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会员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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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邮币卡交易中心合作协议书邮币卡交易中心合作协议书 甲方: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甲方: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西路 199199 号号 电话:电话:025025- -6961038169610381 传真:传真:025025- -6961038169610381 乙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鉴于:

2、 1、 甲方作为江苏省唯一的省级文化类产权投融资综合交易平台,具备为各类文 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与资质;乙方拥有邮币卡实物线上交易项 目专业团队。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市场运作,同时接受甲方监督。 2、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优势互补、 共同发展、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一、 陈述与保证陈述与保证 1.1 甲乙双方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订立本协议 的主体资格,并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各自所负的义务。 1.2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均已获得充分的授权, 且不与任何其他对其有约束力的合同

3、或文件相抵触。 1.3 甲乙双方为本协议之目的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信息、资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4 甲乙双方知悉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在本协议项下的意思表示真实有 效。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5 乙方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拥有符合业务需求的独立、固定的经 营场所。 二、二、 邮币卡实物线上交易平台邮币卡实物线上交易平台 2.1 甲方成立邮币卡交易中心 (非法人) 专门负责运营邮币卡的实物交易与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现代纪念币、退出流通使用领域的人民币、连体钞、纪念钞、 国家邮政局发行

4、的邮资品、电话磁卡。 2.2 邮币卡交易中心实施网络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收并存,网络交易平台、交易系 统以及柜台交收场所均由甲方负责搭建与维护。 三、三、 业务开展业务开展 3.1 甲方同意乙方为交易中心提供如下业务: 从事代理发展投资者、 自营等业务, 同时配合甲方开展市场调查、市场宣传推广。 3.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向投资者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 投资者,不得直接以甲方、邮币卡交易中心或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开展活动, 不得以甲方或邮币卡交易中心的名义签署协议或收取任何款项,否则须独自 承担由此造成的风险和责任。 3.3 乙方无权代理投资者签订委托挂牌/再挂牌代理协议 、 挂牌申

5、请书等 相关文件,不得全权代理投资者进行交易。 3.4 邮币卡交易中心的具体运营以甲方最终公开发布的各项业务流程、规则、细 则、指引、通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并全面、及 时地向投资者详细介绍甲方发布的交易运营方案及相关修订。 3.5 乙方应对推荐的所有投资者资料进行前置审核。 3.6 乙方应将邮币卡实物交易规则宣传教育、市场风险揭示等工作融入市场推 广、业务拓展等环节,引导投资者理性、规范地参与邮币卡实物交易。 3.7 乙方应自行承担业务开展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福 利、交通费等。 3.8 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

6、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四、四、 收益分配收益分配 4.1 邮币卡交易中心经乙方推荐的投资者在交易中所产生的交易手续费扣除法 定税费后之净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 51% 归甲方所有, 49% 作 为佣金归乙方所有,各自收益应承担税收由双方自行承担。 4.2 乙方的交易手续费之服务费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对账一次,次月月初结算, 甲方应于次月初将上月乙方应得佣金书面通知 (包括电子邮件、 传真等方式) 乙方。 4.3 结算日当天,甲乙双方会计对帐无误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服务费发 票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将对应的款项汇入乙方事先书面指定的银行帐号。 乙方名称: 乙方银行账号: 乙方开户行:

7、 五、五、 管理监督管理监督 5.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标准如下:暂 不收取,如有变动另行规定。 5.2 乙方应配合甲方市场宣传工作,并同时委派工作人员于邮币卡交易中心进行 现场投资者咨询、宣传推广以及交易数据核对工作。 5.3 乙方不得操纵邮币卡交易市场。 5.4 甲方对邮币卡交易中心实施内部独立财务核算。 5.5 邮币卡实物交易上市项目下的所有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5.6 甲方有权对乙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对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及 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口头/书面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或终止乙方 开展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业务、

8、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和收益分配。 5.7 合作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展的业务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检查。 六、六、 履约保证履约保证 6.1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为: / 。履约保证金额度视今后业务发展而定,可做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额度双方届时另行协定。 6.2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应独立承担一切责任,甲 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可直接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 6.3 合作期间,乙方无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则履约保证

9、金在双方合作终 止后一周内无息返回给乙方。 七、七、 业绩考核业绩考核 7.1 在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 7.2 年考核方式如下:乙方自签订合约起,三个月内其推荐投资者交易总额需大 于 / 万,若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7.3 乙方前三个月推荐之投资者数量达到 / 人。 7.4 甲方于每年度的 12 月份对乙方的代理业绩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甲方 有权终止本协议或责令乙方按照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 %增加履约保证金。 7.5 自协议生效起业绩考核方案每年一议。 八、八、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 8.1 甲乙双方在邮币卡实物交易方面的合作期限为一年,甲乙双方应于合作期限 届满前

10、一个月内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九、九、 保密保密 9.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泄露、披露本协议有关条款及所涉及 合作项目的任何资料。 9.2 甲乙双方均应与己方知情人员及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以确保 双方合作权益不被侵犯。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3 上述保密条款为独立于双方签署的本协议其他条款之外的持续性条款,其遵 守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十、十、 免责条款免责条款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0.1 如果任何一方因国家政策所限或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

11、,可免除对 方的责任。 10.2 国家政策是指各级政府部门针对交易所或钱币邮票文化收藏品实物发售 公开交易出台限制性政策采取限制性措施的情况。 10.3 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 收、法律变化或其他突发事件、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及通讯故障、 电力故障、系统故障、网络故障灯不可控制的意外事件等。 10.4 任何一方因上述免责情况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 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协议各方损失的 扩大。 十一、违约责任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

12、本协议约定,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应独立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守约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且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因此而造 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协议的变更和终止十二、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2.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随国家政策的调整,双方均需按 国家政策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除此之外,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 方不得擅自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12.2 甲乙双方按照第十一条的规定终止本协议的,应向对方出具书面通知,通 知送达时,本协议终止。 十三、争议的解决十三、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 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13、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十四、附则 14.1 本协议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在解释合同时可予忽略。 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14.2 本协议中,双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 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 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14.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 有同等效力。 14.4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前一个 月内,甲乙双方洽谈续约事宜;若届时双方未提出协议变更的建议,则本协议自 动延续一年;此后年份以此类推。 14.5 本协议壹式贰份,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签约方各持壹 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甲方: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章)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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