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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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违约责任,教学目的:通过讲授掌握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不可抗力免责本章重点和难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第一节 违约责任概念,一、违约责任概念、特征责任是违反义务的结果。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是违约的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是违反有效合同的责任。,二、一般构成要件: 1. 违约行为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不存在法定

2、的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第二节违约行为,一、概述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客观表现。没有违约行为,就不会有违约责任。没有违约行为,违约责任就成了空中楼阁。违约行为的表现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二、重大违约与轻微违约 重大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使相对人的主要利益不能得到满足。轻微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使相对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但并不影响受损害人从合同中获得主要利益。,三、预期违约违约行为可以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一)概念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至或者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不能履行合同。(二)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1、违约的时间不同2、违约的形态不同:实际违约的

3、形态有不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等,预期违约一般表现为对整个合同的毁弃。3、实际违约已经是一种现实,预期违约是一种现实危险。,(三)预期违约的表现1、明示毁约(1)毁约是自愿地、肯定的、并不附条件地提出毁约的表示。(2)毁约方必须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即为根本违约。(3)明示毁约需无正当理由。(4)必须是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2、默示毁约(1)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2)一方对另一方的行为的预见须有确切的依据。(3)被要求提供履行保证的一方不能在合理的期间内提供充分的保证。,恒通商场与瑞达电器集团于某年11月份订立了一份空调买卖合同,约定由瑞达电器集

4、团于第二年的5月底交付立式空调500台给恒通商场,每台价4000元,恒通商场向瑞达电器集团交付30万元定金。第二年3月,气象部门纷纷预测今年将持续高温,瑞达电器集团的立式空调被订购一空,且订价达4500元每台。3月底,瑞达电器集团给恒通商场发了份函,声称无法履约,要求取消合同。恒通商场为了防止瑞达电器集团向他人交付货物,于4月2日将瑞达电器集团诉至法院,要求其实际履行合同,如不实际履行,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赔偿其利润损失,以及支付违约金。瑞达电器集团辩称,合同未到履行期,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案例8-2-1,某年2月,某大学教师谢某将自己编写的一本专著自费委托某出版社出版,急着评职称要用。双方签订

5、了出版合同,合同规定:出版社负责出版并印刷,书稿交付出版社后四个月内出书,谢某共支付出版和印刷费22000元,交付书稿时先预付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谢某如约支付了5000元定金。同年3月,出版管理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出版社经营管理混乱,有严重违反财政纪律的行为,于是有关主管部门责令该出版社无限期停业整顿。同年4月,谢某获悉情况后,遂向出版社要求解除出版合同,遭到出版社拒绝。出版社声称:该专著已列入出版计划,书号也已安排,一旦停业整顿结束,便会立即安排出版工作,如谢某执意解除合同,将构成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争执不下,遂诉诸法院。,四、实际违约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当事人不履

6、约合同义务或者履约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合同责任。(一)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能够履行而单方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其既可是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给付义务,也可是拒绝受领对方的给付。(二)履行不能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 (三)不适当履行主要指标的物的质量含有瑕疵,也可以指履行的数量、规格、方法、地点等不符合要求,(四)履行迟延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债务人迟延和债权人迟延(迟延受领)(五)提前履行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第三节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7、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一)继续履行的含义继续履行有时也称为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这种违约救济方式,是债务人未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请求法律强制其按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四)继续履行的适用条件存在违约行为 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五)继续履行的排除1、法律不能:特定的标的物已经被他人善意取得;强制继续履行侵害债务人的人身自由;债务人破产;2、事实不能:特定标的物灭失;债务人实际丧失了履行能力3、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4、履行费用过高5、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要求履行,二、修理、重作

8、、更换、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一)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二)减少价款或者报酬(补救措施) 采取补救措施与赔偿损失可以并存。,三、赔偿损失 (一)赔偿损失的概念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时,以金钱或实物弥补被违约人损失的责任。(二)赔偿损失的条件 1,当事人有违约行为2,因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害3,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

9、或有过错,(三)赔偿损失的范围,1、损失区分为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2、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可得利益3、完全赔偿规则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实际遭受损失+可得利益,(四)合理预见原则合同法第113条规定,“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1)能预见的人是违约人(2)预见的时间是在合同订立时(3)能否预见应当依照社会一般观念或者行业一般观念判断,Abcde五人组成摸彩票小组 约定每人每周付给E十元 由他买并填上事先确定好的数字 有次e没有如约 恰巧那次他们事先约定的数字中了500万,其他

10、四人要求e赔偿 是否给与支持, 为什么?,甲为一蔬菜种植公司,乙为蔬菜销售商,丙为某大学食堂。乙、丙于12月1日订立合同,约定乙于12月30日前交付萝卜1万斤,价格0.8元/斤;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300元。甲乙于12月2日订立合同,约定甲于12月25日前交付乙萝卜1万斤,价格0.6元/斤。甲乙缔约时,乙曾出示乙丙合同给甲看。后甲迟至12月底仍未交付萝卜,后甲告知乙不能交付。由于甲不交付,致使乙亦不能履行其与丙的合同,对丙承担违约金300元。另外,乙举证自己在12月25日前后为准备履行与甲的合同,花去各项费用75元。问:乙可要求甲赔偿多少钱?,计算:直接损失+可得利益(75+300+2000)

11、注意:可得利益损失不得超出违约者缔约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违约可能所致的损失。,AAA公司为一家经营铬矿产品的国际贸易公司。BBB公司为一家从事铬铁冶炼的生产企业。2008年1月,AAA公司与BBB公司签署购销合同,约定BBB公司以每吨5000元的价格从AAA公司买入南非铬矿2000吨,BBB公司向AAA公司支付30%的预付款,交货日期为2008年4月底,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 2008年4月初,AAA公司致电BBB公司,由于南非市场电力短缺严重,铬矿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且南非政府非公开限制铬矿出口,致使中国国内几乎没有贸易商能进口到铬矿,另一方面,AAA公司联系了多家供货商,且均以按约开立信用证

12、,但南非供货商屡屡违约,始终没有发货,故AAA公司在此函告,将无法履行上述购销合同,并愿意返还预付款并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10%即100万元的违约金,希望BBB公司谅解。,南非铬矿的价格却从年初开始大幅攀升,至08年4月初,铬矿已从年初的400元/吨涨到10000元/吨。 BBB公司拒绝了AAA公司的提议,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AA公司:1、返还预付款,2、赔偿差价损失,即1000万元,3、赔偿因为原料短缺而造成的停工损失200万元。,(五)损益相抵的规则 1、损益相抵的含义:是指违约人因违约的赔偿额应当减去被违约人因违约而减少的支出或获得的利益。2、损益相抵应当注意的问题(1)在计算损失额

13、时,要扣除应当付出的成本。(2)在计算损失额的时候应当扣除因违约所获得的利益。,案例8-3-2,甲方(卖方)与乙方(买方)订立买卖100吨食糖的合同(上游合同),乙方订立这一合同后,又以这100吨食糖为标的与丙方订立了买卖合同(下游合同)。因甲方到期未能供货,上游合同遂告解除,下游合同亦不能履行。乙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具体有两项损失;一是乙方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1万元;二是可得利益损失6万元。法院满足了乙方的诉讼请求。但计算损失的方法是:可得利益卖出价买入价。评价判决的损失计算方法,(六)责任相抵原则双方违约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4、(七)减损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八)赔偿金的支付时间 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法定;当事人没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支付。,2005年1月,某广告公司(以下称乙方)租赁甲方的场地,建户外广告牌一块,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月租金3000元,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若当月租金延期支付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3000元不予退还.”后乙方仅支付了2个月租金共计6000元后,便以无力继续履行合同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但甲方没有同意。双方也未再协商,乙方也

15、不再支付租金。合同期满后,甲方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乙方支付剩余10个月的租金,共计30000元,而乙方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认为甲方未尽防止租金损失扩大的减损义务,拒绝承担责任。,四、支付违约金(一)违约金的概念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预定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的基本性质: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约定的赔偿金(二)分类(1)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对违约金责任的限制:例:甲、乙订立标的额为100万元的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5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致乙损失4万元。问:乙至多可请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

16、责任?(1)违约金低于损失的,非违约方可要求增加-原则上增加到损失水平上。设上例中甲违约致乙损失6万元。问:乙可要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2)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违约方可要求法院或仲裁庭予以适当减少。设例子中因甲违约致乙损失为5000元。问:乙可要求甲承担多大的违约责任?,五、定金 定金是指订立合同时,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给付另一方的货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给付违约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违约,不论是否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既违约又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部分,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但在计算赔偿数额时二者不能累加。违约金和定金:二者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主张。-依照非违约方意志而选择于其最有利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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