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自学院聘期内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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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自机自学院学院聘期内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与目标聘期内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与目标 一、一、教师岗位教师岗位 1、 正高正高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 系统地承担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的主讲, 指导实习、 课程设计, 指导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高级研修人员;指导青年教师讲课,传 授教学经验。 2、 主持或负责科研工作,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3、 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 4、 指导教育教学改革,领导或从事本学科建设。 5、 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 聘期内平均每学

2、年完成 80 教分以上工作量(教分的计算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处对教学、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执行,下同) 。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4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3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至多按 32 教分/年计算) ;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120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3、 2.1 聘期内主持(排名第一)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3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负责或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际、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学会、期刊、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 生学位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等)中担任理事、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2、 副高副高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 系统地承担专业基础课或专业选修课的主讲, 指导实习、 课程设计, 指导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指导硕士研

4、究生、进修教师。 2、 主持或参加科研工作,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承担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 4、 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方面工作。 5、 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 A、教学型:、教学型: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5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和 1.2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15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科教学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至少 1 篇; 1.3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

5、量优良;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参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不得为 0,其中 2.1 和 2.2 需完成至少 1 项) 2.1 聘期内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1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期刊、专业

6、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 委员会等)中担任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B、教学研究型:、教学研究型: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5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和 1.2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9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科教学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至少 1 篇; 1.3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4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至多按 16 教分/年计算) ; 1.5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6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

7、参编教材; 1.7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40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2.1 聘期内负责(排名前二)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1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期刊、专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 委员会等)中担任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C、研究教学型:、研究教学型: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8、 5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6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3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至多按 16 教分/年计算) ;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参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75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2.1 聘期内负责(排名前二)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

9、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2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期刊、专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 委员会等)中担任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3、 中级中级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 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 指导实习、 课程设计, 指导毕业论文、 毕业设计; 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2、 参加科研工作,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3、 参加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参加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10、 4、 承担实验室的建设,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5、 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 A、教学型、教学型: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3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和 1.2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15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本科教学相关的教研教改论文 1 篇; 1.3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

11、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参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不得为 0,其中 2.1 或 2.2 需完成至少 1 项) 2.1 聘期内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1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省部级或下属学术组织(如专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等) 中担任委员或会员等职务。 B、研究研究教学型教学型: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3

12、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其中 1.1 为必备项) 1.1 每学年承担至少 40 课时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3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须有导师资格) ;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参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45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2.1 聘期内参与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

13、I 及核心期刊论文 1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省部级或下属学术组织(如专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等) 中担任委员或会员等职务。 (二)(二)科学研究岗位科学研究岗位(仅限于研究所、(仅限于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新显、微电子、中瑞中心新显、微电子、中瑞中心 等无本科教学任务的部门)等无本科教学任务的部门) 1、 正高正高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 指导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高级研修人员。 2、 主持或负责科研工作,并在国内

14、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3、 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8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 1.1 每学年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3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240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2.1 聘期

15、内主持(排名第一)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3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2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3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负责或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际、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学会、期刊、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 生学位委员会或专家委员会等)中担任理事、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2、 副高副高 岗位职责:岗位职责: 1、 指导硕士研究生。 2、 主持或参与科研工作,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 3、 承担院系安排的其他工作。

16、 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具体可量化的聘期工作任务和目标: 聘期内平均每学年完成 50 教分以上工作量。 1、教学: (按照院系教学计划安排) 1.1 每学年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2 每学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良; 1.3 聘期内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 1.4 每学年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本科生实习、课程设计; 1.5 聘期内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项目,主编或参编教材; 1.6 指导科创竞赛获奖。 2、科研: (聘期内科研教分至少 150 教分,其中 2.1 和 2.2 均为必备项) 2.1 聘期内负责(排名前二)国家级或省部级或横向项目 1 项; 2.2 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 EI 及核心期刊论文 2 篇、 或撰写专著论 著 1 部、或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2 项。 3、行政及社会服务: (至少完成 1 项) 3.1 参与院系服务、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等工作; 3.2 在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学术组织(如期刊、专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家 委员会等)中担任编委或委员及以上职务。 3、 中级中级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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