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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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名 提案管理规定电子文件编码 GLZD220 页码 3-1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 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 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 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 的办法和 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 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掘。第三条 本规定由总工室组织实施。二、项目的范围与来源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1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 术、新工 艺、新材料、新设计。

2、2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3开拓新的生产业务。4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5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 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6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1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2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3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三、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制度名 提案管理规定电子文件编码 GLZD220 页码 3-2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 ,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

3、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 施。第十条 需要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 ,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 1 %左右做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四、成果的评审、鉴定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1研究报告。2测试和实验报告。3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4质理标准。5国内外技术水平对

4、比分析报告。6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7标准化审查报告。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1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 , 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 ,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制度名 提案管理规定电子文件编码 GLZD220 页码 3-32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 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 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 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五、成果的奖励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 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序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 客观、公正的评奖。 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六、附录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奖励 申请。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 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 责 任。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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