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海绵城市工程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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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 (试行) 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 年 11 月 目目 录录 前前 言言- 1 -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2 - 第二章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 3 - 2.1 一般术语与定义 - 3 - 2.2 其他术语与定义 - 6 - 第三章第三章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 .- 8 - 第四章第四章 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9 - 4.1 一般规定 - 9 - 4.2 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 - 9 - 4.3 面源污染物控制目标 . - 11 - 4.4 峰值径流控制目标 . - 11 - 4.5 内涝防治目标 . -

2、11 - 4.6 雨水资源化利用目标 . - 12 - 第五章第五章 规划领引规划领引 .- 14 - 5.1 基本要求 . - 14 - 5.2 总体规划层面 . - 14 - 5.3 专项规划层面 . - 15 - 5.4 详细规划层面 . - 16 - 第六章第六章 设计指引设计指引 .- 17 - 6.1 技术措施 . - 17 - 6.2 建筑与小区 . - 18 - 6.3 城市道路 . - 28 - 6.4 城市绿地与广场 . - 32 - 6.5 水系等 . - 37 - 第七章第七章 建设导引建设导引 .- 41 - 7.1 基本要求 . - 41 - 7.2 建筑与小区 .

3、 - 42 - 7.3 城市道路 . - 42 - 7.4 城市绿地与广场 . - 43 - 7.5 城市水系 . - 44 - 第八章第八章 维护管理维护管理 .- 45 - 8.1 基本要求 . - 45 - 8.2 维护指引 . - 46 - 8.3 管理机制 . - 46 - 附录附录 A 湖州市多年平均每月降雨量及蒸发量湖州市多年平均每月降雨量及蒸发量.- 50 - 附录附录 B 湖州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湖州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与设计降雨量(MM)- 50 - 附录附录 C 湖州市主要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植物应用名录湖州市主要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植物应用名录.- 51 - 附录

4、附录 D 海绵城市建设参考设施海绵城市建设参考设施.- 57 - 附录附录 E 本导则用词说明本导则用词说明- 68 - 附录附录 F 引用及参考文件名录引用及参考文件名录- 69 - - 1 - 前前 言言 为规范湖州市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 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 号)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 省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1698 号) 、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 设计导则 (2016 年 10 月)等有关文件要求,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湖 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本导则。 编制组经过深刻调研,深入分析湖州市海绵

5、城市建设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和发展趋势,参考海绵城市相关建设行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 针对湖州市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 本导则共分八章, 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与定义、基本规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规划领引、设计指引、建设导引、 维护管理,并附附录、计算说明和引用参考文件名录等。 本导则由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 由湖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湖州市城市 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导则编制组(地址:湖州市红旗路 618 号 806 室,邮政编码 313000)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自

6、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参加编制人员:参加编制人员: 颜亮,周建珠、钟培华、沈红莲、张尚义、储张悦、胡军华、褚琳、许晗洋、 郭风。 - 2 - 第一章 总则 1.1.1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范海绵城市规划与建设、响应浙江省“水生 态良好、水环境改善、水资源充足、水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快推进 我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城市发展 理念,强化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建设实效,打响“生态、宜居”的城市品 牌,根据现行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 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323 号) 、 国务院关于加

7、强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的意见 (国发201336 号) 、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 系统构建 、 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本导则。 1.1.2 本导则可作为湖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范畴内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控 制性详细规划及城镇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并适用于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中配套海绵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维护管理。 1.1.3 遵循“规划引领、安全为重、生态优先、 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经济可 行、近远结合、管治并重”的基本原则,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 程措施,统筹实施排水系统,对城市原有生态体系实现低影响开发,从而实现生 态保

8、护和生态恢复。 1.1.4 海绵城市的规划、设计及管理,除满足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当本导则要求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以国家 现行标准、规范为准,当本导则要求高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的,以本导则 为准。 1.1.5 海绵城市示范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涉及相关规划建设活 动适用本导则。示范区范围外可参照执行。随着湖州市海绵城市示范建设的推进 和低影响开发工程的实践,应及时进行总结并对本导则内容逐步完善和优化。 - 3 -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2.1 一般术语与定义 2.1.1 海绵城市 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

9、有良好的 “弹性” ,其本质是要科学地考虑城市生态需求并改善城市的水循环过程,让 水在城市的迁移、转化和转换等过程中更加 “自然” ,下雨时下垫面能有效地 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适当的迁移和转化,将蓄存的水“释放” 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涉及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等多个方面。 2.1.2 低影响开发设施 依据低影响开发原则设计的“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工程设施的 统称,包括透水铺装、渗井、渗渠、入渗池、生物滞留设施、植草沟、下沉式绿 地、屋顶绿化、干塘、湿塘、人工湿地、雨水罐、调蓄池、植被缓冲带、砂滤系 统等。 2.1.3 年径流污染削减率 雨水经过预处理措施和低影响

10、开发设施物理沉淀、 生物净化等作用, 场地 内累计多年平均得到控制的雨水径流污染物总量占多年平均雨水径流污染物总 量的比例。 2.1.4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指根据多年日降雨量统计数据分析计算, 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蒸 发(腾) 、滞留、调蓄、净化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多年平均得到控制的雨 水量占多年平均总降雨量的比例。 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包括不外排和处理后外排 的雨水量。 2.1.5 低影响开发设施设计降雨量 为实现一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用于确定海绵 - 4 - 城市建设设施设计规模的降雨量控制值, 一般通过当地多年日降雨资料统计数 据获取,通常用日降雨量(mm)

11、表示。 2.1.6 流量径流系数 形成高峰流量的历时内产生的径流量与降雨量之比。 2.1.7 雨量径流系数 设定时间内降雨产生的径流总量与总雨量之比。 2.1.8 黑臭水体 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和(或)散发令人不适气味的水体的统称。 2.1.9 面源污染 溶解和固体的污染物从非特定地点, 通过降雨或融雪的径流冲刷作用,将 大气和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江河、 湖泊、 水库、 港渠等受纳水体并引起有机污染、 水体富营养化或有毒有害等形式污染。 2.1.10 点源污染 工业废水、 城镇生活污水进入受纳水体前未达到排放标准造成的污染。 2.1.11 初期雨水径流 一场降雨初期产生的一定体量的降雨径流。 2.

12、1.12 合流制溢流 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降雨时, 超过截流能力的水排入水体的情况。 2.1.13 内涝防治系统 用于应对城镇积水灾害采取的雨水径流控制、 排涝工程设施等工程措施和 防涝管理等非工程措施组合成的系统。 2.1.14 内涝防治系统设计重现期 用于进行城镇内涝防治系统设计的暴雨重现期, 使对应重现期内地面的积 水深度、积水时间及积水范围不超过一定的控制要求。 - 5 - 2.1.15 雨水渗透 利用人工或自然设施,使雨水下渗到土壤表层以下,以补充地下水。 2.1.16 雨水调节 在降雨期间暂时储存一定量的雨水, 削减向下游排放的雨水峰值流量、延 长排放时间,一般不减少排放的径流总量

13、,也称调控排放。 2.1.17 雨水调蓄 雨水储存和调节的统称。 2.1.18 绿色屋顶 又称种植屋面或屋顶绿化,指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连接的各类 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和天台、露台上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具 有一定景观效应的绿化屋面。 2.1.19 下沉式绿地 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的绿地的统称, 本导则所指的下沉式绿地为广义下沉 式绿地,包括雨水花园、生态树池、植被浅沟、生物滞留设施等。 2.1.20 雨水花园 自然形成或人工挖掘的下沉式绿地,种植灌木、花草,形成小型雨水滞留入 渗设施, 用于收集来自屋顶或地面的雨水, 利用土壤和植物的过滤作用净化雨水, 暂时滞留雨水并使之

14、逐渐渗入土壤。 2.1.21 透水铺装 可渗透、滞留和排放雨水并满足荷载要求和结构强度的铺装结构。根据铺装 结构下层是否设置排水盲管,分为半透水铺装和全透水铺装。 2.1.22 生态树池 在有铺装的地面上栽种树木时, 在树木的周围保留的一块没有铺装且标高 低于周边铺装的土地,可吸纳来自步行道、停车场和街道的雨水径流,是下沉式 - 6 - 绿地的一种。 2.1.23 植被浅沟 用来收集、输送和净化雨水的表面覆盖植被的明渠,可用于衔接其他海绵城 市单项设施、城市雨水管渠和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主要型式有转输型植草 沟、 渗透型的干式植草沟和经常有水的湿式植草沟。 2.1.24 雨水湿塘 用来调蓄

15、雨水并具有生态净化功能的天然或人工水塘, 雨水是主要补给水 源。 2.1.25 生物滞留设施 通过植物、 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留、 渗滤、 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1.26 植被缓冲带 指坡度较缓的植被区, 经植被拦截和土壤下渗作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 去除径流中的污染物。 2.1.27 渗透管渠 具有渗透和转输功能的雨水管或渠。 2.1.28 生态驳岸 包括生态挡墙和生态护坡,指采用生态材料修建、能为河湖生境的连续性提 供基础条件的河湖岸坡,以及边坡稳定且能防止水流侵袭、淘刷的自然堤岸的统 称。 2.2 其他术语与定义 2.2.1 蓄水模块 以聚丙烯为主要材料,采用注塑工艺加工成型,并能承受

16、一定外力的矩形镂 空箱体。 - 7 - 2.2.2 渗透弃流井 具有一定储存容积和过滤截污功能,将初期径流暂存并渗透至地下的装置。 2.2.3 渗透检查井 具有渗透功能和一定沉砂容积的管道检查维护装置。 2.2.4 渗透池(塘) 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留水池(塘) 。 - 8 - 第三章 基本规定 3.1.1 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应贯彻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理念,注重 对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强调采用 低影响的开发模式。 3.1.2 海绵城市建设包括“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涵盖低 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 3.1.3 湖州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地区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和雨水 利用的需求,并以内涝防治与面源污染削减为主、雨水资源化利用为辅。 3.1.4 湖州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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