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保民警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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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保民警事迹材料站好最后一班岗李海玉,男,回族,1951 年 6 月出生,现年 59 岁。1981 年 3月从平顶山铁路工厂调到正阳县公安局工作,先后担任刑警队侦察员、傅寨派出所副所长、政保股副股长、岳城派出所所长、皮店派出所所长、政保股(现国保大队)指导员等职务。2003 年 9 月,李海玉从政保股指导员岗位上“退二线” ,成为政保股的一名普通民警。因工作成绩突出, 1997 年李海玉同志被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0 年被省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03 年 8 月被驻马店市政府评为民族团结模范,2004 年以来多次被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人民警察、优秀共产党员。退居二线后,

2、县局考虑到李海玉多年从事国保工作,具有丰富经验,安排李海玉留在国保大队,继续负责民族宗教方面的工作。对于组织的安排,李海玉不讲任何条件,坚决服从。工作中,他始终保持严谨、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他严于律己,坚持正常上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积极主动参加办案、值班备勤和局里组织的统一行动。2010 年 9 月 10 日,正阳县雷寨乡部分回汉民进行聚集,有可能发生械斗事件,李海玉与大队其他同志一起深入到乡村,向当地群众宣传法律、政策,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成功阻止了一起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据统计,自2003 年退居二线以来,李海玉先后参与巡逻执勤 130 余次,参加全局清查活

3、动 70 余次,收集重要信息 137 余条,参与办理案件 13 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6 人。李海玉同志退居二线后仍坚持在公安一线岗位上默默无闻、无私奉献,主要源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退休年龄是男 60 岁、女 55岁,“退二线 ”只是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并不是可以不工作了。李海玉对此有着非常朴素的认识,他常说:“我们还一样拿着国家的工资,就应当为国家工作,对得起这份工资。”二是对公安事业的深厚感情。在近 30 年的公安工作中,公安工作已成为李海玉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他时时处处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至今还保持着每天早起在大街小巷

4、散步,发现、收集不稳定社会信息的习惯。三是良好的心态。面对比自己年轻的领导和同事们,李海玉从不以“ 老领导” 、 “老同志”自居,办案、值班备勤、参加局里组织的统一行动,他总是主动请战。他常对同事们说:“现在警力紧张,人手少,我多干一些小的事情,你们就能减轻一些压力去更好地破大案、干大事。”李海玉同志从警 29 年,始终战斗在公安基层一线,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为公安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 2003 年退居二线后,他继续战斗在国保工作最前沿,不计名利,无私奉献,坚持站好最后一班岗的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公安事业的满腔情怀,体现了卢展工书记提出的“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责任感”的“ 三平精神”,体现了 “忠诚、为民、拼搏、奉献 ”的河南公安精神。他是我们身边平凡而朴实、真实而亲切的学习榜样。9 月 29 日,市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按程序为李海玉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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