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冲律师: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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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1马冲律师: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核心摘要:当发生争议时,可以选择仲裁,也可以选择诉讼,法律规定相关案件的管辖法院,某些特殊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法院管辖。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关键词:民事诉讼、管辖范围、受诉人、行政诉讼法帮网咨询:民事诉讼中协议管辖如何确定?法帮网-天津南开区刑事辩护律师马冲解答:协议管辖适用的范围是根据,第 34 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的条件:一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二、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讼,且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三、协议管辖必须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用口头形式约定管辖法院的,其约定无效;四、协议管辖只限于因一般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起的诉讼;五、约定法院必须是特定的、唯一的、具体的。民诉意见第 24 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 34 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23 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第 127 条第 2 款又规定了默示协议管辖制度,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

3、管辖规定的除外。法帮网-天津南开区刑事辩护律师马冲: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2手机号码:15122692185执业证号:11201201110294559执业机构:天津安邦律师事务所专长领域: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广林园七号楼 502 室邮 箱:马冲律师,天津安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市优秀青年法学家、英国律师协会法律硕士、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律讲堂特邀专家、天津市民政局婚姻家庭维权特邀专家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诉讼与非讼经验丰富。尤其在商事合同、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婚姻继承、房间纠纷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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