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政治学考研复习资料-曹沛霖——《比较政治制度》考研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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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7 页 比较政治制度比较政治制度 考研笔记考研笔记 曹沛霖 一、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 1、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由正式和非正式 规则构成。 2、代议制:作为一个特定的术语,是指代议在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具体 运用后形成的一种国家政治制度。 3、政治文化:是指政治群体在历史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进程中, 逐步形成党的一套特定的政治态度、信仰和情感,它属于人类政治生活的主观意 识形态范畴,反映的是政治心理层面的内容。 4、代议民主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它是指人民根据主权在民原则,按照 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议会或国会)来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

2、政治制 度。 5、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通过特定的形成指定特定人员代表自己管理国家 事务, 公民的代表或其代表的代表是国家事务的直接管理者,而公民则是凭借自 身对其代表的监督、罢免等权利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6、直接民主制:是指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 管理。 7、选民登记:是选举程序的一种。是指选民资格的法律确认,是确认合格 选民的必经法律手续。选民登记是选举的普遍性、透明性、平等性原则的必然要 求, 也是便于对选举工作进行管理的需要。 第一, 有本人登记与非本人登记之分; 第二,从选民册的编制方法看,有按期造报制与随时订正制之分。 8、秘密投票选举:也称无记名

3、投票选举,是指投票人填写选票不对他人公 开,为使选民不受干涉地进行选举,整个投票过程完全保密。它包括:选民不在 选票上署名,本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等。 9、多数代表制:是指候选人只要在一个选区内获得多数选票就可当选的制 度。 10、相对多数代表制:也叫简单多数制、一轮选举制。是指在一个选区,候 选人或候选人代表的政党只需要取得较多数的选票,无须超过或达到一定比例, 即可当选或取得该选区的全部议席。如英国、加拿大、印度等国家。 11、绝对多数代表制:也叫过半数选举制、两轮选举制。是指候选人或候选 人所代表的政党所获得的票数必须超过全部有效投票选票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 选。如:中国。 12、 一轮多

4、数联盟制: 指若干政党可以结成联盟参加竞选, 在仅有的一轮中, 获得选区过半数票的政党联盟或政党的独占该选区的全部议席。 13、两轮多数联盟制:是指在某选区中第一轮投票采取绝对多数制,过半数 票者当选;若无过半数者,再对获得法定票数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投票,以相对 多数者当选。如:法国、奥地利等国。 14、多轮多数联盟制:是指在选举中要进行两轮以上的投票,前几轮投票均 采绝对多数制,最后一轮由前一轮的票最多的两名候选人竞选,以相对多数者当 选。如芬兰、希腊等国。 15、比例代表制:是指根据参加竞选的各政党候选人所得选票数,按比例分 第 2 页 共 17 页 配议席的一种当选制度; 是各政党所得议

5、席与其所得票数成正比的一种选票计算 制度。比例代表制只适用于大选区制和多党政治。其优点是比较公正,缺点是计 算程序复杂,不易操作。特点:第一,预先规定当选票额,即所谓当选基数;第 二,选民只就政党候选人名单投票,而不是投某选区选民所提出的候选人的票; 第三,选票可以转让;第四,存在残票和剩余议席的问题。 16、混合代表制:即在选举中分别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以德国为 例,其选举方式是:一张选票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投单个候选人的,另一部分 是投政党的。在计票时,投给单个候选人的票按多数代表制算,投给政党的票按 比例代表制算,然后再把两部分合起来,按规定的方法,算出得票最多的政党或 政党联盟

6、,由此产生出执政党或执政党联盟。 17、当选制度:也叫选票计算制度,即指选票人投票后,如何计算选票来确 定候选人是否当选的一种制度。 18、选票监督:是指依法检查选举活动是否合法,以防止选举舞弊。 19、政党制度: 是指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中形成的有关政党的社会地位 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 20、两党制: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存在许多政党,其中两个居于垄断地位的政 党,通过定期选举,长期有组织地轮流控制国家机器,其中一党是执政党,另一 党为反对党或称在野党的一种体制。特点是:第一,国内存在势均力敌长期占据 本国政坛的两大政党;第二,两党处于竞争或对立状态;

7、第三,两党制以多数代 表制为基础;第四,两党制下的政府比较稳定。 21、地域代表制:指以地域为单位实行选举的制度。它强调了不同地方的利 益在代议机构中的平衡,又分为两种:一是按现存行政区域来划分选区;二是按 人口来划分选区,即根据应选代表人数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选区,每个选区人口数 大致相等,按人口划分选区又可分为大选区制和小选区制。 22、体制内政党: 是指那些在一个国家政党政治运作中起主导或重要影响作 用的一个或多个政党。 23、体制外政党:是指那些虽然可以合法存在,但由于其在政党竞争和国家 政治生活中只能起非常微小的影响作用, 实际上是被排除在政党竞争和政府体制 之外的小型政党。 24、多党

8、制:是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个以上的政党联合轮流执政,或几个 政党联盟轮流执政的制度。特点是:第一,选举中多党竞争,没有一个政党具备 长期执政的力量;第二,多党制一般在议会选举中采取比例代表制;第三,多党 联合执政属于一种不稳定的格局,各党分歧随时可以酿成政治危机,如一党退出 易导致内阁垮台。如: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国家。 25、一党制:是指一个国家长期由一个政党执政的政党制度,在一党制中又 有两种情况,即民族国家的一党制和法西斯国家的一党制。 26、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制:此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指中国 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 辱与共”为

9、基本方针的政治制度。 27、两院制:是指议会设有两个议员并由两院共同行使议会职权的制度。其 优点是:第一,参议院可以有效防止众议院轻率的立法行为;第二,两院制有利 于缓和议会与行政机关的矛盾,当其中一院与行政机关不能协调时,另一院可以 从中协调,二者不至于发生激烈冲突;第三,现代国家的立法任务复杂繁重,非 一个议院所能胜任, 需要设一院予以分担; 第四, 地域代表制和职业代表制并举, 第 3 页 共 17 页 因此必须分设两院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28、一院制:指议会只拥有一个议院并由它行使议会全部职权的制度。优点 是:一院行动敏捷,机构简化,可以增强议会责任感。 29、议会党团:是指由议会中同

10、一政党的议员组成的,以统一本党议员在议 会中的行动为目的的政党集团。 30、弹劾:是议会控告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高级行政官员或高级司法官员 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司法程序。它起源于英国,在今天,弹劾作为议会监督 政府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总统制国家。 31、一事不再议原则:这一原则与会期和效率有关。在同一会期,就同一议 案再次决议,不仅有可能使前后所作的决议不一致,导致议事程序的混乱而且也 会降低效率。因此,一项议案如在一次议会会议上作了决定,在同一会期中就不 再重复进行审议,如确有异议,只能在另一个会期中的会议上提出。 32、国家元首:是指主权国家形式上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 机构

11、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国家元首通常是君主或总统。在现代社会里,实 行内阁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是“虚位元首” ,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 是实权元首。 33、内阁制: 是指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 形式。 内阁制又称为议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当今西方实行议会内阁制的国 家,有英国、德国、意大利、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以英国最为典型。 34、总统制: 是指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 的一种政体形式,与内阁制相对。总统制源于美国。 35、委员会制政府: 是指以实行合议制的委员会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政体 形式。在委员会制下,立法和行政机关是“议行

12、合一”的,瑞士是惟一长期实行 委员会制的国家。 37、企业型政府:是指政府部门由一群富有企业精神的公职人员组成,他们 能够运用各种创新策略,使原本僵化的官僚体制恢复活力,使绩效不佳的政府更 有效地运作。 38、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指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以古 代罗马法为基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法律传统, 因其以法国 拿破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代表, 故也称民法法系或法典法系。 其特点是: 第一, 罗马法是其主要历史渊源;第二,法典是法律的基本表现形式;第三,法官忠实 于法律;第四,立法、行政和法学家的特殊地位。 39、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格兰普通法为基础,子啊

13、英国对外贸 易、 军事征服和殖民统治过程中,随着英国法的外域传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世界性法律传统之一,因其以英国法、美国法最具代表性,故称英美法学。其特 点是:第一,判例是主要的法律渊源;第二,程序法的相对重要性;第三,经验 重于逻辑;第四,司法的特殊地位:法官在法律发展中的重要影响,司法管辖范 围比较广泛,司法的职能:解决纠纷、发展法律、价值平衡的职能。 40、司法审查制度:又称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宪法保障制度,是通过法定 程序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行为是否违反宪法的制度。它起源于美国。 41、利益集团:一般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经济或社会利益的人组成的团体。 42、社群:通常指拥有某种共同观

14、念、价值取向和追求目标的,建立在同一 性基础上的一部分人的群体。 43、政治体制的改革:是指在基本政治制度不变的前提下,针对现行政治体 第 4 页 共 17 页 制中 存在的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以及针对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程 序化、规范化建设,是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对现行政治体制的某些弊端进行 改革。 二、二、简答题简答题 1、简述宪法与政治制度在宪政中的融合的具体表现? (1)宪法成为调节社会矛盾和政治利益冲突的最高准绳; (2)宪法为政治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实体和程序规范; (3)政治制度为宪法精神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 2、简述政治制度与宪法关系的三种类型? 政治制度是规范人类

15、政治生活的规则体系,由正式和非正式规则构成。宪法 指一国的根本大法,是一种成文法。 (1)以制定新宪法的方式确立新的政治制度。 法国是一个宪法多变、政治制度亦多变的国家,法国政治生活变化会引起政 治制度的变化,从而引起宪法的废弃与重建。 (2)政治制度耳朵改革与调整不涉及宪法的更迭。 以美国最为典型,其原因在于:第一,在立法观念上,美国制宪者着力强调 宪法的最高效力与威性;第二,在修宪的态度方面,制宪者极为谨慎,为此制定 了近乎苛刻的修宪程序;第三,完善的司法解释体制适时赋予宪法以新的含义, 以顺应社会变化。 (3)修改或制定新的宪法,基本政治制度保持不变。 以中国最为典型,我国“五四宪法”确

16、立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制度的 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在“八二宪法”中均得以保留,不同的只是个别地方有所补 充和调整,后来 1988 年,1993 年和 1999 年三次修宪,均未触动国家的基本政 治制度。 3、简述代议制的基本内容? (1)代议制:作为一个特定的术语,是指代议在国家的政治生活领域中具 体运用后形成的一种国家政治制度。 (2)内容: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 议会作为“民意机关”拥有国家主权,可根据自身意愿将国家权力委托 给其他国家权力机关行使; 法律上,任何权力的行使最终都要受到议会监督和控制。 4、简述政治与经济的关系? (1)经济基础决定政治上层建筑。 首先,经济基础的发展决定最初政治上层建筑的产生和消亡; 其次,经济基础的状况决定既定政治上层建筑的产生。 (2)政治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第一,政治上层建筑一经产生便具有某种相对独立性; 第二,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同方向作用; 第三,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反方向作用。 (3)经济基础与政治上层建筑的互动关系。 第一,二者并不总是同步的; 第二,政治上层建筑应服务于生产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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