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

上传人:101****457 文档编号:61647350 上传时间:2018-12-08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16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与其附属设备安装监理细则(4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 录一、锅炉机组安装施工质量监理概述及电站锅炉施工质量监理的依据-1二、锅炉钢架及有关金属结构工程-2三、炉构架组合-4四、锅炉密封部件施工-6五、空气预热器安装-7六、受热面安装-7七、设备检验规定-8八、汽包、联箱安装-9九、受热面设备地面组合-11十、省煤器、过热器组合-14十一、受热面组件吊装-16十二、水冷壁、过热器、调挂管安装-17十三、受热面设备组件整体找正-18十四、安全门安装质量控制-19十五、锅炉整体水压试验-19十六、工程验收签证资料-22十七、锅炉辅助机械安装-23十八、锅炉炉墙、热力设备和管道的保温油漆-26十九、锅炉机组启动试运及验收-30二十、锅炉专业监理旁站(

2、S点)-31前 言 为了全面落实北京蓝天协鑫热电工程监理规划中有关锅炉专业的施工控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保证锅炉专业工程师在锅炉监理工作中能更好的为建设服务,确保锅炉各系统顺利达标投产,最后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其中锅炉专业监理作业中依据的规范标准见监理规划中有关章节。锅炉专业监理工程范围包括设计院施工图中辅助锅炉和余热锅炉的全部内容。 包括设计图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和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审查,施工全过程监理(四控二管),施工完毕的监理小结,直至竣工作业的有关部分。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施工监理细则 一、 锅炉机组安装施工质量监理概述及电站锅炉施工质量监理的依据 (1) 电站锅炉机组施工质

3、量监理的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该强制性条文是从电力行业标准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中摘录的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保和其他公众利益以及其他政策要求的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不 能取代电力行业标准,锅炉机组施工及其他政策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并不能取代电力行业标准,锅炉机组施工及验收仍要执行电力行业标准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锅炉机组篇),另外,除本规范外,有关管道、焊接、泵类、热工测量仪表等部分应与电力规范相应专业技术规范配合使用,即相应的DL-5031-94

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管道篇)、DL5007-92(火力发电厂焊接篇)、DL-5001-92(汽轮机机组篇)、SDJ279-909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篇)、DLJ58-81(火力发电厂化学篇)等配合使用:锅炉钢结构及附属机械、 设备的钢结构,若采用焊接及铆钉连接时,应参照GBJ205-83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2) 锅炉机组安装施工,除应按规范规定外,并应遵守国务院及有关 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锅炉监察、劳动保护及防火等规定和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80)电技字第26号、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80)火发字第5号的规定。 (3) 锅炉机组在组合、安装前应经建设单位(业主)组

5、织“监造”和“安检”合格,并必须按规范的规定对设备进行复查。如发现制造缺陷应提交业主与制造厂研究处理及签证。由于制造缺陷致使安装质量达不到规范的规定时,应由业主和制造单位代表签证。(4) 凡属锅炉监察范围内的锅炉部件,必须取得制造厂的设备技术文件,证明所用材料和制造质量符合劳动为事部颁发的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仁劳人锅(1987)4号或原水利电力部颁发的SDl67-85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的规定后,方准施工。锅炉机组的启动和验收,必须按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的规定进行。新产品新设备的施工技术要求,如制造厂无明确规定时应由施工单位、运行单

6、位、设计和制造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施工中遵照执行。锅炉机组安装结束后,应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记录,并应符合设计、设备技术文件和规范的规定。锅炉机组安装结束后必须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 设备缺陷记录和签证;设计变更资料(包括必要的附图): 2)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和签证: 3) 安装技术记录和签证: 4) 质量验评表: 5) 安装竣工图。二、锅炉钢架及有关金属结构工程 一)、锅炉钢结构安装一般规定 (一)锅炉结构安装工艺要求 (1) 本节适用于锅炉构架(包括钢立柱、钢管混凝土立柱、钢筋混凝土立柱、横梁、顶板、桁架和扩板框架等)、密封件(包括盖板墙皮等)、平台梯子、炉门、炉墙零件,空气预热器等有关金

7、属结构。 (2) 锅炉构件架和有关金属结构主要尺寸的测量和复查,必须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的并在有效期内的钢尺。为使测量准确,应使用紧力约510吨的弹簧秤拉紧进行测量,测距相同时拉力应相同。土建、安装和(监理)应使用统一的钢尺。 (3) 锅炉钢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在安装前应根据供货清册,装箱单和图纸清点数量,对主要部件还需作下列检查: 1) 外形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允许偏差应按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附录A进行核查; 2) 外观检查无锈蚀、重皮和裂纹等缺陷; 3) 外观检查焊接、铆接和螺栓连接的质量; 4) 用光谱仪逐件检查合金钢(不包括16Mn等低合金钢)零部

8、件。 (4) 锅炉钢构架和有关金属结构校正时,冷态校正后不得有凹凸、裂纹等损伤,环境温度低于-20时,不得锤击,以防脆裂;加热校正时,加热温度碳钢一般不宜超过1000,对合金钢一般应控制在钢材临界温度ACl以下,火电安装中常用钢材的临界温度参考数据见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附录B。钢结构和金属结构的堆放地应平整坚实,并有必要的排水设施,构件堆放应平稳,垫木间的距离应不使构件发生变形,多层堆放时,应注意安装顺序。 二) 锅炉钢结构安装质量监理检查要点 (1) 核查土建、安装、建设,监理统一使用的测量(钢尺)工具应符合规定。 (2) 核查锅炉钢构架和金属结构安装

9、前清点检查的有关记录资料及缺陷处理情况。 三)、锅炉基础检查、划线和垫铁安装 (一) 锅炉基础检查和划线 (1) 锅炉构架和钢结构基础按国家标准GB50204-92混凝土结构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验收合格。 (2) 基础强度未达到设训强度的70时,不得开始安装工作或堆置重物。 (3) 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1)锅炉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见DLT5047-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附录C: 2) 定位轴线应与厂房建筑标准点校核无误; 3) 锅炉划线允许偏差为 间距 允差 柱子间距 lOm 1mm lOm 2 mm 柱子相应对角线

10、20m 5mm 20m 8mm 4) 钢结构地脚螺栓采用预埋方法(柱底板安装划线)时,对定位板的要求如下: 各柱间距离偏差 间距的11000 且5mm 各柱间相应对角线 8mm (二) 垫铁配制和安装 1垫铁表面应平整,必要时应刨平; 2每组垫铁不应超过三块,较厚的应放置在下层;3垫铁应布置在立柱底板的立筋板下方,垫铁的单位面积承载力,不应大于基础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60(可根据每个立柱下垫铁的承载面积和立柱的设计荷载计算出,然后加以判断); 4垫铁安装后,用手锤检查应无松动,并将垫铁点焊在一起,再与柱角底板焊牢。 (三) 质量检查要求 1垫铁尺寸要求,一般宽为80120mm,长度应较柱脚底板两边各长出lOmm左右:每组不应超过3块。 2基础表面与柱脚底板的二次灌浆高度不得小于50 mm,基础表面要全 部打出麻面,放置垫铁的地方要凿平;当二次灌浆高度超过lOOmm以上 时,允许垫以型钢组成的框架再加一组调整垫铁。3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