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

上传人:j7****6 文档编号:62264017 上传时间:2018-12-19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1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法学8+行政指导、行政程序(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法学,行政指导、行政程序,第七章 行政指导,一、行政指导的概念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职能、职责或管辖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样化的经济和社会管理需要,适时灵活地采取符合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指导、劝告、建议等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方法,谋求相对人同意或协力,以有效地实现一定行政目的之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二、行 政 指 导 的 特 征、影响因素及真实性质 特征,影响因素 1、诱导利益 诱导利益,顾名思义就是一种利用利益诱导对方服从自己的指导的方式。行政指导是以设置利益诱导为存在前提的,如果行政主体只是单纯的表达其行政意愿,并无利益诱导,一则此非现实意义上的行政指导;二则因无利

2、可图,行政相对方也不会主动、自愿接受行政指导。就此而言,诱导利益既应该是行政指导概念的必要构成要件,也是行政指导具有事实上的诱导性与强制力的主要动因之一。,2、信赖利益 信赖利益从字面上讲就是基于对某事的信赖而获得的利益或好处。在行政指导中,相对人对行政主体在心理上存在一种难以抗拒的信赖,这种信赖是出于对政府力量的尊重以及对行政机关拥有的强大的经济力、科技力、资源力的信赖。,真实性质 从理论上讲,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与相对方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双方的共赢而采取积极柔和的手段进行多次博弈的结果。行政主体作出行政指导,相对方自由选择,充分体现了民主精神。但在现实中,由于诱导利益与信赖利益的影

3、响,行政主体与相对方实际处于一种事实上的不平等状态,由此,也使得行政指导具有了一种事实上的强制力。,三、种类、意义与作用 四、行政指导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4款亦明文规定了“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行政机关通过指导给相对方造成的损害的可能情况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本身无任何瑕疵,但是接受指导者因其它的原因遭受了损失。譬如棉农接受了有关部门的指导种了大量棉花,但在收获季节恰遇连绵雨水,造成了较大的损失,(二)、行政机关因自身的信息或情报有误而作出了不当的行政指导,给被指导者造成损失的。譬如某地菜农接受了当

4、地农业部门的指导,种植了大面积的大白菜,但结果由于大量新品蔬菜的上市,再加上外地价廉物美大白菜大量涌入本地市场,致使该地菜农的大片大白菜烂于田中,损失惨重。,(三)、当行政指导作出后,受指导者确是出于自愿而接受了该指导,结果由于行政指导的内容本身违法而使受指导者遭受损失,如国家明令禁止走私行为,但有些地方政府从地方局部利益出发,指导有关人员如何进行走私或如何逃避打击,使受指导者因此遭受损失,(四)、行政指导者以行政指导为名,行行政命令之实时。如对不接受指导的当事人给予不利益处分、公布不服从者的姓名,使其产生心理压力,给接受指导者以本不该有的额外奖励,融合其它手段促使当事人接受指导。,第八章 行

5、政程序法,一、行政程序的概念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所必须遵循的方式和步骤的过程。 二、行政程序的分类,三、行政程序的价值 1、工具价值 2、本位价值 保障公民行使参与行政的民主权利 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提高行政效率,四、行政程序的原则、基本制度 1、公正原则 (1)回避程序;(2)合议程序;(3)辩论程序(4)专家咨询程序。 2、相对人参与原则(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证、告知) 3、效率原则(时限时效 步骤程序),行政程序法的地位,行政程序法的作用,(1)行政程序法在整个程序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行政程序法在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1)提

6、高行政效率的作用,(2)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3)监督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作用,五、行政程序法的地位作用,在一次关于行政许可的听证会中,行政机关认为该许可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只在举行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参加,并且在听证的当天婉言拒绝了一名想旁听听证的群众参加听证。为了使听证顺利进行下去,行政机关指定受理该项许可的张科长主持听证。在听证后,张科长认为听证进行的很顺利,口头对听证作出了总结,结束了听证。随后,该行政机关根据张科长的口头汇报作出了行政许可的决定。问:上述听证过程有哪些程序违法之处。 请问,本案中的行政机关在进行听证时,在程序上有哪些错误?,A、在听证的前一天通知申请人不对,应当是在7日以前; B、违反了听证公开的要求,应当允许群众旁听; C、听证主持人不应当是许可申请的审查人员,应当是审查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 D、张科长口头总结不对,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E、行政机关根据张科长的口头汇报作出许可决定不对,而应当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听证许可决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