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各主体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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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耕还林:农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 班级:1622班 学号:4116019004 姓名:张杨退耕还林:农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博弈摘要: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农户行为主体利益不一致,未能解决退耕还林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本文首先对各行为主体的退耕还林目标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运用博弈论的方法,构建农户与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之间的动态博弈模型。结果表明,在实施退耕还林这一政策中,约束各行为主体一致的重要举措是关键字:退耕还林;博弈;农户;地方政府;中央政府自我国1999年进行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该工程进展顺利,并取得显著的成绩。但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贴陆续到期,部分退耕农户

2、将出现生计困难,进而会影响到工程的可持续性。为什么退耕还林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会如此之大?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可归结为退耕还林政策执行力的欠缺, 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退耕还林政策中存在多种不同类别的利益冲突。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民集体。但在现实, 农民、集体和政府作为 “理性经济人” 在权衡耕地保护利益冲突时, 存在各自的利益及价值取向, 这严重影响了我国退耕还林政策的运行效果。文章首先述评了退耕还林的相关文献,然后,用一个动态的博弈模型分析了农户与政府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互动关系,并得出了几点结论,还对研究结论做了政策引申。1 相关文献回顾自1999年退耕还林工程在甘肃、陕西、

3、四川三省试点以来,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退耕还林问题已成为农业经济学的重要课题。许多学者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深入探讨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绩效、激励机制及其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等相关问题。第一,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绩效的考察。蒋海认为当前实施的退耕还林财政补贴在短期内虽然能激发农户退耕的热情,但国家财政补贴的效率却不高,一旦停发补贴,退林还耕将难以避免。徐晋涛等通过实证分析发现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成本节约空间,该工程对农业生产结构和农民收入结构的转换作用很小,工程的可持续性不容乐观。陶然等评估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本有效性,发现我国退耕还林的补贴偏高,且补贴标准过于单一。实施绩效、激励机制及其

4、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等相关问题。第二,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激励作用机制的考察。王小龙认为退耕还林的私人承包制在某些情况下缺乏社会理性,激励不相容问题会成为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一个难题。杨明洪、于转利和罗剑朝等都使用一次静态博弈的方法分析了退耕还林政策实施中的农户、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利益关系。刘燕和周庆行认为我国目前的退耕还林政策存在激励功能弱化问题,难以对农户形成持续的激励作用。危丽等在构建多重委托代理模型的基础上,对退耕还林工程中的最优激励合约进行了研究,指出不能按一个模式设计最优合约,最优合约要能体现各地方政府的行为差异。第三,对退耕还林与农户收入关系的考察。王爱民对河北省退耕还林的研究表明,退耕

5、还林的实施对不同区域内农户的家庭收入产生了不同影响。刘璨和张巍利用17个样本县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在短期内对农户的收入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李卫忠等通过对陕西省吴起县农户的调查研究,认为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当地农户收入有了明显提高。王秋菊和王立群调查发现,退耕还林项目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已有的研究存在着以下的问题:这些研究总是限定在政府发放退耕还林补贴的前提下来探讨政府与农户的博弈关系,没有进一步思考在后退耕还林时期若政府停止发放补贴会对农户的行为产生怎样的影响,而本文的研究并不限于政府的试验阶段,把农户与政府的博弈互动关系扩展到无限期;现有的研究在方法论上主要使用

6、成本收益分析法来探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博弈关系,而本文通过建立动态的博弈模型来探讨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长期互动关系。2对农户与政府在退耕还林中的行为分析假如农户与政府(此处的政府是一个整体概念,既包括中央政府也包括地方政府)只进行一次博弈,农户和政府的博弈支付收益可用表1所示的支付矩阵来表示, 对农户来讲可以有两种选择,退耕还林或退林还耕,对政府来讲也有两种选择,对退耕还林户发放补贴,或停止向退耕还林户发放补贴;在一次静态博弈的情况下,最终的均衡结果如何呢?显然,在政府的选择既定的情况下,对农户来说,其最优策略都是退林还耕,在政府发放补贴的情况下,农户选择退林还耕可得2a的收益,选择退耕还林

7、只能得到a,所以农户的最优策略是退林还耕;在政府不发补贴的情况下,农户选择退林还耕可得a/3,选择退耕还林会得到负收益- a,因而其最优选择仍是退林还耕;总之,对农户来说,退林还耕就是其占优策略选择。表一 农户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参与主体及策略政府发放补贴不发补贴农户退耕还林(a,a)(-a,2a)退林还耕(2a,-a)(a/3,a/3)在无限次的重复博弈条件下,假定农户和政府都具有无限的生命,都能永久存续下去。由于农户和政府可以把其财富继承给后代或接班人,故可把他们看做具有无限生命的行为主体,而具有无限期的行为主体会考虑未来政策对现在的影响,比如农户不仅要考虑退耕还林政策的当期收益,还要考虑其长

8、期收益,甚至会考虑该政策对其后代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假定农户与政府在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中进行无限次博弈即为题中应有之义,与真实情况较接近。假定二者都采取冷酷策略,该策略的含义是:一开始,参与方都采取配合策略,农户积极参与退耕还林,政府按合约要求及时拨付足额的补贴,在以后的时期,只要对方采取配合策略,另一方都不改变策略,但若有一方突然违约,或采取不合作的策略,则另一方会永久性地采取不合作的策略,这会使先违约者永远没有机会改正错误。根据笔者的调研,在政府违背承诺的情况下,大多数农户会采取退林还耕行为,尤其是在农户没有非农就业机会的情况下毁林的意愿更强,同样,作为理性人的政府没有理由会对不愿退耕还

9、林或违背承诺的农户发放补贴,故冷酷策略的假定与实际相一致。还假定博弈期间的贴现因子对农户和政府来说都是一样大的,且0 1,还要足够大,足够大意味着:在未来一系列收益流量经过贴现后的总收益比较大,参与者会考虑选择结果的长远利益,从而会约束其机会主义行为。如果博弈双方采取长期配合的策略,即农户选择退耕还林和政府选择继续发放补贴,那么在无限次的博弈情况下,参与方的未来一系列收益流的总贴现值为:1= a+ a+ a2+a/1-假如在t期有一方突然违约,则在第t+ 1期另一方就会采取报复策略,永久性地选择不合作,则违约者的总收益为:2= 2a+a/3+a/3+= 2a+a/3(1-)解得2/3这说明当足

10、够大时,参与方才会采取长期合作策略,因为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所带来的收益都小于长期合作所带来的长远收益,否则,参与方就会采取不合作策略以取得短期收益。总之,冷酷策略是无限次囚徒博弈的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走出了一次性博弈的囚徒困境,参与人有动力去建立一个乐于合作的声誉,同时也有动力去惩罚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在冷酷策略之下, 农户和政府采取长期合作是理性的选择行为。3结论拓展与政策含义第一,坚持对退耕还林户永久性地发放财政补贴,尤其要提高生态林的补偿标准。退耕还林工程是长期性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政府部门除了要想方设法地树立自己的威信外,还要长期性地对退耕还林农户发放足额的补贴。退耕还林工

11、程可持续性的关键在于农户非农就业机会的创造和参与退耕农户收入的多元化,从实质上来讲,更在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但我国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非农就业机会的创造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因而要想激励农户长期性地从事退耕还林工程、并持之以恒,就需要保证在农户与政府的无限期博弈中使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所取得的未来一系列现金流的总贴现值一直大于违约所取得的总收益,在这种情况下受经济利益驱使的理性农户必然会主动选择坚持退耕还林,而国家财政补贴的永久化就很可能成为政府长期激励农户参与退耕还林的重要手段之一。第二,提高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农户的贴现值,稳定其预期值。在文章的第二部分论证中,只有在足够大时,农户和政府的

12、合作所取得的收益才会大于违约所取得的收益,进而二者才会采取长期合作的策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贴现值:首先要根据不同地区农户实施退耕还林的机会成本大小来确定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实施工程的各省区实际情况有差别地发放补贴,补贴总量要由各省区统一掌握。应当进一步拉大生态林与经济林的补贴差别,对生态林给予重点补贴、长期补贴,对经济林也给予一定的补贴。其次,进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稳定农户的收益预期,降低农户从事林业投资的风险,为农户自主投资创造好的投资环境。有的学者指出中国急需良好的林业政策,特别是稳定的产权政策,因而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长期、稳定、可靠和完善的林业产权制度,明确界定国家、村集体、农户

13、三者对林地所有权分割的权利边界,明确各自的权、责、利,从法律方面来弱化地方政府和林业局对林地的实际控制权。第三,千方百计地保证地方政府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的收益。作为中央政府退耕还林工程的具体执行者的地方政府承担着实施工程的一系列巨额成本,这既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也包括机会成本,但他们却很难从工程的实施中及时获得一定的收益。在我国当前的财政分权制下,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的地方政府在短期内往往无法从退耕还林工程中获得足额的物质利益,却要为退耕还林支付巨额成本,造成其收入减少,地方财政压力增大,对于西部贫困地区来说,地方财政压力更大。据前面的论证可知,若中央政府先行动,则地方政府从博弈均衡结果中获得

14、的收益要大于中央政府从中得到的收益,在这种情况下,能够形成稳定的博弈。这就说明,中央政府除了要主动行动并保持其政策的稳定性外,还要出台具体举措确保地方政府能从退耕还林中取得大部分收益。参考文献:1蒋海.中国退耕还林的微观投资激励与政策的持续性J.中国农村经济,2003,(8):30- 36.2徐晋涛,陶然,徐志刚.退耕还林:成本有效性、结构调整效应与经济可持续性基于西部三省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 J.经济学(季刊),2004,(1):139- 162.3陶然,徐志刚,徐晋涛.退耕还林,粮食政策与可持续发展 J.中国社会科学,2004,(6):25- 39.4王小龙.退耕还林:私人承包与政府规制 J.经济研究,2004,(04):107- 116.5杨明洪.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中经济利益补偿的博弈分析J.云南社会学,2004,(6):64- 68.6于转利等.退耕还林(草)的博弈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5,(3):18- 20.7刘燕,周庆行.退耕还林政策的激励机制缺陷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05,(5): 104-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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