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

上传人:suns****4568 文档编号:60922378 上传时间:2018-11-2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东明大都会广场项目一期工程合同编号:2015-01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大都会一期玻璃雨棚工程 建设单位:东明旺宇置业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 监理单位:菏泽市建设监理公司东明分公司 承包单位: 2015年10月日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施工合同发包人: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东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与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合同建筑工程的制作、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维护

2、双方的经营利益。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都会广场一期钢化夹层玻璃雨棚工程; 2、工程地点:东明县沿河路以北,南华路以西; 3、建设单位:东明旺宇置业有限公司; 4、工程设计单位: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5、工程监理单位:菏泽市建设监理公司东明分公司; 6、总承包单位:重庆中川建设有限公司; 7、工程承包范围;(1)承包范围为东明大都会广场项目一期钢化夹层玻璃雨棚工程;包括所有的材料采购、制作、安装等主材及辅材,直至本合同包括分部分项竣工验收并交付甲方使用前的一切工作范围在内。 (2)施工依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审定后认可的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资料一套。8、 承包方

3、式:包工包料的方式,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包括内容;(综合单价、暂定总价详合同附件) 1、合同价款计价: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已包括设计施工图(含变更)及甲方要求中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所有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前有关的所有内容,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且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单价不随市场原材料、工人工资等价格的波动而变化,无论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还是下降,本合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均不做调价。2、该合同工程约定的分部分项每平方米综合单价详下表;(本综合单价不包括税金)序号名称单位工程量约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元)

4、合计金额(元)备注1钢化夹层玻璃雨棚m290最终按钢化玻璃的平面实际长宽=面积每平方米综合单价结算;4合计金额/本合同总价为暂定总价,最终以实际收方为准;本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00元整,(大写:元整) 3、明确本合同工程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分项综合单价详合同附件);(详计价清单)所有连接配件等施工的所有制作、安装材料费(主材、辅材、周材)、脚手架、吊装、防锈及防腐处理、管理费、工具费、人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机械费、上下车及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检验费(东明县质监站实验室发生的检测费除外)、利润等一切费用;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规定乙方施工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劳动保险、

5、工伤赔偿等费用;工具费、个人防护用具费;材料、工具等,内、外二次转运费;所需的全部机械费、水电费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全部包括在包干综合单价内。干挂石材幕墙已安装完成的部分,乙方负责拆除与恢复干挂石材幕墙,包括拆除与恢复材料费已包含在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内。 4、本合同工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约 元整。本合同工程总价为暂定总造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5、分项材料、材质、规格、型号及品牌要求;各种材料必须达到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国标材质) 钢化夹层玻璃雨棚材质要求:出入楼梯口钢化夹层玻璃雨棚夹层胶采用( 品牌)聚乙烯醇丁醛(PVB)胶片,厚度

6、为不小于0.76mm,玻璃边缘应进行密封处理。与主体结构连接采用30020010mm厚预埋钢板16-18mm化学螺栓连接。主梁采用5-6mm厚的H型钢蜂窝梁,连接件采用38镀锌钢管连接。玻璃采用(巨润品牌)8+0.76+8夹胶玻璃。玻璃与钢架连接采用( 品牌)优质不锈钢驳接件连接。(具体施工要求严格按07J501-1图集及甲方要求施工)7、分项清单计价:乙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合同综合单价向甲方提供(按每平方米)详细的明细计价清单,乙方提供的明细计价清单,视为已包含设计施工图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内容(零星材料按辅材综合计价)。如在明细计价清单中存在未明确体现

7、需要施工的分项,本合同单价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综合单价内,结算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按时收方结算。8、本合同综合单价未包含税金,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发票时,由甲方支付乙方(国家规定的地方税率)税金,乙方保证无条件提供本合同结算总价发票。 第三条 合同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2015年10月5日 2、竣工日期:2015年10月25日 3、合同履行总日历天数: 20日历天。乙方施工必须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且不得因自身原因延误其它施工进度。 4、本合同工程随土建工程完成工作面进度同步进行。 5、日期如有变化,确定具体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或监理的书面

8、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1)乙方施工进度应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要求,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如期完成进度提出额外要求。 (2)因甲方原因导致开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同意不再向甲方要求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3)工期延误:本合同约定工期,系经乙方充分考虑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后确定的,除以下情况外,工期不予延长; 、不可抗力; 、甲方书面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6、工作时间:乙方应保证该项目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相关文件中对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规定制订合理的施工方案。任何由于工程进度需要的夜间施工,乙方均应按照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及程序向

9、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项目所在地有关施工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施工工期的责任。 7、如果乙方实际开工时间超出甲方、监理书面通知7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约,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甲方损失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8、本合同工程的综合单价已包括必要的加班工作以使本工程能在竣工之日前完成,不得另计加班赶工费。 9、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程延误,情况发生后3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监理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工期顺延。但甲方不承担包括乙方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等在内的其它费用责任

10、。 10、非上述原因,乙方未按原定工期完成本合同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元,并在结算款中扣除。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11、 单体完成时间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要求,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措施或无法按工期完工或质量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和配合。此工程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10%的管理费。当累计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可认为乙方无能力按期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损失。第四条 工程

11、质量、检查验收及工程结算;1、工程质量;本合同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施工规范及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管理,严把质量关,工程质量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中约定的有关质量要求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的,所有责任及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工程结算时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2、检查验收:(1)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相关检查。 (2)本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且乙方应向甲方、监理提交与本合同工程有关完整的所有(包括自检、隐蔽验收、试验、检验等工程技

12、术资料)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3)本合同工程经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再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一切费用。修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以乙方修改后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4)检查和返工: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中约定的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的抽查、检查和检验,并为抽查、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本合同中约定及设计施工图等有关规范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及设计施工图等有关规范要求,因乙方材料或安装等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

13、承担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已安装的必须经过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所以乙方必须严格把关,保证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和安装都是合格的,凡是甲方或监理等相关部门再检查中有发现材料质量或安装不合格的,必须全部返工,并承担违约责任。 3、竣工结算: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监理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在接到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甲方、监理、乙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在 30 天内支付本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款给乙方。 第五条 合同付款方式: 1、具体支付方式为: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约定的各分

14、部分项工程量的制作、安装全部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的50% 给乙方。(2)第二次付款: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给甲方,且竣工技术资料必须经有关部门签字验收合格,若乙方未提供完整的(必须是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确认合格且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工程经甲方、监理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办理竣工资料及结算的相关资料手续,工程量及竣工的相关结算资料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签字认可后,且乙方将完善(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后3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工程总价款的 95

15、%给乙方。 2、剩余工程总价款(为结算总造价)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以验收合格的竣工日期为准,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满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支付给乙方,该款不计利息。 第六条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1、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履约担保金。2、以上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扣除乙方有违约的违约金)履约担保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履行其义务,或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3、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质量、安全、进度条款进行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