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语言(lesson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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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语言,lesson10,2,一、法律语言的定义 法律语言(Legal Language)这一术语源于西方,在英语中它原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用于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运用的语言。 法律工作者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由于工作性质、工作程序、工作目的、工作对象以及工作场合的不同,长期以来在立法及司法部门逐渐形成了各自独立的语言表达手段系统,从而形成了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两大系统。,3,立法语言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使用的语言,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体例、法典以及其他规范人们行为准则的指示、命令等,以法律条文的语言为研究的侧重点。 司法语言是指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当中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

2、必须使用的一套法律公务用语,其中包括司法书面语及司法口语。 司法书面语指各类司法文书用语。司法口语是法律工作者在执法过程当中使用的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口头公务用语。,4,二、法律语言研究的发展 法律语言的产生和法律的产生是同源同步的。在我国,一般把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作为国家和法的开端,在此之前,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商朝的法律主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西周的时候,进行了全面的立法活动,同时也带来了法律语言的发展。九刑是西周制订的第一部成文刑书。 但是对于法律语言的研究在古代是零星的。而且是较晚的。如明末学者李渔和清代学者王又淮等发表过学多一些精辟见解。但是我国对法律语言的研究是从20世纪70年代末

3、才开始正式起步的。,5,我国法律语言研究的传统范式也许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种类型 : (1)“语言规范”研究范式 所谓语言规范研究范式,即从汉语语言规范的一般性要求出发,对法律语言的文字、语音、词语、句法的规范化作出批评。 其研究路径为: 第一, 汉语语言文字的文字、语音、语法、逻辑规范有何要求; 第二, 具体法律语言活动应当同样满足这些要求; 第三, 具体的法律话语在哪些地方没有满足这些要求; 第四, 提醒失范的语言作者回到规范上来。,6,(2)“修辞方式”研究范式 如站在修辞方式研究的立场上,法律语言研究通常做的是什么呢? 第一步:汉语法律方式一共有哪些? 第二步,具体的法律话语运用了哪些修辞

4、方式; 第三步,这些修辞方式是怎么用的; 第四步,再看这些修辞方式起到了什么效果。 “被告人利欲熏心,别有用心,厚颜无耻,四处活动,大肆贪污,接受贿赂,一毛不拔,为自己营造安乐窝。”,7,(3)“同义结构”研究范式 如果站在“同义结构”研究的立场上,法律语言研究通常做的是什么呢? 第一步,某一法律文本中的字词句有哪些特别的地方; 第二步,这些不同分别和谁构成了同义结构; 第三步,这一组组同义结构内部的差异又是什么; 第四步,同义结构中如此选择起到了什么效果。,8,例子: 1、屡战屡败与屡败屡战 2、马驰与驰马,9,三、法律语言的特点:庄重性、准确性、简明性 1、庄重性: “更为严重的是:被告人

5、竟惨无人道地将耕牛活活杀死!” 把犯罪嫌疑人的老婆带上来。,10,2、准确性:指表义的周密,无懈可击。对立的两方总是要借助法律来进行较量,一方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另一方要利用法律的漏洞来保护自己的非正当利益。 1979年刑法讨论稿,第126条规定: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非法修建楼堂馆所等,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收到巨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 某判决书:被告人王用石头子儿将孙头部打伤后,又用刀刺伤孙的上肢。 武松:斗杀西门庆被判四年刑。,11,问题:法律语言应不应该全部准确? 中国大陆刑法第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

6、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2,以刑法为例,据统计,从总则到分则运用的模糊语言的条文共一百零八条,占全部条文的56以上。 1.法律事物(现象)无限,而法律语言有限 这是模糊表述在法律活动领域中存在的根本原因。 2、有些法律事物(现象)本身边缘模糊。 3.模糊表述、笼统表述在法律活动领域中具有精确表述无可替代的作用,可用来实现特殊

7、的表达目的,完成特殊的表达任务,取得特殊的表达效果。,13,3、简明性:简明性是古今中外公文语言的重要特征,其中尤其以法律公文更为突出。晋代杜预在奏上律令注解中说:“法者,盖绳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故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14,四、法律语言的用词,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

8、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一)、法律语言的词语体系 归纳起来,法律语言的词语体系有三部分组成:法律专用术语、法律工作常用词语、民族共同语中的其他词汇。,16,1、 法律专用术语:具有法律行业色彩的行业词语为法律专业术语。 (1)、来源 沿用旧的法律术语:原告、被告、起诉、上诉、犯罪、判处、自首、大赦、诉状。 创造新的法律术语:劳改、管制、正当防

9、卫、紧急避险。 由民族共同语的一般词汇转化而成的法律术语:借自民族共同语,对其改造,并赋予它特定的含义。所谓改造,主要是指改变其语音形式、词性和意义。 过失:本为名词,但是在法律术语中还兼作副词,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宾语和状语。如“过失犯罪”、“过失杀人”。,17,(2)、体系:法律专业术语也有自己较为完整的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一下八个类别 人物称谓:被告、原告、当事人、参与人 法律事物名称:案件、法律、刑法、民法 刑法罪名:盗窃罪、故意杀人罪、重婚罪 法律行为:盗窃、强奸、抢夺、审理、劫持 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故意、过失、过错 法律行为过程和结果:未遂、中止、预备 法律程序:一审、终审、二审

10、法医学概念:生前伤、钝器伤、重伤、溺死,18,(3)、特点 词义的单一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每一个法律术语都是表示一个特定的法律概念,在使用时,其他任何词语都不能代替。 “罚金”和“罚款” “订金”和“定金”,19,第二:某一法律专业术语即使在民族共同语中属多义词,一旦进入法律语言,作为法律专业术语出现时,也只能保留一个义项。 例如“同居”。 至少有三个义项:若干人住在一起;夫妻共同生活;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而共同生活。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专门术语,只能有一个义项。 第三:某些法律专业术语在法学词典中有两个义项,但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义项。如“过失”: 指刑法中行为

11、人在犯罪时的一种心理状态; 指民法中过错的一种形式,即应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的状态。,20,词语的对义性:指词语的意义相互对立、相互矛盾。如“一般”、“个别”;“原告”、“被告”;“权利”、“义务”;“主犯”、“从犯”;“合法”、“非法”;“债权”、“债务”。 使用上的变异性:指有些术语的使用和民共同语的语言习惯有所不同。如“不作为”。 构词成分的特殊性:在法律专业术语中,多数词语内部的语素都是按照民族共同语的一般构词规律组合在一起的,但是也有少数法律术语的构词成分超出了常规。如“但书”、“应税”,21,2、 法律工作常用词语:是指在法律工作中,尤其是在司法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在立法条文中没有明

12、确规定的词语,如:“行凶、案情、案发、验证、交付、伙同、罪责”。 法律工作常用词语和法律专业术语的主要不同点在于:它们不是立法条文中中明确规定的法律概念,因而不具有特定的法定含义;这些词语所表示的意义不要求具有单一而固定的含义;它们的使用范围要广泛的多;这些词语的语音形式、内部构造、词义、词性与民族共同语的其他词汇成员毫无二致。 3、民族共同语中的其他词汇。,22,五、法律语言的句法特点 法律文本选择了国家的主要法律,有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数十部法律的文本。文艺作品选择了大部头的现代小说李有才板话作为比较的材料。,23,(一)、词类比较 1、在法律文本、文艺作品中,两种语

13、体都是实词多于虚词,但是实词和虚词的比例有差异。在法律文本中,实词比例达到823;文艺作品中为725。;从出现频率看,两种语体都是名词第一,动词第二、助词第三,数量词、介词、连词出现的多少大致相同。 2、法律文本不用语气词、叹词。至于文艺作品,语气词、叹词则是表现手段所必需。 3、法律文本很少使用副词。文艺作品使用一定数量的形容词,副词用得也不少。 4、法律文本主要用区别词,文艺作品主要用形容词。,24,(二)、句子结构类型比较 1、单句: (1)、在主谓句中,两种语体都以动词谓语句为主,其次是形容词谓语句,只是文艺作品中形容词谓语句比例较高。 (2)、非主谓句中,法律文本只用动词句,文艺作品

14、各种类型都出现。 2、复句: (1)、从复句的逻辑关系来看,两种语体并列复句的使用最高,其他关系的复句有一定差异。法律文本以解说、转折、递进为多。文艺作品以承接为多。 (2)、法律文本和文艺作品都多使用一重复句。,25,(三)、句子的功能类型比较 句子一般分为陈述句、祈使句、感叹句和疑问句四种。 法律文本没有感叹句和疑问旬,只有陈述句和祈使句。文艺作品相反,感叹句和疑问句很常见。在祈使句中,各自的表达发生和使用的祈使词是不同的。法律文本完全依靠“必须、应当、可以、禁止、不得”等来表达祈使语气。文艺作品则用具有使令意义的动词、句末语气词和句尾感叹号表达祈使语气。,26,(四)结论 通过两种语体的

15、比较,我们大体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通常认为一般的东西是以文艺作品为基础总结出来的。所有的语法现象,几乎都能够在文艺作品中找到它的影子。而法律文本则不然,它们在运用语言的过程中,由于语体的限制,表现为某一语法现象的大起大落。,27,六、法律语言识别 (一)、犯罪痕迹和言语痕迹 所谓“犯罪痕迹”,就是指由犯罪事件所引起、储存着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行为和过程的各种信息的印迹。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体和物体的信息,犯罪行为所改变的现场物态景象,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品种类和数量的变更,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体外表结构的变化以一物体在另一物体上留下的反映形象,与犯罪事件有关的光、色、雾、气味、声响,反映与罪犯或犯罪

16、事件有关的某些信息物等等。,28,语言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也可以成为犯罪的工具。例如,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宣传和煽动,进行诈骗、恐吓,篡改单据、文件,伪造遗书、合同等无不运用语言或与语言发生直接、间接的联系。从刑事侦查的角度看,犯罪分子或关系人留下的言语信息和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人体、物体的信息,犯罪行为所变的物态景象等一样,也是一种寓有犯罪信息的痕迹,案件中的有关语言材料已经成为一种被刑侦工作广泛利用的犯罪痕迹,我们不妨称之为“言语痕迹”,29,(二)、言语识别的手段 1、书面语的风格鉴定 书面语风格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是不同个体进行言语传播时,在选用语言材料和表达方式上都有自己的特点与偏爱,从而在选择词语、句式和谋章运篇、运用修辞手法诸方面形成系列性特征。对案件原语料进行语言特征和意义方面的系统分析可以大致判断语料制作者的籍贯或长期居留地、职业、文化层次、性别、年龄、生活经历和智能健康状况等情况,为案件侦破确定范围,最后将嫌疑人语料与案件原语料进行比对,认定同一,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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