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与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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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TLHWCG2014-GK-001) 采购单位 : 桐庐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黄勤民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欣兴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程文冲 备案单位 : (盖章) 2014 年 8 月 26 日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桐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TLHWCG201

2、4-GK-001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一个标项):采购内容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七个社区、一个居委会)。面积为71.3万,楼道1133只,道路37条。承包年限为三年,即2014年10月1日2017年9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明细表。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应为工商部门合法注册,并具有环卫作业经营范围许可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二)符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5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135号)相关规定; (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针对本项目的机械配备:投标人必须自有8吨多功能洒水车1辆、3吨机械扫路车1辆(须提供自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发票等证明资料原件);(六)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和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或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 联系人:吴燕桥 联系电话:0571-69901109 传真:0571-69901109 邮 箱:451593244QQ.com采购单位 联系人:黄勤民 联系电话:0571-64225000保证金交退咨询电话:0571-64638008第二章

4、采购内容及项目要求一、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综合考虑适应性,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报价前来投标。二、承包方式1、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清扫保洁作业总价承包。2、承包人一律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及内部经济承包及变相经济转承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三、招标作业内容及要求(一)招标作业内容 1、按杭州市环卫行业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附件一桐庐县环卫处清洗保洁服务项目市场化运行考核标准、细则有关规定执行。2、报价范围:道路、人行道两侧的清扫保洁、绿

5、化带的保洁及环卫设施和交通隔离设施的清洗和整理等(包含少部分采购人明细表中未标注或无法标注的区域,投标人可自行去现场勘查或咨询采购人)。3、垃圾清运:中标人只需负责招标范围内的垃圾清扫工作,平时及时制止偷倒乱倒行为,及时清除无主垃圾及废土,及时清除道路沿线“牛皮癣”。运送垃圾至附近中转站等工作由采购人自行负责。(二)作业规范、要求及考核办法1、清扫保洁要求(1)道路清扫保洁要严格按照杭州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要求组织作业,采用人机混扫方式,快车道必须实行机扫车清扫保洁。各类道路的保洁时间和机扫、洒水、清洗频次及相关要求按杭州市环卫行业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桐庐环卫处网格化目标管理考核内

6、容及评分标准执行。(2)道路路面发生严重污染时及时冲洗。(3)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第一遍普扫。(4)岔道喇叭口清扫向外延伸5米,道路垃圾不得反扫、漏扫,垃圾不得扫入窖井、喇叭口、绿地等。(5)沿街道路两侧店家的垃圾桶果壳箱,做到一日二清洗,无积存垃圾,无明显污迹,外观无残标。原有环卫处设立的240升垃圾桶仍由设立单位作业。(6)清扫专用车整洁无破损、满溢,车厢无吊挂杂物现象,应密闭运输,不得停放在消防栓、公交车站旁,停放离人行道侧石不超过20厘米,作业完毕后将工具清理干净,停放在规定地点。(7)保洁质量应达到路面、人行道“五无”、“五净”。即“五无”:道路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泥、无积水、无污迹;“

7、五净”:路面干净、绿地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果壳箱等环卫设施及交通隔离栏(墩)、路灯杆和交通信号杆(2.2米以下部分)干净。(8)道路沿线责任区范围内偷倒垃圾、废土及时清除(量比较大时及时报告,经核实后及时作业)。(9)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并视情况及时启动城市管理保障应急机制,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需要集中时的具体位置另行通知),并根据应急命令决定早到和离岗。(10)负责做好本承包地段作业范围内的抄告单、“数字城管”抄告单和群众信访、投诉处理件的处理、整改和回复工作。2、按照规定时间内巡回保洁,道路清扫采用机扫与人工相结合方式,机扫为

8、主,人工为辅。快、慢车道必须实行机扫,每日不少于3遍,夏季每日不少于4遍。洒水每日保洁时间1618小时的道路不少于5次,保洁时间12小时及以下的道路不少于4次,夏季每日均不少于6次。清洗每周保洁时间1618小时的道路不少于2次,保洁时间12小时及以下的道路不少于1次。3、严格执行道路洒水降尘、路面冲洗(全路段)管理指标,发生严重污染时第一时间冲洗。4、清扫垃圾采用专门车辆现场收集,不得焚烧垃圾、树叶,树枝落叶旺季及时清扫干净。禁止将垃圾等扫入窨井。2管理要求(1)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作业质量管理,做好作业质量自查日记并报监管部门,每月25-26日向管理部门上报本月工作情况自查表、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和

9、下月作业安排计划。(2)规范管理、文明作业,自觉接受招标单位及上级各部门领导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3)清扫保洁员上岗须统一着装,佩戴上岗证、穿安全反光黄背心和戴反光安全帽,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4)作业时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发生各种意外事故由承包单位自行依照法律法规妥善处理。(5)承包单位不得向沿街单位和个人擅自收取任何费用。(6)保持取水栓、果壳箱等设施的整洁完好,承包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破损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对不能修复的果壳箱及时上报环卫管理部门。(7)保洁时不能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垃圾应倾倒指定地点,不焚烧垃圾、树叶,树枝

10、落叶旺季及时清扫干净。(8)作业时作业工具应摆(停)放地点适当,不影响行人和交通,收工后的存放由承包方自行负责。(9)专用作业车辆要有编号,有监督电话、有负责单位、车辆停放自行负责,。(10)遇到乱丢、乱扔、渣土抛洒污染路面等不文明行为及未及时按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处置垃圾的店家、单位,应进行劝阻,并进行市容环卫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说话文明,以理服人,对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及时向合同甲方或有关部门报告。(11)按照以人为本原则关心职工,严格遵守有关劳动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如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其责任由承包方自负。(12)环卫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加班工

11、资等必须确保按月发放。(13)作业单位必须按指定的使用消防栓取水用于环卫作业。(14)承包单位必须安排管理员加强做好承包区域内的循环检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地面保洁员在早上7:00前完成普扫,7:00以后开始日常保洁。楼道保洁员做到每天对所有楼道清扫一遍,做到楼道扶手不留灰尘、蛛网。(15)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保洁区域干净整洁。主要街路实行16-18小时两班制保洁,其余道路及楼道实行8-12小时的保洁作业,即:主要街路:夏季:5:0022:00 冬季:5:3021:30里弄小巷及楼道: 6:00 17:00(16)里弄小巷楼道、地面、绿化带内做到无纸屑、无零星垃圾、无积泥、窨井口

12、、自来水表旁周遍无沙子和其他杂物;垃圾桶及时加盖、摆放到位,按时清洗,破损垃圾桶及时上报环卫部门更换。承包区内垃圾桶由承包单位保洁员每天拖至清运车可行驶的地段,垃圾桶每月安排清洗2次。3.考核办法管理考核采取日常巡查管理和检查考核相结合,环卫处可委托县城管局负责日常巡查监管和考核。1、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扣分折合成经费从保洁款中扣除。(1)上级部门检查每失0.5分扣500元,失1分扣1000元,失分扣款额度以此类推;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的,每次扣2000元;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并经查实的,每次扣500元,出现重复投诉的,每次扣1000元;法定节假日和重大活动保障不到位的每次扣2000元。(

13、2)上级有关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且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一次扣1000元,累计达到三次的,予以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归还。(3)遇到突发事件、自然灾害或天气影响,必须服从环卫处指挥和安排。遇抗雪防冻、抗台防汛等天气,承包单位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组织人员、机具设备将道路清理干净。如发现在接到环卫处通知后,没有做出积极反应的,每次扣3000元;在接到环卫处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每次扣20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每次扣2000元。2警告退出办法(1)警告。在道路保洁作业合同化管理中,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给予一次警告:合同标段数字城管问题及时整改率未达到100%的。上级领导及环卫主管部门

14、检查发现抄告问题未限期整改到位的。管理混乱,发生保洁人员集体上访的。不遵守交通法规,未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时,未按要求落实作业机具和人员,保障不力而造成不良影响的。(2)退出。在道路保洁作业合同化管理中,符合以下之一的予以退出,提前终止保洁合同:组织管理机构、人员素质、保洁人数与投标承诺不符,无法完成道路保洁任务的。同一合同标段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被警告3次的。未落实保障环卫工人其合法权益相关规定要求的。四、特殊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提前做好与原保洁单位的对接工作,确保交接过程作业无盲点和稳定有序交接。五、项目说明详见下表桐庐县城区以北主要街路及里弄小巷市场化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明细表序号道路名称主道路人行道清扫总面积()保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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