则:“ 从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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