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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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 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第二 次) 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采采 购购 人人: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二一六六年年六六月月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I 目目 录录 1.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 1 1.1 采购条件 . 1 1.2 项目概况 . 1 1.3 采购需求 . 1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 2 1.5 资格预审方法 . 4 1.6 资格

2、预审文件的获取 . 4 1.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 5 1.8 公告媒介 . 5 1.9 联系方式 . 5 2. 资格预审须知资格预审须知 . 6 2.1 定义 6 2.2 项目概况 7 3. 资格预审标准资格预审标准 . 10 4. 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 11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构成 11 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印制、封装及提交 11 4.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 12 5. 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资格预审及招标的程序和原则概述 . 13 5.1 问题澄清 13 5.2 资格预审程序和标准 13 5.3 对资格预

3、审申请人的要求 13 5.4 项目采购方保留以下权利 13 5.5 采购方的责任免除 14 5.6 资格预审结果 14 5.7 资格预审结果解释 14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II 5.8 保密 15 5.9 资格预审申请人费用负担 15 附件一:评分资料对照表附件一:评分资料对照表 16 附件二:资格预审申请函附件二:资格预审申请函 17 附件三: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0 附件四:资格预审申请表附件四:资格预审申请表 22 附件五:资格预审评审细则附件五:资格预审评

4、审细则 38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 1. 1.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 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池 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采 购(项目编号:AHCZFCG-2016082-2)进行资格预审(第二次),特邀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1.1 采购条件采购条件 为了推进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5、推动城市发展, 池州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 )决定实施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 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项目编号:AHCZFCG-2016082-2) , (下 称“本项目” ) ,现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可研报告、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且经池州市财政局评估论证,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均已通过,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市政府授权,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下称“市住建委” )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 的方式选择社会投资人。 1.2 1.2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 1.2.1 项目范围:2015 年池州市已成功申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滨江区及天堂湖新

6、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是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的重 要组成部分,包括如下内容:1、滨江棚户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2、 天堂湖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天堂湖公园建设工程; 1.2.2 投资规模:总投资 123113.97 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不含征地 拆迁费用,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 1.2.3 采购人: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1.3 3 采购需求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 “投资、 建设、 养护一体化+政府付费购买公共服务”模式, 由通过本次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池 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 池州市海绵城市

7、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 建设和运营养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项目总投资的 20%,其中社会资本股 权比例为 80%,池州城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为 20%。项目合作期 12 年,其 中建设期2 年, 运营期10年。 项目公司的回报机制是取得政府购买服务费,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完好、无偿、无担保、无质押、无债务 的移交给池州市政府。 1.4 1.4 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主体要求: 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不接受联合体。 1.4.2 申请人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现行有效的建设行

8、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4.3 相关负责人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且拟派的项目 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 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为申请人单位)及高级工程师证书(市政相关专 业) ,且截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5)年内担任过一个合同额人民 币 2 亿元(含)以上的道路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申请人为本项目派驻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市政 相关专业) ,且截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5)年内担任过一 个合同额人民币 2 亿元(含)以上的道

9、路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申请人需出具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项目证明(如在建工程已完成人员变更,申请人需要出具有效证明材料) , 同时目前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建设阶段项目经理及技术负 责人须常驻本项目施工现场,每月驻场办公时间不得少于 22 天。 1.4.4 业绩要求 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五年内,至少具有 1 个 合同额 5 亿元(含)以上施工总承包的道路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已签署的 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时间及投资规模以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 。 项目协议名称未明确为施工总承包,但协议内容中明确申请人的施工项目协议名称未明确为施工

10、总承包,但协议内容中明确申请人的施工 总承包身份,在本次资格预审时采购人将予以认可总承包身份,在本次资格预审时采购人将予以认可。如提供的人员证书没如提供的人员证书没 有明确相关专业的,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有明确相关专业的,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1.4.5 财务要求 (1)2015 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3 表为准) ; (2)投资人应具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在有效期内(有效期需涵盖本次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

11、银行授信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 (以授 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1.4.6 无行贿犯罪记录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高 检会20153 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并出具本次资 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 知函(查询内容: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申请人 中标后采购人对其进行复核。 1.4.7 法律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过去五(5)年中 已经结束或正在履行的合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信息;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出 具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声明,

12、声明和保证以下内 容: (1)在本次资格预审申请过程中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均真实、 准确,如因其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 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在过去五(5)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内,没有因为任何直接由于申请人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 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 (3)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 理, 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 投标资格被取消, 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4)没有骗取中

13、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责任事 故; (5)投资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 章或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6)在过去五(5)年(2011 年、2012 年、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内,不曾发生编制虚假财务报表、弄虚作假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 不正当费用等职业不良行为。本要求同样适用于申请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 (7)没有拖欠员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或任何原因导致的群体性上访 事件;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8)无重大法律纠纷、无严重信用逾期记录、无

14、不良法院判决记录。 1.4.8 申请人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9 其他要求: 申请人拟为本项目派驻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到场参加,且不得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1.1.5 5 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购人从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 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八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有三到八名的,此三到八名申请人可进入 详细审查环节;经初步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名时,采购人将重新组 织资格预审。 经详细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有三到八名的,此三到八名申请人可直 接进入下一阶段投标;经详细审查,合格的申

15、请人不足三名时,采购人将 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如经过审查后,合格的申请人仅有三(含)名,但其中两家及以上归 属于同一母公司企业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次资格预审未通过,将重新组 织资格预审。 如评分排名前八的申请人中,有三名(含)以上归属于同一母公司企 业的,则仅选择此三名(含)以上申请人中排名靠前的两名入围,同时根 据评分排名顺序递补其他合格申请人入围,以满足八名要求。 经评审总得分相同的,经验业绩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总得分、经验 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企业净资产数额高者排序在前;若总得分、经验业绩 得分、企业净资产数额也相同,则项目采购人有权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符 合数量要求的合格申请人。 1.1.6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6.1 时间:自 2016 年 6 月 21 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法定公休 日、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1.6.2 报名: 申请人代表请于本公告第 1.6.1 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 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办理 手续,办理成功后领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受理通知书 。身份 池州市海绵城市滨江区及天堂湖新区棚改基础设施 PPP 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 (第二次) 池州市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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