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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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明及提示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次债券募 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2、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 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 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次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 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投

3、资者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2014 年初,财政部分别以财会20146 号、7 号、8 号、10 号、11 号、14 号及 16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2014 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2014 年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 年修订)、企业

4、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 年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 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 20142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 年修订) (以下简称“金融工具列报准则”)。发行人 2016 年度审计报告执行了前述 除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根据各准则 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 发行人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中兴华

5、审字(2017)第 010987 号】,对发行人 2013-2015 年度审计报告【中 兴华审字(2016)第 BJ02-0125 号】的会计准则进行了更新,执行前述除金融 工具列报准则以外的 7 项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 求进行了调整。发行人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 公 司章程的规定。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6 年末,发行人子公司国资

6、担保公司在保企业 12 家,在保余额 6,480 万元,单笔最大担保金额为 650 万元,担保代偿率为 6.44%,对外担保 金额较大且担保代偿率较高,若被担保企业在未来生产经营活动、投资决策等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财务状况下滑、资金链紧张等情况,不能或不愿偿付到期 债务,则可能导致发行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代偿风险。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信用承诺六、信用承诺 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及律师事务所均按要求出具 了信用承诺书,承诺将依据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

7、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惩戒。 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七、本次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一)债券名称: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 建设专项债券(简称“17 抚投专项债”)。 (二)发行总额:(二)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9.3 亿元(含 9.3 亿元)。 (三(三)债券期限及利率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次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本次债券设置 提前偿还本金条款,于本次债券存续期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年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8、金。 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基本利 差上限为 2.1%,即簿记建档利率上限为 6.5%(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4.4%,基 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 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 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

9、部门备案,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 不变。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四)发行方式发行方式:本次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采取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 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五)发行对象及范围:(五)发行对象及范围:1、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 者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

10、律、 法规另有规定者 除外)。 (六)债券担保:(六)债券担保:本次债券无担保。 (七(七)信用级别信用级别: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的信 用级别为 AA 级,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级。 (八(八)资金监管银行资金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九)还本付息方式:(九)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期还本,自债券发行后第 3 年 起,分 5 年等额偿还债券本金,即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 第 7 个计息年度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

11、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到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十)认购及托管方式认购及托管方式:投资者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认购的本次 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认购的本次债 券由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十一(十一)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上市或交易流通安排:本次债券发行结束 1 个月内,发行人将向 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目录目录 释义

12、1 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5 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6 第三条发行概要11 第四条认购与托管14 第五条债券发行网点16 第六条认购人承诺17 第七条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9 第八条发行人基本情况20 第九条发行人业务情况31 第十条发行人财务情况72 第十一条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77 第十二条募集资金用途79 第十三条投资者保护机制81 第十四条偿债保证措施88 第十五条风险与对策102 第十六条信用评级108 第十七条法律意见111 第十七条其他应说明的事项113 第十八条备查文件114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 释义释义 在本募

13、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公司/发行人发行人/投资公司投资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债券 指 指 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9.3 亿元(含 9.3 亿元)的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指本次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 作的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人民银行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中央国债登

14、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托管机构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指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次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 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承销团协议承销团协议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6 年抚州 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项债券承销团协议。 余额包销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

15、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次 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 后,将各自未售出的债券全部买入。 簿记建档簿记建档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 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 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 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 的最终发行利率的过程。 申购配售说明申购配售说明指簿记管理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2017 年抚州市 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 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募集款项账户募集款项账户指发行人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 立的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账户。 偿债账户监管人偿债账

16、户监管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则 指2016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权代理协议债权代理协议指2016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 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指国务院于 1993 年 8 月 2 日颁布的企业债券管理 条例。 2017 年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 公司法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指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市政府市政府指抚州市人民政府。 抚州市国资委抚州市国资委指抚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级机构评级机构/大公国际大公国际指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审计机构指中兴华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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