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上传人:细*** 文档编号:617929 上传时间:2017-04-22 格式:DOC 页数:13 大小: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5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国办发2015 58 号)和李克强总理 28 日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 5 月 9 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今年将全面推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减少监管部门寻租空间,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为落实好国务院、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我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探索,按照“ 双随机,

2、一公开”的要求,加大行政处罚、黑名单等负面信息的披露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事后监管的公正、透明和公平,促进宽进与严管无缝对接。一、主要工作(一) 建立完善“两库三单”,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以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县市“三合一”改革前,我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编人员 571 名,从事食品监管执法人员 352 名。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

3、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全州已建成优质稻生产基地 5 个、蔬菜标准示范园 12 个、水果标准示范园 4 个; 拥有中国驰名商标 3 个,云南省著名商标 47 个,红河州知名商标 62 个;累计完成 134 家单位 208 个品种的“三品一标” 认证,完成了 13 个县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共建立了 146 个动物检疫申报点,96 个生猪屠宰场(点) ,44 个牛羊屠宰场(点),21 个禽屠宰场( 点),屠宰检疫开展面 100%;全州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持证企业 453 家,获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数 520 份,全州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5649 份,流

4、通环节食品经营户 22900 户,多数为中小流通企业,小型流通企业占 9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 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 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 双随机” 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

5、信用档案,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相关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 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工作中,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二) 抓好责任落实,确保权责统一。为确保“双随机” 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

6、(单位) 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制定“双随机” 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 ,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三) 及时报送抽检样品和案件信息。及时将“双随机” 抽查和检验数据报送省局相关处室,按照上级

7、要求公开抽查抽检情况。2015 年,我州检验机构检测食品 803 批、保健食品 21 批,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食品 499 批、保健食品 35 批。根据季节高危食品特点,利用网站、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GSP 认证、“三公” 经费等公示公告 40 期,以布动态监管信息 25 期 360 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存在的问题(一)“双随机”抽查虽然能打破属地监管所致的执法人员相对固定的模式,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但由基层监管任务繁重,被抽调单位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加之经费保障不足,交叉抽查成本也是问题。(二) 抽检抽检信息公开已成监管常态,但在实际工作中,上级相

8、关业务处室对各项工作又有特别要求,州、县级公开难度大。三、建议(一) 区分经济条件和地域环境的不同开展大随机和小随机抽查。对于经济基础好、交通便利的地区,可以由省、州局组织开展双随机,对于经济不发达、交通偏远的地区,可以把随机范围缩小,由县局组织,可以极大减少检查成本。(二) 建议国家总局、省局及时开发完善企业信息诚信系统。进一步提高双随机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和透明度,实现用制度确保公平的目的。食品药品双随机一公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2016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 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9、(渝府办发 2015 164 号)精神,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的意见(渝府法制发2016 13 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该实施细则。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分级负责、稳步推进原则,到今年底,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 ,随机抽查事项达到食品药品行政检查事项的 70%,力争2017 年实现全覆盖

10、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强化依法行政,转变监管职能,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公平竞争。二、职责分工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责任有效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由分局局长龙杰任组长,副局长夏文丽、黄坐诚、纪检组长司斌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财务科、综合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

11、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科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法制科负责制定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的整体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明确工作进度安排,汇总各相关科室的有关报表与信息。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管科负责制定各自监管领域内的“随机抽查计划、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实施本监管科监管领域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随机抽查工作,确定本监管科 1 名执法人员为联络员长期牵头负责该项工作,指导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办开展

12、双随机抽查工作,收集汇总本监管科与监管所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随机抽查任务书、随机抽查现场情况记录表、随机抽查情况报告(见附件 5)等,撰写某某年第某某季度或某某年度“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材料,并及时通过局办公室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按要求每季度向法制监督科报送报表(见附件 3)。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随机抽查工作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人事财务科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经费保障。综合科负责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的有关协调工作。行政审批科配合业务监管科建立“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三、主要任务(一) 建立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

13、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行政检查”的要求,依据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九龙坡区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 4 项随机抽查事项:一是对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二是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三是对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督检查;四是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各业务监管科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可与本单位随机抽查事实清单一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或合并事项。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 检查方式。(

14、二) 建立 “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各业务监管科根据监管职责分别建立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即本单位应包含有“食品( 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 生产、食品经营(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含餐饮)、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6 个主体名录库,行政审批科配合完成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每个名录库,应涵盖全区符合抽查条件的获得许可证的市场主体,每年更新一次。要准确记录市场主体名称、住所地等信息。2.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业务监管科对照建立的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相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需要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随机抽查的,可根据实际建立专家名录库,专家库应以食品药

15、品监管部门下属技术机构专业人员为主。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专业技能或资格资质证件取得情况等。各业务监管科于 2016 年 9 月 25 日前将本监管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 1)、随机抽查主体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附件 2)、电子版报送至法制监督科。(三) 建立健全 “双随机”工作机制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各业务处室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市场监管需要,制定随机抽查计划,确定企业随机抽查的次数、时间、比例、条件、检查重点等等。原则上随机抽查比例不得低于市场主体的 3%。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

16、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和名单目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建立健全随机抽查运行制度。各业务监管科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见证,从抽查事项对应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还应随机选取递补执法检查人员,上次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应从当次抽查中剔除。必要时,对参与抽查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可以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随机抽取名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3.加强对随机抽查的电子化管理。本单位办公室负责建设全区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随机抽查系统(电子摇号系统) ,对随机抽查事项、主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随机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实现责任可追溯。将随机抽查信息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各类监管信息汇集共同管理。4.严格责任落实。“ 双随机”抽查工作不等于放弃全覆盖、网格化监管。要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调研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