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集团信息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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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制度建设管理办法- 1 -2、VI管理办法- 4 -3、广告宣传管理办法- 7 -4、企业大事记管理办法- 11 -5、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办法- 13 -6、通讯管理办法- 18 -7、网站管理办法- 24 -8、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7 -9、微信与微信群管理办法- 29 - 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信息部管理制度汇编1、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兴事发集信字201713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通过制度创新优化企业环境,建立实用、高效的制度管理体系,规范制度的拟制、会审、审批、修订、执行和检查,实现制度建设的系统化和流程化,根据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制度”是指集团及各公司按照规

2、定程序制订的各类规范经营管理行为的、具有长期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类管理制度(办法)、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等。第三条制度建设的原则(一)合理性:制度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集团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适应集团管控模式。(二)实用性:从集团及各公司运营实际需求出发制订制度,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制度可操作。(三)系统性:从集团及公司全局出发制订制度,避免制度间出现空白、重叠及冲突。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制度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 制度建设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集团企划部为集团制度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对集团管理制度体系的控制,指导其他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编制,组织制度的检查、整理、

3、汇总,通报集团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对不合格项的修订和改进意见。第六条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各公司制度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公司管理制度体系的控制,指导其他部门管理制度编制,组织制度的检查、整理、汇总,通报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并提出对不合格项的修订和改进意见。第七条集团和各公司职能部门、以及集团所涉及的临时项目单位均为各对应业务制度建设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业务制度进行宣贯、指导、检查与考核。 第三章 制度的制订第八条制度的制订需求来源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需要自下而上提出;二是(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需求,在制度建设规划中提出。第九条在部门职能权

4、限内的制度由各业务部门确定制订需求,跨部门、跨公司的制度应由共同上级确定制订需求。第十条在审核制度需求时,制度需求提出部门应先评审所要制订的制度相关内容在现有制度中是否已有相关或类似的规定。如现有制度体系中已有相关规定且可以继续实施的,应不必制订新的制度;当已有制度的规定已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通过对已有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满足其要求;如果已有制度中没有所要规定的内容,可通过新增制度或在现有制度中增补相关内容实现其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各公司规范同一类事项不能制订和集团相同层级的制度,名称不能和集团同类文件相同或相近。但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集团的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规范和操作流程。集团制度未

5、作规范的方面,各公司须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制定管理制度(办法)。第十二条制度的编制,要广泛调研与意见征集,进行必要性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要有明确的范围与对象、目标与原则、控制点、关键指标等内容。第十三条之前没有制订过某方面的管理规定或拟订制度运作效果无法预测和判断的,可以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进行暂行、试行。第十四条对于暂行规定、试行办法等制度,暂行、试行期限不能超过一年。第四章 制度的会审、签批与发布第十五条集团建立两级制度会审机制。(一)各公司(部门)根据制度制订需求,拟制出制度初稿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分管领导进行会审,会审时必须邀请集团企划部参加。会审后,通过OA系统经部门领导审核、分管

6、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信息部。(二)由集团信息部对制度进行规范性和一致性审核后,由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组织信息部、集团业务主管或涉及的部门、制度涉及的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制度会审。(三)会审后的制度文件,在本单位完成签批后,再依次经集团分管领导、集团信息部部长、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最终签发。第十六条会审通过后的制度文件,要列出核心条款表附后,作为制度检查的依据。第五章制度的执行与检查第十七条制度的执行,包括宣贯和执行部署,由制度的制订牵头部门负责。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和员工对制度条款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反馈到制度起草部门或集团信息部。第十八

7、条制度签发后各部门应识别制度与部门哪些岗位人员有关,并组织有关的人员对制度进行培训和宣贯。第十九条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职能部门每年3月底前上报本单位年度制度检查计划,计划要明确检查责任人和制度名称,要求分级、分口落实到每月(,报公司总经理终签后传集团信息部备查。第二十条制度执行检查坚持“谁制订,谁检查”的原则和集团、公司、部门“三级制度检查”机制。(一)集团总部各管理中心制订下发的制度,由制度制订部门负责人组织检查;(二)各公司制订的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组织检查;(三)各部门制订的制度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检查,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抽查。第二十一条在进行制度检查时,要找准关键点,突出重点,

8、将所需检查制度的核心条款列为检查项,加强引导性和针对性。实际执行情况必须以表格形式记录,真实、详细地反映情况,严禁出现表面化、形式化检查,严禁由下属代检查。第二十二条制度检查结果必须要和被检查人沟通确认,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一)对于检查中的整改项,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间,并要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是否到位;(二)对于检查中的不合格项,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在单位内部通报;(三)对于建议修改制度的条款,按制度修订程序办理。第二十三条在制度检查月份当月末,各检查人将制度检查记录资料纸质档交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交电子档,由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将当月制度执行检查情况汇总,于次月

9、5日前对不合格项、整改项下发通报,并落实考核。集团各管理中心检查情况经整理后报集团信息部汇总,对集团总部制度检查情况统一通报。第二十四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于制度检查月份次月10日前,对各公司制度检查汇总、通报、考核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将抽查核实结果在董事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第六章制度的修订及汇编第二十五条集团制度修订包括例行修订和适时修订。例行修订是指每年初集团集中组织的制度评估、修订和汇编;适时修订是指对在制度检查中发现的不便于操作的条款和基层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按制度审批程序组织实施。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在每年1月下旬上报年度制度修订计划。制度修订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每年2月份为制

10、度修订调研和意见征集期,2月下旬至3月底为制度修订会审签批下发期。第二十七条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对需修订的制度文件完成调研后,要组织专题讨论会,并做好相关记录。整理出修订对照表,对原条款和修订后的条款进行对比参照。将修订后的制度文稿和修订对照表等资料传集团信息部汇总,组织专题会审通过后,下发执行。第二十八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制度修订工作要着眼于全局,能在各公司普遍适用,并在每年制度例行修订期间率先完成会审签批下发,作为各公司同类文件修订的基础。第二十九条制度的废止:(一)规范同一类事项的新制度发布时,应在新制度中明确原制度废止。(二)制度因故不再执行,且无需新制度替代时,由制度的制订部门提出申请,说

11、明废止的依据和必要性,按制度审批流程,逐级报请至该制度发布的终签领导批准后废止。第三十条集团信息部在每年3月末,将修订后的制度汇编成册,以电子文档方式通过OA系统发集团领导、集团各部门和各公司制度主管部门。第七章考核第三十一条制度建设考核:(一)各级领导干部未按本办法组织制度检查和复查的,处集团副总级领导1000元/次、公司总经理级领导800元/次、公司副总经理级领导500元/次、部门负责人200元/次罚款。(二)未按要求进行制度会审和修订的,处责任领导和部门负责人200元/次。(三)制度会审过程流于形式,无相关记录,制度修订会审资料不完善,有敷衍应付行为的,处责任人100元/次。(四)通过上

12、级领导检查,发现检查存在隐瞒、包庇、敷衍应付、下属代查行为的,按本条第(一)项的50%处罚。(五)已检查制度合格项,经抽查判定为不合格项的;或后期发现检查漏项或检查同实际运行存在较大差异的,处责任领导及终审领导100元/项。(六)凡未按要求提交制度检查资料的(包括纸质文档),处罚50元/次。(七)公司其它检查考核中,针对制度考核的,以本考核方案为准,不作重复考核。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信息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兴事发集企字201647号文件同时作废。二一七年三月十日2、VI管理办法兴事发集信字2017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VI在企业宣传应用中的实施程

13、序和操作方法,保证规范使用,保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团VI指基于集团VI标志设计和延伸的视觉识别系统。第三条 本办法和集团VI系统规范配套使用,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类视觉传达系统。第二章VI的定义第四条 VI是企业CIS企业形象识别系统中最直观的视觉识别系统部分。是企业CI静态识别符号,它通过组织化和系统化的视觉方案,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公众传达企业经营特征。第五条 VI手册(光盘)是企业视觉识别设计的标准和参考物。基础部分是特定的标准化形式,具有不变性;应用部分是应用时的参照物,具有灵活性。第三章VI系统规范的内容第六条 集团VI系统规范的内容包含基础部分和应

14、用部分。(一)基础部分:对企业理念、企业标志、企业商标、企业标准字及组合、企业标准色、辅助图案、辅助图形及中英文字体的正确使用和制作方法、使用禁忌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示范。1、集团企业理念: 兴事发企业宗旨: 愿天下人兴,助事业者发兴事发企业愿景: 致力创新美好生活,用心改善人居环境兴事发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机会兴事发道德观: 诚信、廉洁、公平、竞争兴事发人才观: 德才兼备,人尽其才兴事发质量观: 作品体现水平,质量就是生命兴事发服务观: 凡兴事发用户的问题,就是兴事发人的责任2、企业标志:(1)标志释义:“兴事发”标志的基本图案由一扇双开门变化而来,代表集团起步于门业;图案

15、中心由红日、皇冠和大海构成。红日象征企业如阳光普照大地,产品畅销世界各地;红日的上方是皇冠,表明企业要做名门贵族,行业领先;红日的下方是大海,寓意兴事发集团如朝阳照射在海面上,朝气蓬勃,无限生机。标志中红色象征事业兴旺,蒸蒸日上;蓝色象征科技领先,不断创新。(2)企业标志与企业名称组合时不标记“”,在与产品组合及宣传“兴事发中国驰名商标”时,必须标记“”,表示商标已经国家工商注册。3、企业标准字:VI系统规范中严格规定了在实际应用中正确使用的字体、绘制规范、与企业标识组合规范、禁用组合示例等。4、企业标准色:红、蓝二种颜色,是企业标志绘制的基本色彩标准,具体参数为:红色: M100,Y100,K5;蓝C100,M80,K5。5、企业辅助色:黄色,是企业辅助图案的设计色彩标准,具体标准为黄色:M10,Y90。6、企业辅助图形:作为企业的特定形象表现形式,由红色梯形条和蓝色梯形条两部分组成,红色部分和蓝色部分比例为1:1.6,红色部分用于户外广告或店招时可书写企业名称,蓝色部分可书写联系方式或其他文字,不作统一规定。7、企业辅助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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