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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xx年社会救助执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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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16年社会救助执行情况汇报县民政局2016年社会救助执行情况汇报加 强社会救助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本出发点,社会救助担负着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发展任务为此我县坚持将社会救助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 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了与卫生计生、教育、规建住保、人力资源等部门救助信息互通,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开展社会救助一、2015年社会救助执行情况  (一)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2015年7月1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40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220元/月/人,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 累计月人均补助从195元提高到230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从90元提高到110元2015年全县农村低保累计保障46249人次,发放 资金420万元,城市低保累计保障13830人次,发放资金278万元,累计保障人数包括了2015年7月1日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前低保保障人数二)特 困人员供养救助2015年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550元/人/月,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105人,分散供养五保老人234人,供养标 准280元/人/月。

全县五保老人、城镇三无人员、孤儿由民政医疗救助金解决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医保,医疗费用全部由民政医疗救助给予解决三)受灾人员救助采取主动发现与个人申请原则,将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2015年全县临时救助3570人次,救助300万元,其中:温暧过冬临时救助1999户3466人次,救助资金270万元  (四)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落实农村低保对象“一占式”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时到位,同时做好其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全县城乡医疗救助12054人次,救 助525万元,其中:累计住院救助3639人次,救助资金436万元2015年全县资助参合人员8389人,资助救助资金84万元2015年12月将 城市低保184户192人全部纳入城镇医疗参居资助范围,资助资金84480元  (五) 慈善爱心社会组织救助2015年争取社会组织参与慈善救助行动,六个社会组织慈善救助爱心行动,筹集社会救助资金43.8万元,资助困难群众184人, 其中:受心宝马基金资助困难学生5人,金额2.5万元;天行健帮困助学活动资助困难学生9人,金额3.3万元;福彩助学行动20人,资助金额8万元;前海 人寿助学行动资助困难学生5人,金额2.5万元;“万向心●浙江情”慈善援助因难群人众115人,金额23万元;“四川慈善情暧万家”行动救助困难群众30人,金额4.5万元。

   (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民政救助站全年共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31人,救助资金30万元同时指导乡镇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下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60万元,专项用于基层乡镇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七)殡葬改革救助2015年全年申请殡葬救助10人,救助资金13500元,其中:生态葬救助2人,救助资金6100元  (八)优抚对象救助:为1025名城乡优抚对象资助参合参保,资助金额10.73万元,全年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73人,救助金额21.54万元,对25名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进行救助,救助资金2.8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制 定出台了《xx县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申请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 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社会组织救助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实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 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县民政局综合协调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县规建住保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扶贫移民局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建 立完善最低生活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落实联络人员和协商制定救 助申请、受理、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

及时召开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沟通交流工作情况, 分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对策及改进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平台在各乡镇、社区 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统一、规范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和社会救助项目、申请、办理程序公示栏专人负责受理和转办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并开展政策咨询、引 导办理,确保社会救助对象求助有门、及时受助制订服务标准,统一窗口标识,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做到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 墙、监督投诉上墙积极拓展完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功能,各乡镇、社区社会救助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 助外,还要协助受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司法救助等工作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主管部门的,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 理三是统一救助程序、加强沟通协同,采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主动发现救助与申请救助相结合,实行一表登记申请救助,服务窗口具体转办落实,跟踪检查督 办等措施落实社会救助政策  (二)落实“8+1”救助政策,做好民生社会救助帮扶五项具体工作   1、 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制度。

一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实施惠民工程,落实“走基层、化矛盾、办实事”,实施惠民 工程,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推动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促进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目标,彻底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 的“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政策保”等问题,实现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补尽补,还原了低保政策本来面貌,基层干部群众对 低保政策救助程序有了清晰认识经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后,到2015年12月全县农村低保357户416人,城市低保184户192人二 是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15年7月1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从330元/月/人调整为40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从165元/月/人调整为220元/月/人,全县城市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差从195元提高到230元;农村居民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差从90元提高到110 元三是建立常态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制度坚持核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变,申请评议审核公示程序不减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与排查筛选相结合确 定拟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分类处理与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将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及时将生活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中因重 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家庭因突发性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因难的、已纳入精准扶贫困难对象,按城乡低保程序进行申请审批享受低保,2015年底经个人申请、 评议、公示新增低保233户251人   2、 及时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是落实农村低保对象“一占式”救助,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及时到位全额救助精神类病人的全部医疗费,同时做好其他困难群众 医疗救助资助农村困难群众及残疾人参合,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报销的困难,2016年城市低保全部纳入了参居医疗资助范围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全年 度最高医疗救助标准达到8000元/人,全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比例达69%   3、 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采取主动发现与个人申请原则,将因灾、因病、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临时救助按照1000元、2000 元、3000元三个等级进行救助,经申请、评议、核实分类进行救助,确保临时救助面广、及时、主动、适当做好2015--2016年春荒冬令救济,筹集 资金270万元,下拔春荒冬令救济270万元和物资(棉被1500床、电热毯400床,棉衣200件),对全县1999户3466人次困难群众提供过冬救 助帮助。

4、 实施困难残疾人多项救助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全县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符合低保条件困难群众360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15年全县建立了一、二 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00人170万元,其中一级残补贴80元/月/人,二级残补贴50元/月/人,形成一、二 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量服帮困四个方面互补救助制度   5、 完善养老救助帮扶体系建设一是2015年完成3个农村敬老院1个社会福利中心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提升了全县养老服务水平,启动了民营养老院建设,完成100张床位任务二是依托村委会建设完成了8个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资金24万元三是为3389名80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农村实行村老协会 负责提供必要服务,城市规划区由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组织实施四是完成了1个农村2个城市日间照料建设,补助资金21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功能,提 升服务水平,为留守老人、儿童、残疾提供更好服务五是提高集中供养五保标准,2015年将供养标准由原来400元/人/月,提高到550元/人/月六 是落实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全县纳入高龄补贴3507人,累计发放高龄补贴222万元。

形成了政府集中供养、个人分散养老、民营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 务、日间照料服务五位一体养老体系  (三)精准帮扶精准救助困难群众,推动生活困难群众灾后重建和精准扶贫双攻坚   1、 抓好“4.20”灾后重建中农房重建困难户重建帮扶帮扶750户因难群众农户重建按期完成了灾后农房重建,红会为750户困难群众提供2万元/户重建帮 护资金,资助资金1500万元;完成48户特困群众农房重建,除享受重建补助资金,政府全额资助代建,全县资助特困户建房资金203万元,并筹集资金30 万元购置生活所需家具用品同时动员基层干部为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差48户重建户投工投劳帮助建房   2、落实扶贫攻坚政府兜底政策将符合城乡低保、五保、城市三无、孤儿、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政府兜底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据统计到2016年第一季度全县已纳入扶贫攻坚兜底户398户605人,落实医疗救助扶贫372户391人三、存在主要问题虽 然我县在社会救助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救助水平、救助方式、救助标准离群众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困难群众经济收入核定难度较大,农村低保 还未实现分类补差,目前农村低保补差标准还是统一的110元/人/月;二是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规定不适应当前困难群众要求,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救助标准,救助 方式,救助程序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有差距,呈现“二元化”状态,虽然2015年7月1日全市调整了低保保障线,由原来1980元/ 年调整为2640元/年,但离扶贫线2800元/年还差160元/年,客观上造成了个别精准扶贫户无法纳入政府兜底范围。

四是大病医疗救助还未有实质性进 展,2012年我县就已经纳入全省31个县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县,同时出台了《xx县重特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23种重特大病纳入了重特大医疗救助范 围,救助标准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但由于医疗救助资金不足,相关救助政策不明确,重特大医疗救助开展缓慢,目前救助还是主要参照一般医疗救助标准最高8000元封底救助还有部份困难群众要求就医前进行医疗救助,但是受现有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管理规定限制,开展就医前医疗救助无政策依据,存在救助难的 问题五是困难群众对殡葬改革救助意识不强,虽然县上出台了殡葬改革救助文件,民政部门和各乡镇大力进行宣传,但是到乡镇和民政部门申请殡葬改革救助还很 少,困难群众传统土葬理念没有得到彻底改变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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