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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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 政 执 法,主讲:平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案例:无证采砂案,案情简介。 2005 年 6 月 10 日 晚,某市水政监察支队接到某村村委的举报,在该村旁边河段有一艘采砂船在该河段堤围附近偷采河砂,该村委已组织治保人员控制住砂船,停止作业,停靠在原地。接举报后,水政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与 6 月 11 日早上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经进一步调查取证核实后,对违法采砂船进行了查处。,河南农民进城卖瓜遭城管野蛮执法 西瓜被摔烂,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执法人员击打女子头部。,被打前,还被执法人员拉扯。,女子被查包。,善良会被骗?近日,网友“善良的被骗”发帖讲述了自己的一段经历他出于好心,

2、帮助了一位自称胃疼又打不到车的路人。没想到,那是一个俗称“钩子”的交通行政执法队协查人,他的私家车当场被扣。事件引发网络议论狂潮。,张军告诉记者,因为急于拿车,他妥协了。前天,他还在调查笔录上违心的声明:“我放弃陈述、申辩”。另外,他还要在闵行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因为不承认自己是开黑车,被认为态度不好,原来说情说下来的2000块钱也不让免了。交了一万元罚款和200元停车费之后,他终于把车领了出来。,基 本 点,行政执法的概念 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证据 行政执法程序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行政执法的概念及分类,1、概念:行政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了执行法律、法规

3、、规章,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执法的特征 :法定性、直接性、强制性、广泛性,3、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原则 合理原则 权责统一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 诚实守信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二、行政执法主体,1、法定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种类:企业;事业组织(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体制改革);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具备条件:(1)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2)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由其本身就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被

4、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职能时,不享有行政职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3、受委托组织 水行政监察总队,三、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证据,1、行政执法依据 (1)依据范围:只包括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具有依据的效力。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防洪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 (2)依据的适用效力: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前法与后发之间: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前法和后法 (即新法)都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后法 (即新法)的规定。,执法依据的适用规则,(1)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新法优于

5、旧法;(4)特别法优于一般法;(5)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6)实体从旧,程序从新。,行政执法依据冲突的解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 致时, 由制定机关裁决(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 其他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裁决机制(由国务院提意见,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由国务院决定;应该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人国人大常委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常见的水行政处

6、罚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1、一个水事违法行为同时违反多个法律法规的不同规定。 贵州某公司在未取得建设水工程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批复)、水能资源使用权的情况下,擅自在清水江剑河县城下游6.2公里处的十里河滩河段建设水电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19、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17、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2条和贵州省实施办法第11条和贵州省水能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办法第4条的规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65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54、5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53

7、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49条和贵州省实施办法第30条的规定予以处理。,2、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法规中相互关联的规定。 某公司拖延缴纳水资源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48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28条、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第5条之规定。贵州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此违法行为没有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规定处罚”,具体指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因此对该行为的处罚就只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进行处罚。,3

8、、一个违法行为经历了新旧法律法规的规定。 某公司在2010年10月10日动工建设一水泥厂,需缴纳10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10年10月15日向其送达了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通知书,但至今该公司仍未缴纳。该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2011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该违法行为虽发生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前,但其一直延续至今,因此应当适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予以处罚。,4、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同一个法律法规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规定。 某公司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

9、清水江干流下司水文站断面下游约300米至700米处建设急流回旋项目,毁损了中央级报汛站下司水文站的设备设施,使其测报功能部分报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七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法律规范性文件之间的效力问题,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6、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

10、限范围内施行。 7、立法法未对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的效力大小作出规定。,部门规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属于中央行政立法的范畴; 地方性法规只在所辖区域内具有效力,属于地方立法的范畴。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2、行政执法的证据 (1)概念:行政

11、执法证据,是指能够证明行政执法行为所作出的结论和决定的客观事实依据 (也包括取得该依据的方法)。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与司法机关办案适用法律法规一样,要以事实为依据。 (2)分类: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3)不能认为认定案件事实的的证据:一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二是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三是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 的证据材料,四是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以及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12、,六是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七是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八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九是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依据的证据:一是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二是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 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三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行政执法人员询问的证人的证言,四是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五是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六是经一

13、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七是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四、 行政执法程序,1、概念和特征 步骤、方式和方法 特点:法定性、分散性、多样性 2、行政执法程序的原则 (1)公开原则 :身份、依据、听证、处理结果、信息等都必须公开透明 (2)参与原则 (3)效率原则,3、基本制度 : (1)听证制度;(2)信息公开制度;(3)表明身份制度;(4)告知制度;(5)回避制度;(6)审裁分离制度;(7)说明理由制度;(8)期间制度;(9)送达制度,水行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范围如下:违

14、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水事违法案件。当然,对以上案件并不是必须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如果水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也可以适用一般程序处理,而不适用简易程序。,2、简易程序的实施过程及要求,应用简易程序处理水事违法案件,一般是水政监察员发现违法事实后,直接出具罚款单或者作出处罚决定书。对于笔录的制作、告知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告知诉权等程序则很少进行或进行得不规范,由此造成了不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按照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水事违法案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发现违法行为后,首

15、先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和水政监察员证,表明执法资格的合法性。 二是现场调查,认定事实。根据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收集必要的证据材料,采取拍照、询问当事人或其他知情人员等方式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 三是告知权利,听取申辩。水政监察员在认定事实,决定给予当场处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将给予什么样的处罚及罚款的数额,并告知当事人有当场陈述、申辩的权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四是查证分析,作出决定。针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一步加以分析,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有道理的,应予采纳,然后据此作出处罚决定。如果通过申辩使案件趋于复杂而当场无法确定违法事实,或者证据

16、不确凿的,则应当决定转入一般程序处理。对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五是当场执行,上报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政监察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首先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其次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最后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水行政处罚机关及其水政监察员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水政监察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后,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水政监察员收缴的罚款,应当自罚款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到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水事案件,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后,水政监察员应当将有关材料送其所属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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