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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项目建设单位: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日期:2018年11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
2、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项目建设单位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随旭旭联系人随波通讯地址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766817111传真邮政编码272300建设地点鱼台县王庙镇陈堂村北,S348省道北,田吴路东立项审批部门鱼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8-370827-5
3、0-03-060643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1000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6.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9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概况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在鱼台县王庙镇陈堂村北建设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项目。主要是将购入的石头(毛石)破碎成粒径大小不等的石子。项目所用原料主要来自于房屋拆迁产生的废石、石头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下脚料及石材加工下脚料。产品主要用于建筑用石或路面铺设所用石子。项目所用员工10人,生产天数为300天, 三班倒
4、每班8小时工作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保部令第1号)中,2018年4月28日修订)中“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对项目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
5、、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7.9.1实施;(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98253号,2017年8月修订);(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9)国家发展和改
6、革委员会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10)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 月3日);(11)国家环保部HJ/T2.1-2016、HJ2.2-2008、HJ/T2.3-93、HJ610-2016、HJ/T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及HJ 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12)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2007年6月4日);(13)鲁政发20073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
7、实施方案的通知;(14)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监管和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的通知(鲁环函2013138号);(15)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16)鱼台中隋石材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二、项目厂址与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鱼台县王庙镇陈堂村北,南邻S348省道,西邻田吴路,路西为农田,南面为空地,东面为树林及废弃工厂(得盛饲料),北面为农田,周围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区供电等条件优越,具备发展经济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0000m2,大门位于厂区的南部,办公区位于厂区的东南部,生产车间位于厂区的北部,原料库及产品库
8、位于车间内。洗车台位于厂区大门口西侧。其余为空地。根据本产品的工艺、运输、消防、安全等要求,结合地形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建筑物、运输等进行布置,能配备较为完善的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三、主要产品及规模项目投入运营后,年产15万吨石子及5万吨石粉。本项目产品规模如下表所示:表 1-1 项目产品规模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年产量规格备注1石子3万吨1.2cm主要用于建筑用石及道路铺设用石等。26万吨1.0cm36万吨0.5cm5石粉5万吨0.5cm备注:所产石子规格按定单需求进行调整。四、工程内容1、项目组成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20000m2,主要建设生
9、产车间(内设原料区和成品区)及配电室、办公室等辅助设施。其项目组成具体见表1-2。表1-2 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工程组成工程内容1主体工程碎石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3000m2,内设碎石生产线一条及原料区及产品区。2辅助工程办公区占地面积为240m2成品存放区占地面积10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原料存放区占地面积10000m2,位于生产车间内。3公用工程给排水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线提供供热项目不需用热,不设燃煤、燃气锅炉。供电由外接线路引入,项目区设置250KVA变压器一台,能够满足生产需要4环保工程废气给料、破碎、筛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高空排放。生产车间内设置喷淋
10、设施,地面硬化。厂区定期洒水抑尘。并设置洗车台。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处理固废合理处置2、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3:表1-3 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碎石(重锤破)生产线1600型1套包括喂料机、重锤破碎机、皮带输送、撞筛机、电机等2铲车3台3袋式除尘器1套4喷淋设施1套布置于整个生产车间5雾炮2台备注:禁止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规定的以及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淘汰
11、、限制类设备。五、主要原辅材料项目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1-4:表1-4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消耗量备注1毛石t20万主要来源于拆迁产生的废石、开采产生的下脚料及石材加工产生的下脚料,不涉及有毒有害的废石及下脚料。六、公用工程1、给排水给水:本项目用水包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用水来自于厂工自备井,用水水量及水质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水需求。(1)生活用水:项目所用员工为10人。项目区不设食堂和住宿,生活用水量按50L/人d计算,共生活用水量为0.5m3/d。(2)喷淋用水项目区设置密闭料场及生产车间,并对料场进行定期喷淋洒水;并在物料上料、破碎等工序进出料口及筛选机内均设有喷淋
12、抑尘措施,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可知,其用水量约为8m3/d(2400 m3/a)。(3)厂区路面喷洒用水项目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可知,其用水量为2m3/d(600 m3/a)。(4)洗车用水项目拟在厂区进出口设置一处洗车台,洗车用水量约10L/辆,本项目每天进出车辆为300辆,用水量为3m3/d(900m3/a),其中2.4m3/d(720m3/a)为沉淀池沉淀后循环用水,0.6m3/d(180m3/a)为补充新鲜水。排水: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单独收集后外排。(1)洗车废水项目洗车废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洗车产生废水量为2.4m3/d,主要污染物为SS,在冼车台附近建
13、设三级沉淀池,产生的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2)喷洒废水厂区料场、厂区路面及各工序喷淋(洒)用水时出水为雾状喷水,在使用过程中直接进入产品或直接损耗,不产生废水(3)生活污水项目区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共产生活污水量为0.4m3/d,其水质较为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滞留收集后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项目水平衡图如下:10.10.4损耗0.10.5新鲜水生活用水化粪池定期外运沤制农肥,不外排喷淋用水进入产品损耗1.66.48路面喷洒用水水损耗22洗车用水三级沉淀池损耗0.60.6循环使用量2.411.1图1-1
14、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d)2、供电本项目用电由鱼台县王庙镇外接线路引入,项目区设置250KVA变压器一台,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3、供热本项目不需用热,故不设燃煤、燃气等锅炉。七、经济技术指标及其它职工人数:10人。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三班倒每班 8小时工作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八、项目与政策的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年产20万吨碎石生产项目,根据发改委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十二、建材中10矿石碎料和板材边角料综合利用生产及工艺装备开发”;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鱼台县王庙镇陈堂村北,南邻S348省道,西邻田吴路,路西为农田,南面为空地,东面为树林及废弃工厂(得盛饲料),北面为农田,所用地为工业建设用地,符合鱼台县王庙镇用地规划。项目区域地势平坦,交通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