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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力设施保护专项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电力设施长效运行,按照滕综字20xx4号文件精神,经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2个月的集中整治影响防碍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这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两大战略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枣庄、滕州市保护电力设施暨反窃电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构建党委、办
2、事处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格局。二、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确保街道内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保护区各类障碍清除率100%,不发生人为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停电事故,不发生因盗窃、破坏引起的运行线路和在建线路倒杆、倒塔案件,不发生冲击变电站和电力要害部门的案件,不发生非法阻碍电力重点工程建设的事件。三、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北辛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供电部门配合,社区及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整治活动时间:5月15日起至7月15日结束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今年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不予赔偿;已经签订电力线路保护协议后栽种的树木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线路在前,树木在后的一律移栽或砍伐,不予赔偿;线路运行前存在的树木按照枣庄物价、经贸、土地联合下发的20xx年98号文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并进行及时砍伐;电力设施保护区障碍物清理完毕后,街道综治办和供电站要立即与有关村委会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协议书,以确保本次专项集中整治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