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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扬邗公消验2012 第39号关于新建仓库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扬州金泉旅游用品有限公司邗江经济开发区分公司:你单位在邗江工业园牧羊路16#的仓库(一层、二级、700);3号厂房(一层、二级、2300)建筑工程申报验收的资料收悉,我大队于2007年1月15日派员对该工程进行了消防验收,认为该工程消防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装达到设计要求,消防验收合格。对建筑消防设施应当定期维修保养,保证完整有效。已经消防验收的建筑如有改建、扩建、内部装修、用途变更等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审批。二一二年九月五日注:本意见书只对验收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