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cpa考试《经济法》命题形式与应试技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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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年考试经济法命题形式与应试技巧分析一、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改革对复习应试的影响(一)考试大纲的变化调整比较大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教材体系发生较大变化,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由原来的14章调整为15章,各章顺序做了调整;二是删除了XX年教材中的会计法、著作权法的有关内容,增加了反垄断法的内容,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依照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做了重大调整;三是各章内容结构具有相当大程度的调整,很多章节增加或调整了有关知识点,经

2、济法科目的内容更加体系化,更具完整性。鉴于历年CPA考试突出对当年教材新增考点的测试,XX年教材新增考点以及重大调整章节的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这些考点主要集中在: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中的“法律规范”(教材第24页)、“法系”(教材第5页);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教材第85-89页)、“外商投资企业的协议、合同与章程”(教材第90-91、99-100页);第四章“公司法”中的“解散公司的诉讼”(教材第160页)、“清算组及其组成”(教材第161页);第五章“证券法”中的“适用简易程序免除发出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教材第216-217页);第

3、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中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教材第283-299页)、“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法律制度”(教材第326-329页);第八章“物权法律制度”中的“登记机构禁止作为的行为”(教材第337页);第十一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中的“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教材第423-426页)、“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教材第426-430页);第十四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中的“专利法律制度”,新调整的考点主要包括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的条件“新颖性”的界定(教材第536页)、“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教材第537-538页)、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的条件(教材第543-5

4、44页)、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教材第545页)和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教材第545页);第十五章“竞争法律制度”中的“反垄断法律制度”(教材第574-597页)。(二)命题类型的变化旧制度下,经济法试题有两类四种题型,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和主观题即综合分析题,且客观题和主观题所占分值平分秋色。新制度下,经济法试题有三种题型:一是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31题,每题1分,共3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要求考生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正确的答案。二是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6题,每题分,共39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要求考生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所有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

5、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三是综合题,共2题合计30分。(三)命题价值取向的特点经济法科目命题的价值取向,在于测试考生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尤其是对考生运用相关法律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这种价值取向在试题中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例分析性题目。考试中,常常将一些重点命题转化为具体案例,考察考生应用能力。不仅两个综合分析题是这种题型的典型代表,而且选择题中也有相当大的比重属于小案例型的题目。二是跨章、节关联考点、对比性考点综合命题。跨章、跨节、跨段落关联考点综合命题趋势在经济法试题中成为命题的一种趋势。跨章、跨节、跨段落关联考点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考生在掌握经济法相关内容的基

6、础上,能够将这些关联考点通过链接,达到融会贯通。三是重点和难点的命题。XXCPA考试经济法共计15章,诸如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合同法、票据法属于重点章节,物权法、票据法、证券法等章节中难点较多。二、选择题命题形式与答题技巧分析(一)选择题命题形式一是重点命题型选择题。重点命题型选择题的命题特点,是考查考生对一些重点法律规定的理解情况,考察方式是将教材中的一个或一些重点命题进行关键词改造,或者故意曲解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命题方式给考生的启发是,对教材中的法律规定,不能死记硬背,要理解其真正含义,并且关注其中的关键词,尤其考生最容易忽略的“应当”、“可以”、“除之外”、“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

7、规定的除外”等关键词。例1(单选):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对其所作特别规定的是(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答案B解析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这实际上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所在。题中B选项属于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曲解。例2(多选):下列有关重整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

8、的有( )。A债务人尚未进入破产程序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B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20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C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由破产管理人制定D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答案ABD解析根据规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重整计划草案“由”破产管理人制定,注意,这里是必须由管理人制定的意思,因此选项C中所说的“可以”是不正确的,不应该选。选项ABD的表述均正确。二是命题比较型选择题。命题比较型选择

9、题的命题特点,是将教材不同章节或同一章节不同页码、不同段落的相关命题进行比较,尤其比较细微的差别,考察考生掌握的程度,问题的答案往往在一念之差。这种命题方式的启发是,在复习过程中,要举一反三,多比较,多联系,多链接,切忌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例3(单选):下列公司组织机构中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B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C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D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公司职工代表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组织机构中公司职工代表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

10、”包括公司职工代表,因此 选项A的说法错误,应该选,选项BED的组织机构中,均应包括职工代表。例4(多选):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留置权适用条件的有( )。A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因未履行租赁物维修义务,而承租人自行维修所支付费用无法得到清偿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留置权B定做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享有留置权C寄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D委托物不能卖出,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答案BC解析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和合同法的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

11、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A选项所述情形,承租人有权要求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D选项所述情形,符合提存的条件,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三是计算型选择题。计算型选择题的命题特点是有关Ctg所需要的要素往往有陷阱,或者很隐蔽,考生要注意提防和推理。计算型选择题的主要考点包括诉讼时效;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期限与比例;债权人会议的表决;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借款合同本息;票据时效、追索通知;知识产权优先权和有效期等。例5(单选):某破产企业有9位债权人,债权总额为1100万元。其中债权人甲的债权额为300万元,有破产企业的房产作抵押。当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时,下列情形可

12、以通过的是( )。A有6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450万元B有5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550万元C有4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650万元D有3位债权人同意,其代表的债权额为750万元答案B解析债权人会议的决议,首先要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通过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特别决议)时,所代表的债权额必须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2/3以上。本题中除甲外,有8位债权人有表决权,C、D选项未过半数。本题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为1 100-300=800万元,A选项未达到2/3所以正确答案为B。例6(多选):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公司部分资产,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境内丙公司于XX年

13、3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部分资产的价款为120万美元。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A甲公司于XX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B甲公司于XX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万美元,XX年2月28日支付60万美元C甲公司于XX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D甲公司于XX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XX年8月30日支付40万美元答案BCD解析(1)通过收购国内企业资产设立合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应当自合营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一次支付全部购买金,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2)分期缴

14、付出资时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选项B中1年末(XX年2月28日)支付的价款只有50;(3)选项C中尽管1年末(XX年2月28日)支付了全部价款,但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低于60;(4)选项D尽管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超过了60,但总期限超过了1年。所以本题答案为BCD。四是案例型选择题。案例型选择题的命题特点是将一些重点命题转化为具体案例,考察考生应用相关法律规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命题方式给我们的启发是,对于教材中抽象的法律规定,我们要习惯学会举例,通过举例加深理解。例7(单选):XX年6月1日,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

15、交付方式属于()。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答案D解析现实交付,就是让与人将其对物的事实管领转移给受让人,如将货物递交到买者手中或家中、房屋买卖中的交钥匙等。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就是简易交付。指示交付是转移动产占有的一种抽象方式,指让与动产物权时,如果让与人的出让动产由第三人占有,那么让与人可将对第三人的标的物返还请求权转移于受让人以代替实际交付。占有改定,是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例8(多选):某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A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XX万元C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答案AD。解析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5人,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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