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协议书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及基本情况(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年满 16 岁运动员 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 监护人姓 名性 别出 生 年 月居民身份证号所 在 单 位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协议内容一、协议的起止日期1、协议期限 年2、具体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双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训练场地和业务指导,提供乙方公平选拔参赛的机会;为乙方办理上级有关注册手续2、乙方有得到进行训练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场地保证的权利,有得到公平选拔参赛的权利乙方有代表甲方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有提供本人户籍、学籍、年龄等真实材料的义务有勤学苦练、守纪律的义务协议内容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甲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的罚金或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甲、乙方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存在的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了,可以报到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帮助解决四、其它1、已注册(未满 16 周岁)的运动员,在年满 16 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协议单位续签协议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 1 份,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 份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年 月 日乙方(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年 月 日省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协议书甲方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少年体校乙方姓名及基本情况(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年满 16 岁运动员 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 监护人姓 名 石永军性 别 男出 生 年 月 1969 年 8 月 26 日居民身份证号 211021196908265819所 在 单 位 个体司机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 个体司机协议内容一、协议的起止日期1、协议期限 五 年2、具体时间:从 2004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20 日止。
二、双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训练场地和业务指导,提供乙方公平选拔参赛的机会;为乙方办理上级有关注册手续2、乙方有得到进行训练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场地保证的权利,有得到公平选拔参赛的权利乙方有代表甲方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有提供本人户籍、学籍、年龄等真实材料的义务有勤学苦练、守纪律的义务协议内容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甲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的罚金或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甲、乙方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存在的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以报到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帮助解决四、其它1、已注册(未满 16 周岁)的运动员,在年满 16 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协议单位续签协议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 1 份,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 份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年 月 日乙方(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年 月 日省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协议书甲方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少年体校乙方姓名及基本情况(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年满 16 岁运动员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姓 名 沈林松性 别 男出 生 年 月 1966 年 7 月 29 日居民身份证号 330125660729151所 在 单 位 个体户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 个体户协议内容一、协议的起止日期1、协议期限 五 年2、具体时间:从 2004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20 日止。
二、双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训练场地和业务指导,提供乙方公平选拔参赛的机会;为乙方办理上级有关注册手续2、乙方有得到进行训练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场地保证的权利,有得到公平选拔参赛的权利乙方有代表甲方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有提供本人户籍、学籍、年龄等真实材料的义务有勤学苦练、守纪律的义务协议内容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甲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的罚金或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甲、乙方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存在的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以报到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帮助解决四、其它1、已注册(未满 16 周岁)的运动员,在年满 16 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协议单位续签协议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 1 份,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 份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年 月 日乙方(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年 月 日省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浙江省青少年(儿童)运动员注册协议书甲方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少年体校乙方姓名及基本情况(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年满 16 岁运动员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姓 名 王森性 别 男出 生 年 月 1967 年 7 月 15 日居民身份证号 211021196707155819所 在 单 位 农民从事运动项目或职业 农民协议内容一、协议的起止日期1、协议期限 五 年2、具体时间:从 2004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09 年 5 月 20 日止。
二、双方权力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训练场地和业务指导,提供乙方公平选拔参赛的机会;为乙方办理上级有关注册手续2、乙方有得到进行训练必要的业务指导和场地保证的权利,有得到公平选拔参赛的权利乙方有代表甲方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表其他单位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有提供本人户籍、学籍、年龄等真实材料的义务有勤学苦练、守纪律的义务协议内容三、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1、如甲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2、如乙方违约视其情节给予适当的罚金或追究其法律责任3、如甲、乙方在某些细节问题上存在的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了,可以报到文体局或市体育局帮助解决四、其它1、已注册(未满 16 周岁)的运动员,在年满 16 周岁时,应及时向原协议单位续签协议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报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 1 份,省体育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体育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 份甲方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章)年 月 日乙方(年满 16 周岁运动员本人或未满 16 周岁运动员的法定监护人)签字和指纹印年 月 日省局训竞管理部门、省单项体育协会或省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章)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