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案例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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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分析题集,1999年1月4日晚6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城区一座步行桥(彩虹桥)突然整体垮塌,数十名过桥者随大桥坠入桥下的綦江河,造成了严重伤亡事故。这次因工程质量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其中18名武警战士、22名群众)。綦江垮桥,40人殒命引发了一场新闻大战,直接经济损失631万元。,【引导案例】綦江县彩虹桥刚投入使用为什么会整体垮塌,重庆传媒在第一时间几乎全部介入,以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为首的国内传媒记者,也纷纷云集綦江,抢发消息。 一座于1996年2月竣工刚投入使用不久的大桥为什么会发生这么严重的整体垮塌事故呢?綦江垮桥事故一时成了国人的焦点话题,话题指向多半是垮

2、桥原因、质量问题以及桥梁工程背后的黑幕等等。,此后,“綦江虹桥垮塌案”涉案的14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刑。其中,綦江县委原副书记林世元、书记张开科,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评析】綦江彩虹桥事故的主要教训有三个方面。首先,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干部的腐败行为。个别人置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搞权钱交易,最终造成了这一典型的“豆腐渣”工程,酿成恶性事故。其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在于管理混乱,不讲规矩。彩虹桥工程是一个无计划、无报建、无工程招标投标、无开工许可、无工程监理、无质量验收的“六无”工程,这直接反映了綦江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第三,虹桥事故的发生,在很大

3、程度上表明了建筑市场监督机制极不健全,建筑市场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致使个人可以为所欲为。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建筑市场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维持建筑市场的秩序,加强建筑市场的管理。,【引导案例】 广东招标投标第一案,广东某医院大楼建筑面积19945平方米,预计造价7400万元。该工程进入本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常以“某公司总经理”身份对外交往的郑某得知该项目后,分别找该地4家建筑公司挂靠参与投标。中标后,给挂靠单位交造价3%-5%的管理费。为揽到工程,郑某拉拢该省交易中心评标处长张某、办公室副主任陈某,请张、陈吃喝玩乐,并送钱、物品等。张、陈两人积极为郑提供服务,泄露招标投标中有关

4、保密事项。评标时,评委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影响了评标结果的合理性。评标结束,深圳某建筑公司中标。,有关建设市场秩序的案例,郑某挂靠的公司均未中标,便投诉,因投诉不断,未发出中标通知书。该省纪委、省监察厅同省建设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查实在招标投标中存在包工头串标、建筑施工单位出让资质证照、评标委员会不依法评标、省交易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收受包工头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即取消该项目招标投标结果,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张某、陈某已被停职,立案审查,其非法收受的钱物已被依法收缴。,【评析】该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包工头串标、建筑施工单位出让资质证照、评标委员会不依法评标、省交易中心个别工作

5、人员收受包工头钱物等违纪违法问题,是一宗包工头串通有关单位内部人员干扰和破坏建筑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件。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建筑领域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起到了有效地遏制作用。,我国多数地区有形建筑市场才建立不久,一些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措施还未健全完善。当前,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评标委员成了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有关人员应十分警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要把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第4 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引例:某建筑工程的招标文件中标明,距离施工现场1km处存在一个天然砂场,并且该砂可以免费取用。现场实地考察后承包商没有提

6、出疑问,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没有考虑工程买砂的费用,只计算了取砂和运输费用。由于承包商没有仔细了解天然砂场中天然砂的具体情况,中标后,在工程施工中准备使用该砂时,工程师认为该砂级配不符合工程施工要求,而不允许在施工中使用,于是承包商只得自己另行购买符合要求的砂。,第4 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承包商以招标文件中标明现场有砂而投标报价中没有考虑为理由,要求业主补偿现在必须购买砂的差价,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商的补偿要求。 请思考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商的补偿要求 是否合法?,第4 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结论:工程师不同意承包商的补偿要求是合法的。 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

7、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人介绍情况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4 章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引例分析:本案例中投标人在现场踏勘环节有明显的失误。招标程序有现场踏勘答疑的内容,有经验的承包商在现场踏勘中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必须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8、显然承包商没有进行砂子的检验,亦未提出疑议,就想当然的接受了砂子能够用于工程这个说法,自食其果完全是承包商的自以为是。,【引导案例】投标人未读全招标文件进行的投标,业主招标制造两台50吨的塔吊。招标文件包括98页详细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某投标人的负责人在读过23页,了解主要的要求后,认为所需要的塔吊属于投标人公司的轻型塔吊,只要将投标人公司的相应塔吊加以改造就可以。实际上后90多页的内容有对塔吊的更具体的要求,所要求的塔吊根本不是轻型塔吊而是重型塔吊。投标人的报价低于400万美元,而次低报价超过700万美元。由于差价太大,业主要求投标人确认自己的报价。,投标人对标价进行了书面确认。业主对确认还

9、不放心,在授标以前召开了会议以进一步确定投标人是否理解了技术规范的要求,以及能否完成该要求。业主审查了技术和设计要求,但没有就巨大的报价差距进行磋商。业主要求投标人提供费用分析资料,投标人没有提供,但声称,除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外,没有其他错误,错误对总报价没有影响。考虑到投标人一再表示保证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合同,业主随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在进行初步设计时,业主意识到履约存在问题并决定开会讨论。这时投标人才发觉价格上的巨大差距。投标人要求修改合同,延长工期并增加费用。 双方为此诉之法院。法院认为,投标人只读了部分技术规范,根据部分技术规范进行的投标属于判断错误,而不属于错读技术规范,因此

10、拒绝了投标人修改合同或撤销合同的诉讼请求。,【评析】投标准备工作相当重要,在施工招标过程中,投标时间是紧张的,但绝不能因为投标时间的紧促,而忽略对招标文件的分析与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开标案例,案例背景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方式担保。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了以下要求:为避免潜在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开标会上,有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

11、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封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2)B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C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D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投标文件。,问题: (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A、B、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 D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问题1:“业主提出的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理由

12、: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业主提出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不正确。理由:因该项目是政府投资建设,相关的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如果采用邀请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问题2:A企业投标文件有效。 B企业投标文件无效。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C企业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或28天) 问题3:D企业投标文件有效。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

13、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案例分析 背景资料: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业主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业主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 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

14、截止日期前10天,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问题: 1、该项目的标底采用什么方法编制?简述其理由。 2、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那些内容? 3、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六、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问题1: 答:由于该项目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因而其标底可采用工料单价法或综合单价法进行编制。 问题2: 答: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资料。,问题3: 答:

15、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5方面问题(或不妥之处) (1)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不具备施工招标的必要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而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业主对投标单位提问只能针对具体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投标单位),因为按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4)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天(而不是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 (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为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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