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任基础知识_计划解决_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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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主任必备知识一、企业工商登记的基本知识企业工商登记是指企业或其股东(投资者)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向登记机关(一般为具有管辖权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设立、变更或注销其企业的相关程序。企业工商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等内容。对于企业提交的登记材料,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并应当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2、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3

2、、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企业经核准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一般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可以载明备选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者姓名、投资额和投

3、资比例、授权委托意见(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姓名、权限和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申请人还应提交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应当场对申请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 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企业名称变更的程序基本相同。公司制企业一般在设立登记前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即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则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办理。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登记应当首先经有审批权限的外资审批机关

4、批准,只有经过审批同意,方可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一般情况下,由中方向具有外资企业登记权限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申请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文件: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 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地

5、区)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也可为个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公证和我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如其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6、董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与董事任职文件相同;8、公司住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

6、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9、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主要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我司下属子公多数为属于食品经营企业,所需要的前置审批包括食品卫生许、环境影响评价。10、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股东、发起人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

7、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变更被授权人的,应当签署新的法律文件送达协议并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11、其它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如果文件由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本,并加盖翻译单位印章。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其设立登记的材料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基本相同,主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

8、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9、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与董事、监事任职文件相同;8、住所使用证明;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相同;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相同;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五、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 企业登记必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登记费,登记费根据国家相关部委规定,主要标准如下:1、企业开业登记费1)注册资本总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的(含1000万元),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2)注册资本

10、总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万)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3)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不含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4)开业登记注册费最低款项为50元人民币。2、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开业登记费为人民币300元。3、变更登记费1)增加注册资本按开业登记费标准收取;2)其他变更费人民币100元。4、其他1)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每份工本费10元; 2)遗失、损坏等原因,补(换)证、照的,每份收取人民币50元。六、企业设立后的照后登记企业设立登记后,应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之内,分别去以下部门办理照后登记手续1、刻制公章;2、办理企业代码: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部

11、门办理登记手续;3、外汇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4、设立银行帐户:可自由选择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5、国税登记:所在地国家税务局办理登记手续;6、地税登记:所在地地方税务局办理登记手续;7、统计登记;所在区统计局办理登记手续;8、财政登记:所在区财政局办理登记手续;9、海关登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具有进出口业务的内资企业):所在地海关部门或其授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七、企业变更和备案登记1、变更登记:企业设立登记后,发生变更登记事项的(如发生名称、住所、法定代表、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转让股权、企业类型发生变更),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

12、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公司章程等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3)登记机关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变更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股东转让股权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事项需要外资部门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2、备案登记其他一些事项的变更则只需提交备案登记,这些

13、备案的情况包括:不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章程备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公司清算组备案;公司设立/撤销/变更分公司情况备案。在办理公司备案登记时,除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申请表、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外,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材料,比如公司章程备案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应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经理变动的文件等。八、企业年检企业设立后,应当每年在规定时限参加企业年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14、则要参加由工商、外经、国税、地税、海关、外汇、财政等部门组织的联合年检。1、年检的时限:根据经国务院修订并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国家工商总局的决定,公司和非公司企业年度检验的时间均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2、年检的对象和范围: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参加年检。3、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年检报告书;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营业执照副本;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

15、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公司还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年检程序:1)企业提交年检材料;2)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3)企业缴纳年检费;4)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材料二、法人设立工作一、中外合资企业设立的基本步骤第一步:企业名称预先审核登记第二步:项目建议书审批第三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第四步:食品卫生许可前置审批第五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报环保局审核并出具批复第六步:合同章程的审批第七步:申领“批准证书” 第八步:申领“营业执照” 第九步:申领“企业代码证”第十步:办理外汇登记证第十一步:人民币、外汇开户第十二步:资本金到位,验资第十三步:申领“国税、地税登记证”第十四步:申领“内外资项目鼓励类确认书”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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