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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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省纪委印发关于XX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XX年黄石市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在全县开展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聚焦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突出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共服务等重点部门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坚持抓机关与抓基层并重,坚持挺纪在前,动辄则咎,对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一查到底”,形成强大震慑力,促进党员干部务实重行,

2、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认同感,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作风纪律保障。二、对象范围、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及分工对象范围:各镇场区党委,各镇人民政府、国有农场、管委会,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工作重点:1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传达贯彻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2出台的政策措施上下一般粗,出台政策后不督办、不推动、不落实;3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走过场,制定政策拍脑袋;4向上级汇报报告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搞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5脱离实际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等重点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及分工:县政府办公室为牵头单位,

3、县委办公室、县纪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配合单位。1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全县范围内的工作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会同配合单位对工作范围内的单位落实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收集全县政府系统落实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的情况材料;汇总全县专项治理各阶段的材料和问题线索,做好定期向市纪委、县委、县纪委报送相关材料。2县委办公室负责收集全县党群机关专项治理各阶段的材料和问题线索,提交县政府办公室汇总。3县纪委机关负责对专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依情节轻重,依法及时处置,给予批评教育、约谈追责。对重

4、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实行“一案双查”,并通报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4县委组织部负责把工作是否存在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作为干部选任调任、晋升降级、考核评定、奖励惩罚的重要依据。对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干部进行甄别,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移交县纪委调查处置。5县委宣传部负责在全县范围内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新媒体等渠道,做好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报道。对在专项治理过程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营造工作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社会氛围。6县信访局负责收集和整理人民群众反映单位或个人存在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清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原则上

5、每月不少于5条。7县发改局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单位或个人在项目建设等领域存在假开工、假投产、假竣工、假经验、假典型等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清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条。8县招商局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招商引资方面存在假招商、假经验、假典型、假数字等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清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条。9县统计局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单位或个人报送的数据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清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条。10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民生领域存在的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形成书面清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6、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条。三、工作方法及步骤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于2o17年4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各相关单位在县长热线、阳新县政府门户站、县广播电视台、今日阳新报社、新媒体等渠道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以及相关企业意见,全面查找本单位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自查自纠问题清单,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自查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各相关单位组建若干

7、个检查组,每组明确一家单位牵头负责,采取查本级与下查一级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对县直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对各镇场区全面抽查。县纪委机关对重点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对问题单位行政效能建设进行挂牌督办。第三阶段:整改问责阶段。各镇场区、县直各部门针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健全制度规定,完善体制机制。县纪委机关和县政府办公室对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问责,并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o17年1o月底前,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四、工作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实行牵头单位

8、主抓、配合单位协助、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配合单位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和联络员,配合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共同做好与县纪委的联络对接。各单位要落实工作专班,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或其党委归口管理原则,做好本单位XX年工作不实、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和报送工作。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专项治理

9、工作的落实,务求实效。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各单位党委要把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点内容,纳入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协调、同督办。要针对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及步骤,制定好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共同推进。问题导向,加强督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贯彻专项治理活动的始终。此次专项治理将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紧盯问题易发多发单位、易发多发时段、权利集中的敏感部位、处于真空或绝缘地带的二级单位和基层薄弱环节、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持续

10、发力,层层传导。各单位对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紧盯不放,加强督查,见人见事,做到问题掌握深入,线索管理规范,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和分类处置。要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问题线索逐一调查、逐一解决、逐件销号。信息报送,严肃问责。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牵头单位报告,以便于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对策。牵头单位在组织重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线索,要及时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并明确专人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汇总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向市纪委、县委、县纪委报送相关情况。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追究纪律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要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责的,既追查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查相关领导责任;既追查主体责任,又追查监督责任。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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