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考勤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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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考勤补充规定为完善考勤制度,现将本公司行政工作人员(含公司领导批准的有关人员) 考勤制度补充如下:一、打卡规定:行政人员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决不允许代替别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者,发现一人次,罚款 5 元,月底办公室必须按考勤卡实事求是编制考勤表,交财务部造工资。打卡时如遇停电、打卡机无墨渍等特殊情况,可人工填写,除此之外,一律以打卡机打出的时间为准。二、请假、调休、因公外出规定:1、请假(含各种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时由分管副总批准。2、调休:各部室原则上可在星期日安排轮休(由部门经理出据证明) ,但必须保证本部门有人值班。3、因公外出:如因公出差、开会、学习等,必须由部门经理出据证明。以上请假、调休、因公外出等有关手续、证明,必须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存档。三、迟到、早退扣款规定:1、迟到、早退在 10 分钟以上,15 分钟以内,扣款 2 元/次。2、迟到、早退在 15 分钟以上,30 分钟以内,扣款 5 元/次。3、迟到、早退在 30 分钟以上,60 分钟以内,扣款 10 元/次。4、迟到、早退在 60 分钟以上,按半天事假处理。以上规定从六月六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不符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二 0 0 六 年 六 月 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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