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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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公司股东不在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5,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15.34 元 发行后总股本:20,000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17 年 11 月 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次 发行 前股 东所 持股 份的 流通 限制 及自 愿锁 定股 份的 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方爱琴夫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

2、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董事、总经理方玉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

3、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 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自然人股东李小林、徐君清、方爱芬、叶财福、李建清、陈东方、李文清、徐东 魁、鲍青芳、方加琴、方善明、叶红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

4、持的,减 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曹良国、周方坚、王以人、高秀明、方加安、高定保等 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正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2 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侯军呈、方玉友、曹良国承诺: (1)在本人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

5、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章敏华、张叶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 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监事的裴竹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

7、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相关事项时,对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 定作相应调整。 作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各个主体均承诺:若本人/本合伙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 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2 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8、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 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

9、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 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重大事项提示示 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 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份锁定承诺(一)股份锁定承诺 1、控股股东

10、、实际控制人侯军呈、方爱琴夫妇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军呈、方爱琴夫妇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 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2、董事、总经理方玉友承诺 公司董事、总经理方玉友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

11、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李小林、方爱芬、徐君清等 1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然人股东李小林、徐君清、方爱芬、叶财福、李建清、陈东方、李文清、 徐东魁、鲍青芳、方加琴、方善明、叶红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

12、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5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曹良国等 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曹良国、周方坚、王以人、高秀明、方加安、高定保等 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5、股东正德投资承诺 股东正德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13、托他 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侯军呈、方玉友、曹良国承诺:(1)在本 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任后半年内, 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本人职务变更

14、、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章敏华、张叶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且不因本人职

15、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担任公司监事的裴竹祥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1-1-6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 监事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 任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相关事项时, 对发行价格按照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7、股东减持承诺的约束措施 作出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各个主体均承诺:若本人/本合伙企业违背上述股 份锁定承诺,本人/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

16、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二)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1、稳定股价预案的有效期及触发条件 (1)稳定股价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当日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 日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 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则立即启 动本预案;若在承诺期间,发行人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相关事项时,对股票每股 净资产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告, 并在 5 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如未按上述期限公告稳定股价 措施的,则应及时公告具体措施的制定进展情况。 2、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具体实施方案时, 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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