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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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衢州市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油印机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甲方:衢州市招投标中心乙方: 公司根据浙江省本级2008年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和油印机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的授权和衢州市招投标中心的资格审查,确定乙方为衢州市级供货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协议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公司产品以及相关产品的伴随服务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按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及承诺的投标价格和优惠率提供产品。第二条:甲方与乙方衢州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采购单位)与甲方享有同等权力,本协议下述各处所指甲方包含衢州市

2、招投标中心及采购单位。乙方同意在协议履行期间为中标供应商进行送货、售后服务、维修及资金结算等,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协议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并加贴“3C”认证标志。第四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

3、权,如2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包装要求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第六条:供货期限乙方供货期限自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第七条:供货方式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浙江省计算机、打印机、投影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和油印机政府采购协

4、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派人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第八条:验收乙方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衢州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

5、,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衢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将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第九条: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服务计划表实施。3第十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署本协议前须交衢州市招投标中心伍仟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在协议履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十一条:货款的支付货款的支付实行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的方式。供货商在所供货物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加盖“衢州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专用章” (专用章由甲方统一发放)的发票和采购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采购单位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款给乙方。第十二条:辅助服务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

6、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第十三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

7、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 14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第十四条:补救措施和索赔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4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

8、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

9、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第十五条:履约延误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第十六条:不可抗力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

10、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5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衢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八

11、条:其他约定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打印机采购情况,并负责每个月 28 日前按照甲方提供的报表格式报送报表。3、甲方将不定期地对定点供应情况进行检查。4、 乙方负责提供采购业务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第十九条:违约处理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采购办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

12、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5)乙方没有按规定或逾期向甲方报送价格调整信息;(6)违反本协议和浙江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 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甲方在提出中止协议的同时,取消该供货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并没收供货商的履约保证金。2、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6购法对其进行处罚。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

13、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1、本协议经乙方和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叁份,乙方壹份,衢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各执壹份。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14、):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 地址: 邮编:324002 邮编:电话:0570-3891220 电话:传真:0570-3890310 传真:签约时间:2008年3月26日签约地点:衢州市招投标中心7衢州市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货物验收单定点供货商(盖章)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编号:供货单位: 发票编号: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货地点:品牌型号 数量 单 价(元) 金 额(元)合计: 元整(大写)交货时间:200 年 月 日接受情况:接收人(签名)验收标准及要求:验收意见:验收人(签名)年 月 日验收部门负责人(签字)验收单位(盖章)对供货商服务评价: 好 良好 一般 差其他意见或建议:备注:1、货物品牌、机型配置及验收标准和要求等请在签定合同时填写明确。2、采购单位财务部门凭协议供货合同、本验收单及加盖专用章的合法销售发票原件予以办理货款结算手续。8二 年 月份协议供货报表供货商(公章): 日期:采购日期 使用单位名称 品牌、种类、机型 单价(元)数量合计金额(元)合 计备 注 该报表请于每个月 28 日前送至衢州市招投标中心。 经办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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