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法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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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第一节:法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法律关系 第三节:法律行为 第四节:代理制度 第五节:法律责任,第一节:法的一般理论,一、法的概念 (一)定义:古代法、西方法、现代法、法学理论、马克思主义法学者,古代的法:,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西方的法:,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正不阿; 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 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其所值,不多不少; 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一如插着斧子得束棒,古罗马一切刑罚得化身。 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现代的法:

2、,天平代表法律的公平 华表代表中华,即说明我们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 齿轮和谷穗代表工农联盟,(二)特征: 1、调整人们行为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 、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是以规定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社会规范 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许霆案 2006年4月21日,许霆在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 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3、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二、法的渊源(法的形式) 5w多部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二、法的渊源(法的形式),三、法的效力层次,立法法第78、79、80、88条规定的法律位阶关系包括: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与宪法相违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均属无效;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的

4、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的效力又应高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五、上级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下级政府规章。,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2005年2月22日,江苏省淮安市荣达通讯有限公司(原告)在淮安市邮政局(被告)所属速递公司邮寄手机22部至浙江省杭州市东方通信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邮件被丢失。 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手机损失31910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不能证明邮件的价

5、值,其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同时,本案是邮政合同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即赔偿邮资的2倍。 2005年9月29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2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手机损失23646.81元。 一审判决后,淮安市邮政局部副,提起上诉。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法优于旧法,婚姻法解释(三)中对房产部分的颠覆性修改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6、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四、经济法调整对象 市场主体关系 市场秩序关系 宏观调控关系 社会保障关系,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参加者。它是市场中人的因素,是市场活动的核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承担着主要的社会责任。为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国家必须对市场主体及其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包括主体的设立、法律地位、治理机构、市场准入、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等。,案例一,案例一: 在

7、功能上互联网产业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通过网吧的互联互通,广大的青少年能接入浩瀚的虚拟世界,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大大拓展自己的知识结构与视野,这种青少年必不可少的学习方式与交往手段,无疑是具有正当性的。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的难以控制性、青少年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使得网吧黄赌泛滥,青少年上网成瘾,负面作用突显;更由于网吧作为公共场所安全性缺乏,出现了许多重大灾害事件。政府不断提高市场准入的“门栏”。要获准开办网吧,需要得到公安局的审核证明,文化局的筹建证、文化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有注册资本及专线接入费用、网络安全监控设备、防雷击设备和安全监控设备等强制性要求。除此之外,互联网上网服务营

8、业场所管理条例另行规定了若干限制性条件: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等等。,宏观调控是指政府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运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引导、鼓励和限制市场主体参与国民经济运行活动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管理关系。 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宏观调控的理论与实践表明,根据经济运行的不同事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基本取向三种:1、紧缩性政策,即当总需求超过供给时,经济运行“过热”,出现通货膨胀的趋势时,应当采取压缩总需求,抑制经济“过热”和治理通货膨胀的政策;2、,扩张性财政政策,即当总需求小于总供给,也就

9、是有效需求不足,出现通货紧缩趋势时,应采取扩大总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抑制通货紧缩的政策。3、中性政策,即当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相适应时,就采取稳定总需求,既防止通货膨胀也防止通货紧缩的政策。在各国宏观调控的具体实践中,针对复杂的现实情况,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多重组合,即“双紧型”、“一松一紧型”、“一松一中型”、“一紧一中型”等。,第二节: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成立 民事法律事实构成+法律规范 = 法律关系 行为、事件,概念、 主体、 内容、 客体,(二)主体 自然人 须有权利能力和相应的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不完全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组织 国家机关、(公安局

10、、教育局、县政府) 社会团体、(中国红十字总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 企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eg:学校、医院 其他组织,国家 (国家是个抽象的概念 ,多由国家机关或授权的组织作为代表参加) eg: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eg:佘祥林案 湖北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因其误判,给其造成重大损失,承担了赔偿责任。(国家赔偿),(三)法律关系内

11、容:权利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某种权能 1、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权利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或者意愿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义务主体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自己的某种利益。 2、在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义务时,权利主体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关机构予以保护。,义务: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或者合同所约定的),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履行的行为或必须的不作为。 义务以权利主体的权利范围为边界 违法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例:甲在乘租车上到武昌火车站,下车时匆忙之间遗失了自己的手机。随后,该手机被出租车司机拾得。甲发现手机遗失后返回,向该司机要求返还自己的手机。 例:甲乙两人因纠

12、纷争吵,乙性情暴躁,遂捡起路边的一块板砖将甲打伤。为此,甲住院花去医疗费用1万元。甲要求乙承担自已的医疗费,不料乙拒绝。无奈之下,甲只好将乙告上法院。请求法官判决乙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 例:邻居装修,将大量垃圾倒在甲家门口。甲向邻居要求将垃圾清理干净,且不得再次倾倒垃圾在自家门口。,(四)、法律关系客体 概念: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物(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 行为(演唱会上的演唱行为,满足 听 众的权利,) 智力成果(汪峰诉旭日阳刚问题) 人身利益(范冰冰名誉案),例1、甲学校与乙教师鉴定独家授课合同。 主体:甲学校和以教师 内容:乙教师获得报酬的权利,授课的义

13、务。甲支付报酬的的义务,让乙履行独家授课合同的权利。 客体:行为,即乙授课的行为和不得在其他家授课的行为。家支付报酬的行为。,(五)法律事实 由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情况,包括行为和事件 法律行为(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 作为和不作为),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 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可以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社会事件有政变,游行示威,战争等, 自然事件有自然灾害、人的自然出生和死亡等。,补充: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领域内基于其意志所

14、实施的,能够产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注意:并非一切的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确认的法律效力。,民事行为从内容上分为:合同行为、物权行为、婚姻行为、遗嘱行为、收养行为等。 民事行为从效力上分为:有效的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第三节:法律行为,一、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关系主体为了产生、变更或者消灭一定法律关系而实施的合法行为 二、特征 1、能够引起预期法律后果 2、以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3、合法行为,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15、自由 3、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例:甲有一栋房屋闲置多年,用处不大,甲想将此屋以50万元价格卖出。正好此时乙想买房,于是乙找到甲表示想买此房。于是甲乙签订合同,乙以50万元买下此房,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三、法律行为形式,书面,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邮,核准登记,批准,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3条:合营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2、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变动也必须登记。 3、商标法第39条: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经商标局核准登记且公告后生效。 甲出售位于A市B区的一栋楼房与乙,两人于6月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6月5日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问 :该

16、买卖合同何时成立?房屋所有权何时转移到乙手中?,默示 形式,作为的默示(推定形式):指行为人不直接用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进行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某种行为进行意思表示。,不作为的默示(沉默形式):既不用语言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通过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第四节:代理制度,一、代理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一种法律关系。,第三人,代理人,被代理人,主体、三种关系,代理关系,实施法律行为关系,承受代理后果法律关系,二、代理特征 1、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 2、直接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3、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 4、法律后果归于被代理人,三、民事代理种类,案例: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商事代理合同,约定:B公司在北京地区独家代理A公司产品轮胎,A公司按B公司需求随时供货,双方规定了年供货的最低限额,B公司负责A公司商品推销工作,费用由B公司自理。A、B公司在开始两年合作的很好。第三年,A公司单方面终止了合同,只赔偿B公司损失代理费,B公司要求A赔偿其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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