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书屋读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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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读者须知1、 农家书屋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助”原则建立的为农村读者提供借阅图书的场所,图书物资财产为公共集体固定资产,接受村民监督,为农村读者服务。2、 农家书屋所藏图书实行免费开放阅读,为农村读者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图书,村民享受有阅览和借阅图书的权利。3、 爱护书刊和公共财物,遵守阅览、借阅规定的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室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4、 爱护环境卫生,保持书屋整洁,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吸烟,不得在桌凳、墙壁、窗台上乱刻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5、 借出书刊须借阅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借阅者要保管好、图书,不要丢失、损坏。退还时发现有撕页、控洞、眉批圈点污损者,应按损坏程度照价赔偿。6、 遗失书刊应按相同版本(图书也可买再版修订本)的书刊赔偿,如无法购买,应按照损坏程度照价赔偿。7、 集体借书主要是为读书活动服务,除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外,还需确认经办人的资格,以发挥借阅效果。如果遗失,由借阅经手人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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