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上传人:第*** 文档编号:61116296 上传时间:2018-11-24 格式:PDF 页数:382 大小:2.0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第1页
第1页 / 共382页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第2页
第2页 / 共382页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第3页
第3页 / 共382页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第4页
第4页 / 共382页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_第5页
第5页 / 共3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38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1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2、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

3、的投资风险。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拟发行股票 8,602.5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0%。 本次发行股份均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公司原有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 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43,012.5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

4、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8 年 月 日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 的全部内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黎峰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 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5、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调整。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 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其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本公

6、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股东济南金思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 在黎峰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七个月至第十

7、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4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三)公司股东济南金实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 黎峰担任本公司董事

8、、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峰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黎峰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四)公司

9、股东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申报前 近六个月内因本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新增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该次定向发行股 票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 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五)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黎莉承诺:自本公司股

10、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5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 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黎峰或其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黎 峰或其

11、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黎峰或其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峰或其在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黎 峰或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黎 峰或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 自黎峰或其 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 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六)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韩锋、张春茹、周 建朋、许明、黄绪涛、鲁效停

12、、张学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

13、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 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后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6 (七)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王军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4、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锁 定期满后,在本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 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 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15、份。 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 仍应遵 守上述规定。 (八)其他股东的限售安排:若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 2018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在本次 发行上市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规划 2018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章 程(草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首次公

16、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如下: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额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1-1-7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对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 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表决机制如下: 1、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董事会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在公司董事会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投融资/租赁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