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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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打赢“蓝天保卫战”行 动 计 划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X政发201837号)、XX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X政发201820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XX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X政办20174号)、XX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

2、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明确要求,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美丽XX建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基础。二、主要目标全面推进清洁排放区、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大幅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下降比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SO2较

3、2015年削减30%,NOX较2015年削减20%,VOCs较2015年削减21.8%,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十三五”节能和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基本消除臭气异味污染;到2022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巩固“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深化巩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成果,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严格节能措施,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 1.优化能源结构。(1)严格落实“禁燃区”管控措施,巩固燃煤烟气治理成果,严禁散煤、工艺用煤,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18年完成燃煤热电锅炉清洁化替代,淘汰XX

4、XX印染有限公司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基本实现全区域无燃煤(煤制品)锅炉和窑炉城区。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改造,到2020年,全区电能替代规模完成省市下达目标。服装纺织、木材加工、水产养殖与加工等行业,开展蓄热式工业电锅炉供热试点。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微晶玻璃等加工行业推广使用电窑炉。(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国网XX供电公司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实施关停,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或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区环保局、区经信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3)开展炉窑治理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开展工

5、业炉窑综合整治,严格实施行业规范和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全面淘汰以重油及轻质柴油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改造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巩固煤气发生炉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反弹;禁止掺烧石油焦。建成区基本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4)严格控制新建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区禁止新(改)建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区经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5)优化园区供热方式。优化热力供应布局,加大技术改造力

6、度,最大程度扩大现有热源点的热力供应覆盖范围,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鼓励发展“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 3.大力发展清洁能源。(1)大力提高电力消费比重。严格落实XX省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切实提升电网水平,进一步完善核心主网架结构,有序推进电网布点建设,推动智能电网建设。逐步提高电力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有序发展水电,优化风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继续落实优先发电和购电制度,保证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区经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国网XX供电公司配

7、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持续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严格落实XX省天然气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2020年,实现中心镇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全区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省市要求,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4.严格节能措施。(1)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的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20年,新建建筑

8、全部达到绿色建筑要求,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5%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2)积极鼓励企业节能。重点企业制定节能降耗方案,加快推广余热余压利用成熟技术,提升工业领域余热余压利用水平,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国家一级能效标准。(区经信局、区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3)倡导全社会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实施“绿色办公”计划,继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鼓励倡导公民节

9、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委宣传部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二)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传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整治重点行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治理恶臭及异味;到2020年,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1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及城市发展规划要求,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深化“亩均论英雄”

10、改革。全面开展企业综合评价,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2)加快重污染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化工、印染、铸造、建材等大气重污染企业的关停淘汰,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区经信局、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加大特色行业转型升级。针对当地特色产业制定整治提升标准,加快推进特色行业综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制定计划每年取缔一批,全面提升特色行业发展水平。(区环保局、区经信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11、意见及国家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严于国家和省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等法规标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严格常态化执法,加大力度推进落后产能退出,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00家以上。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全面整治“低散乱”问题企业。以“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以“一从严三加快”(即从严对标整治、加快入园集聚、加快改造升级、加快产能合作转移)为主要内容的 “低散乱”块状行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12、“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大排查,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实施“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停取缔类的,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区市场监管牵头,区环保局、区经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3)加快企业整治提升。推进重点行业清洁排放治理。根据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8年重

13、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X环函2018161号)要求,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8个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国家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全面推进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2018年完成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废气整治方案制定。到2020年,按照要求完成废气整治工作,确保园区内涉气企业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

14、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环保局牵头,XX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水平,每年完成10家以上废气重点工业企业整治。重点企业应当编制废气治理方案,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建材、铸造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区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全面推进制造业提升改造。加强高产、节能新型纺纱、织造工艺技术的研发

15、和产业化推广,大力提升印染行业的后整理工艺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加快应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动控制及在线监测等新技术。发展短流程工艺,推进熔炉余热利用、烟尘回收、重金属减排技术改造。(区经信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加强烟气排放自动监控。2019年底前,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基本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完成重点VOCs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并联网。(区环保局牵头,各镇街、平台实施)(4)严格产业准入条件。结合XX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实施严于国家和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新增化工

16、园区。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区发改局、区经信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根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实施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禁止新建污染大气环境的生产性项目,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区环保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街、平台实施)全区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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