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61925784 上传时间:2018-12-15 格式:PPT 页数:43 大小:8.3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基础知识及风险提示(4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合同基础知识及法律风险提示,法律事务部,杨 芹,本幻灯片仅供内部学习交流学习之用 涉及他人知识产权注意保护请勿外传,2,合同涉诉案件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签订合同约60亿份;全国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达89.4万件;合同纠纷涉案金额高达1497.3亿元。 日常生活案例,引言,3,目 录,认识合同,一,合同风险要点提示,二,关于合同管理的思考,三,4,合同法第二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认识合同,1、平等主体间实施,2、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协商一致的协议,5,验收,完整的合同,6,结尾,正文,开头,谁和谁

2、,出了意外 怎么办,做什 么事,合同形式结构,怎么样 去做,合同内容结构,7,二、合同风险要点提示,合同风险防范要点 资质审查 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条款 合同履行 争议解决,8,风险提示一:资质审查 (1)目的交易安全 (2)调查内容 资格调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审查签约资格和经营范围合法性 信用调查: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审查财产状况、生产和经营能力,合同标的有无争议,9,10,11,12,13,14,15,资质审查关注要点列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是否完成年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有效期、客户开票信息是否完整,客户信息及时更新,并在财务部门备案,关注点

3、,税务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一致,在行业内的地位、信用度、声誉等,http:/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0,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我公司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司代理人,与贵司洽谈 业务,并签订有关合同。该员工在委托权限内行使的行为,我司均予认可。委托期限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1,风险提示二:合同签订主体,常见问题 1: a.合同主体

4、与合同专用章不一致 b.尽量避免与分支机构签合同,22,合同签订主体案例,英德市多乐士专卖店,英德市英城华银建材经营部,23,常见问题2:合同盖章: (1)盖什么章?,(2)怎样盖章?,下几个章用在合同盖章可以吗?,骑年压月,行政章、部门行政章、合同章、财务章,24,合同签订主体案例,25,常见问题3:盗盖、私刻印章: (1)盗盖合同专用章的行为性质? (2)私刻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26,客户印鉴存档,收货人签名及公司印鉴存档,27,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理由成立吗? 宁远钢厂向鞍钢集团半连续轧板厂订购各种型号卷板6000吨,价格2000万元,拖欠1500万元,宁远钢厂以“质量不合格”

5、为由拒付余款,但均将收到的钢材用于生产,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和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得以终审判决问:宁远钢厂“质量不合格”拒付理由成立吗?,案例再现,风险提示三:条款审查,28,质量条款案例,最高院认定:宁远钢厂虽曾以“质量不合格”为同拒付货款,但其将钢材用于生产,应视为接受了该质量的钢材,应向鞍钢偿付该笔货款和利息。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质量约定方法:()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地方标准执行 ()按企业标准执行 ()按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

6、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卖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品的通常标准,法律知识,29,对账单 八戒设备制造公司: 截止2011年10月24日,贵单位尚有100000元货款未支付。请贵司核对。,若错误,请填帐上数据,齐天大圣贸易公司,齐天大圣贸易公司,八戒设备制造公司,对账单 八戒设备制造公司: 截止2011年10月24日,贵单位尚有100000元货款未支付。请贵司核对。,风险提示四:合同履行,案例:,30,审理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告齐天大圣公司提

7、供的对帐单格式,被告八戒设备制造公司在客户单位核对栏内填写的内容的右下方盖有齐天大圣公司单位的公章,该部分内容对齐天大圣公司有约束力。因原、被告签名、盖章均是同一天完成,故原告主张被告有关质量问题的内容系事后添加的理由难以成立。据此,判决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70000元。,31,未按合同条款验收: (1)数量验收 (2)质量验收 合同法第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

8、视为标的物合格。”,32,违约索赔: (1)质量不达标或质保期内索赔 (2)款到发货合同到货不及时,VS,定金 违约金,合同前收 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支付方违约:不予返还 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后收 按合同违约 上限不得超过本金、过高可要求减少,33,VS,违约金 赔偿金,可主张赔偿金,约定违约金,实际损失,1,2,违约索赔:,34,解决争议,和解,调解,诉讼,仲裁,PK,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总部:北京,风险提示五:争议解决,在深圳仲裁,深圳国际仲裁院,35,仲裁VS诉讼,36

9、,Q1,Q2,Q3,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交由惠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若协商不成的,交由北京市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深圳某公司 乙方:惠州某公司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广州 标的物所在地:天津,若协商不成的,交由法院或仲裁解决。,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不违反级别、专属管辖,合同履行地,Q&A:,37,实战演练,38,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和合同管理制度,前期防范,三、关于合同管理的思考,39,规范合同评审和审签,前期防范,40,监督合同履行,并实施检查通报,中期履行督察,是否违约,对方,自身,合同管理机制持续改善,41,保证合同纠纷处理及时有效,对方违约处理,自身违约处理,及时沟通、取得谅解,签署备忘录或相关文件,避免诉讼。,42,档案管理和合同管理评估,分类保管,目录清晰,有序存放,查阅方便,43,谢 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