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薪酬,,,战国时,官吏的俸禄采用谷物,计量单位各国不尽相同,有用担、盆、石等以实物作为俸禄,便于国君对官吏的任免在实行谷物俸禄的同时,对少数高级官吏还有赐邑,即封君制春秋战国以来,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制度的诞生,产生了官吏的秩俸制度秦汉作为全国 规模的统一皇朝,也建立了自己统一的官吏秩俸制度这里,秩指官阶, 俸指薪俸秦朝的官吏秩俸已难详考,但它用粮食数量表示官阶则是确定无疑的,见于记载的“五十石之官”、 “百石之官”、 “千石之官”即是明证汉承秦制,官秩亦用石表示,如丞相万石,郡守二千石,县令长五百石到一千石等石是单位,在发放禄米时则以斛计算因而石是虚名,斛是实俸由于两汉各级官吏的薪俸时常有变动,有时以钱计俸,发放时又钱、粮并发,因而史料记载出现不少歧异大体说来,两汉的三公月俸350斛(1斛=),二千石120斛,千石90斛,六百石70斛、三百石40斛,百石16斛,斗食佐史则在10斛左右另外,两汉官吏除常俸外,还有节日赏赐,实际上成为常俸之外的加薪两汉官吏薪俸高低悬殊较大,最高者 为最低者的44倍左右县令长以下的官吏俸禄较低,乡亭的低级吏佐甚至难得温饱曹魏虽定官品,禄俸为汉的1/5。
两晋俸禄内容包括谷、绢、绵等实物和菜田、田驺田驺也就是力役各按官品高低以定俸禄等级的多少 南朝俸禄制度大体沿袭两晋,但更趋向混乱从刘宋开始,百官俸禄除正俸外,有“恤禄”,南齐时众官有“僮、干之役” ,外有所谓“杂调”、 “赏给”等收入,以及迎新送旧之费萧梁定制:一品秩10000石,二品、三品秩2000石,四品、五品秩2000石内外百官依品次递减 此为法定禄秩制,实施时有变动,与定制常异陈沿袭梁制,又有所谓“四时禄俸”之说,若此,则与北魏后期俸制类似北魏前期百官无俸禄太和八年(公元484年)孝文帝始颁俸禄制: 内外百官,四时受禄, “每季一请” ,禄各有差等州郡县宰民之官,就近给公田,刺史15顷,太守10顷,县令6顷;又依所领户之多少给俸虽同是县令,领编户数量不同,禄亦有差北齐按官秩,内官一品岁俸 800匹,从一品700匹,依次递减,至从九品24匹;又执事官一品以下给公田;州郡县听勃乃给僮、力北齐外官刺史、太守、县令各分三等九级,其年俸刺史一等一级800匹,依次递减,至县令最低级为50匹北周下士俸125石,中士以上至大夫各以倍增,上大夫为4000石公因盈数为10000石京官、外官各给职分田;外官又给公厢田以供公用。
不过,北周官俸以收成好坏,分上年、中年、下年,上年官俸全给,中年给1/2, 虾年给1/3,凶年不给俸品俸官禄与食实封 隋唐官俸由土地、实物及货币三项构成隋制,京官俸禄,高级官员 高于外官,低级官员则低于外官京官一品禄900石;其下以每100石为 级差,至正四品为300石,从四品250石,其下每以50石为差,至正六品 为100石;从六品90石,以下每以10石为差,至从八品为50石食封A 官不判事者及九品以下官都不给禄官俸禄米,分春秋两季发给京官a 名发给,外官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给禄州按大小分为九等,大M 620石,其下每以40石为差,至于下下则300石大郡340石,其Fq卜/ 30石为差,至于下下,则100石大县140石,其下每以10石为§,三 于下下,则60石其禄惟及刺史、上佐及郡守、县令除官俸外,各@目 员都分给永业田文帝定令, 自诸王以下至于都督,均依品位给/xdU兰; 多者至100顷,少者为30顷内外官又各给职分田,京官一品者9㈡三 顷,每品以50亩为级差,至九品为1顷外官也有多少不等的职分①‘”,,设“公廨本钱”,周转取息,以供官署办公费和没有俸禄官吏支用 唐初,京官给禄米,外官只有职分田。
京师及州县无俸禄的官吏及办 公费用都给公廨田,公田租收入供用其后,设置“公廨本钱”,贸易取利,以给公用,太宗贞观时,禄米以地租收入按春秋两季发给,外官禄米,其等级比京官低一级,无米时发给盐均田制时期,诸官按品受永业 田职事官还可以从职分田中取得收益高宗永徽初,又废公廨本钱,京官俸料,专以税钱给之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始将百官料钱 合为一色,以月俸为名,各据本官随月给付天宝十四年(公元755年) 诏百官每月给俸食料、杂用、防阎等10分率加2分,永为常式肃宗承德二年(公元757年)以国库空虚,内外官并不给料钱乾元以后,始逐渐 恢复料钱,德宗兴元初,诏百官俸料,准原数支给 唐制封爵有食邑,亲王以下至男爵的食邑都是虚封只有加上“食实 封”若干户者才能享有相应封户租税据记载景龙三年(公元709年), “食实封者凡一百四十余家”①凡封户,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分之一人 于朝廷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皇后、诸王、公主食邑,皆有课 户”②其租谷的具体收取办法是: “州县与国官、邑官执帐供其租调各 准配租调,远近州县官司,收其脚值,然后付国、邑官司……人国邑者, 收其庸宋朝,俸禄制度 官员俸禄包括正俸(钱)、衣赐(服装)、禄粟(粮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增给)、职钱、公使钱以及恩赏等。
宋初,官员俸禄较低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首次全面增加文武职官俸钱,仅幕职州县官等依旧仁宗嘉枯间(1056—1063年),正式制定“禄令”,详细规定了文武各级官员的俸禄数如宰相、枢密使每月俸料300千,春、冬衣服各赐绫绢50匹,冬绵100两,每月禄粟各100石、慊人衣粮各70人,每月柴草1200束,每年炭1600秤、盐7石等东京畿县5000户以上知县,升朝官月俸20千,东官18千;3000户以上知县,升朝官18千,京官15千各路10000户以上县令20千,等等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增加幕职州县官的料钱和米麦元丰改制,又略增俸料,同时将原来官方供给在京职事官的钱数,一并改为‘‘职钱”,按照官阶的高下分为行、守和试三等,试者职钱稍低徽宗时,一度将职钱改为叩占职钱”,不久恢复添支旧制南宋初,因财政窘困,官俸减半支给,后来又逐渐恢复北宋旧制 北宋地方官还分配职田,每员从40顷到1—2顷不等,南宋时大幅度减少各路监司、帅司、州军、边县、带兵武将,由朝廷给予一定的公使钱,专为往来官员供应酒食之用官员请病、事假满100天后,不能继续任职者,即停发月俸官员在外地任职,家属可分领俸给、衣赐、添支钱等。
元朝,三 品级和俸禄 和前代一样,元代的官员有职有品,职是担任的具体职务,品是等级 待遇的标志一定的职务都与一定的品相对称官品分九等十八级,自一 品至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九品以内的官员称为流内官,九品以外的官 (如负责地方治安的巡检)称为流外官县以上的政府机构都有一定的品 级,该机构的长官品级与机构的品级相等,以下官员依次递降政府机构 的品级是该机构地位和重要性的标志,有些机构的地位和重要性发生变 化,其品级也会相应提高或降低例如,翰林国史院初立时秩正三品;后不断升级,由正三品升为从二品、正二品,最后为从一品,其长官承旨的 品级也不断相应提高,最后为从一品一官品都有一定的名号,即“散官”,这也是隋、唐以来历代相沿 的制度文职官员五品以上称大夫,六品至八品称郎或佐郎,如奉训大 夫、承德郎等武职官员五品以上称将军(无一品散职),六品至八品称 校尉或副尉,如武节将军、修武校尉等无论文武百官,凡九品均不授散 官每一品中散官又分二至三阶,如文官从一品分光禄大夫、荣禄大夫两 阶,正二品分资德大夫、资政大夫、资善大夫三阶文散官共四十二阶, 武散官:十四阶品阶与官员迁转有密切关系,下面还将叙述各级官员 按品级高下穿不同颜色的公服,一品至五品服紫,六品至七品服绯,八品 至九品服绿。
在任命的手续上也有等级区别,一品至五品为宣授, “以制 命之”(用皇帝的名义授予任命状),六品至九品为敕授, “中书牒署之’, (用中书省名义授予任命状,,在大蒙古国时期,官员没有俸禄,收入来自大汗和上级的赏赐,以及 向属下和百姓勒索这是造成当时贿赂公行、政治混乱的重要原因忽必 烈登上汗位前后,不断有人向他建议“给俸禄以养廉能’’②,中统三年 (1262年)二月,“始定中外官俸”③这是指文职官员至元七年(1270 年),始定军官俸发给官员的薪俸由俸钞、职田、俸米组成俸钞是薪 俸中的货币部分,用法定货币中统钞支付,不同官品有不同的数额至元 二十二年(1285年),在每一品中,又分二等或三等,“视职事为差”,按 照担任职务的大小来定从一品分为6锭和5锭二等,正三品为3锭25 两、3锭15两、3锭后来,由于中统钞不断贬值, “诸物增价,俸禄不 能养廉,以致侵渔百姓,公私俱不便益”,于是又不得不多次调整 除了俸钞之外,还有职田与俸米这是俸禄中的实物部分地方官员有职田,按职务分给北方上路达鲁花赤、总管职田16顷,下路14顷,以此递降,县达鲁花赤、县尹的职田四顷江南比北方减半职田的来源是国有土地或无主荒地,募人耕种(常常是强行摊派的),按照一般的民间习惯交纳地租,地租即归职田占有者所有。
也就是说,官员分得职田,实际上得到的是实物地租,即粮食中央政府中的官员没有职田,另行发 给俸米俸米是以俸钞为基数计算的,大体上十两钞相应发给俸米一石, 如中书省丞相俸140贯,得俸米15石;平章政事128贯余,得俸米12石; 右丞118贯余,也得12石大德七年(1303年)开始实行俸米之法时, 一年需28万石①至大元年(1308年),每年俸米的支出,增为40 方石 无论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中的正式吏员都有俸禄但地方政府的吏员没有职田,也发给一定数量的禄米, “每一两(俸钞)给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支米一石”③例如路总管府的司吏月俸钞八两,另有俸米八斗,县的司吏月钞六两,俸米六斗明朝,爵、勋、品级、俸禄 明初,因前代之制,列爵五等,后只存公、侯、伯,并定制, “凡爵 非社稷军功不得封,封号非特旨不得与” (外戚、中官封爵的,均称“恩泽封’’)爵有岁禄而无封邑封功臣时先予封号,继以爵号,不书食禄 数封号不得世袭,爵号有世袭、不世袭,以军功大小而定,但均给诰 券如再立功,可仍爵增禄或晋爵增禄有封爵有才能者可出任军职 食禄数虽有规定,但实际上常有增减 明代五品以上历再考,乃授勋勋级文武各异,文勋由正一品左、右 柱国至从五品协正庶尹,共分十级。
武勋由正一品左、右柱国至从六品武 骑尉,共十二级 文官之品有九,均分正、从,一共十八级不及从九品的称“未人 流”散阶分四十二级武官之品有六,亦分正、从,共十二级散阶有 三十级 但明代爵、勋、官、阶意义之区分不如唐、宋清楚,实际上均是随,目 而定 B月代官俸较低,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给于江南官田,其后令还田给 @q)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正一品 10446,㈦7依次递减至从九品60石,未人流36石洪武时官俸全给 米,间9钱钞兼给永乐时官高者支米40%~50%,官卑者支60%— 80%,其余女部给钞九品及杂职等才全支米中叶以后,官俸又改为支 给本色和折色本色包括月米、折绢米、折银米三部分,折色包括本色 ⑨、绢布折钞两部分但不管何种形式,都因米、布、钞均贱,而银独 贵,致百官俸给可谓空前至薄②后来政府不得不给京官柴薪银,而给新 任郡县官以道里费清朝,官员的品衔与俸禄 与明代一样,清代也给各个官员一定的品衔,最高的是正一品,然后 是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直至从九品,共十八等,此外还有一些未人 流的小官在此而下便是吏,也就是一般办事人员,与官有别充任哪一 个官职,即属于哪一等品衔,不能紊乱。
有的官员可因有加衔而提高品 位,如各部尚书从一品,若加以太师或太保、太傅衔,便晋升为正一品; 正二品的总督,加尚书衔后就是从一品,又如道员加按察使衔,即由正四 品转入正三品 清代官员的俸禄,由正俸和养廉银两个部分组成正俸支银和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