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生产成本标准(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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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 业 标 准 Q/CPI XX2014 风电生产成本标准 2014发布 2014实施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发 布 0 目 录 前言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定义与术语 2 4 购入电力费 2 5 职工薪酬 3 6 折旧费 4 7 材料费 4 8 修理费 5 9 委托运行费 7 10 其他费用 .8 1 前 言 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公司风电生产成本指标标准, 完善集团公司生产标准成 本体系,强化集团公司系统各风力发电单位的综合计划和预算编制、审查、控制 和考评,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提出、组织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部门) :集团公司财务部、

2、水电与新能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格飞、袁蕊、白耀辉、王晓东、谢世光、欧阳萍、赵 凤梅、郝琴霞、耿 永、张言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 2 1 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生产成本指标标准的制定依据、制定方法和取值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风力发电单位的综合计划和预算编制、审查、 控制和考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修订单) 适用于本文件。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总部部门及处室职责的通知 (中电投办2011489 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

3、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场劳动定员标准 (中电投规章【2013】 年第 57 号) 3 定义与术语 3 定义与术语 3.1 先进平均值 先计算同时期同区域(一般指省级区域) 同类型机组相关指标简单平均值的 基础上,重新计算区域最优值与简单平均值的平均值,其结果即为该区域先进平 均值。 3.2 自主经营 资产所有者自己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负盈亏的行为。 3.3 委托经营 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 的行为。 4 购入电力费

4、 4 购入电力费 购入电力费由购网电量和购入电价决定。 购网电量是指统计期内风电场主变压器高压侧或开关站出线侧的反向有功。 3 鉴于电费征收标准各区域差异较大,该部分标准由各二级单位制定区域标 准,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发布执行。 4.1 制定依据 综合场用电率的设计值、实际发生的送出线损率、机组容量、国家或省级人 民政府的价格规定、最近三年实际电费支出情况。 4.2 制定方法 综合场用电率以设计值为标准。 送出线损率以上年实际发生值为标准。 电价以国家或省级人民政府的价格规定作为标准。 4.3 为体现区域比较优势,在弹性征收的区域,以同区域同类型机组的先进平均 值为购入电力费标准。 5 职工薪酬

5、5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由工资总额和相关的附加费用组成。附加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 企业补充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其他人工 成本等。 5.1 分类 分为自主经营和委托经营。 5.2 制定方法 5.2.1 自主经营 5.2.1.1 工资总额以集团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确定。 5.2.1.2 社会基本保险、补充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国家、省级人民政府、集团 公司相关规定为标准。 5.2.1.3 职工福利费、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国家相关财经制度及集团公司 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为标准。 5.2.1.4 非货币性福利和辞退福利等不属于常规项目,暂不制定标准,需要发生 时按

6、管理权限报批。 5.2.1.5 人员定额以集团公司风力发电场劳动定员标准为标准。 5.2.2 委托经营 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执行,在委托运行费等科目中进行核算。 4 6 折旧费 6 折旧费 6.1 制定依据 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投资计划。 6.2 制定方法 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原值(包括当年新增的固定资产)和 固定资产管理制 度中规定的折旧率为标准。 7 材料费7 材料费 风力发电材料费主要包括风电机组、升压站设备、集控站设备、输配电及线 路和生产、非生产建筑物的日常运行、维护、消缺、环卫等材料成本费用。 7.1 分类 分为日常维护类材料和运行消耗类材料。 7.1.1 日常维护材料包括发

7、电机滑环等易损件,变频器功率模块、电源板等易损 件,齿轮箱油位计、油封等易损件,润滑及液压系统的油压元件等易损件,变桨 电池组,变桨及偏航系统的控制板、编码器、电源模块等易损件,控制系统控制 板及一二次元件等易损件,升压站及输配电线路易损件和其他等七部分。 7.1.2 运行消耗材料包括油脂类、发电机碳刷、齿轮箱滤芯、齿轮箱润滑油、各 类空气过滤网及过滤器、硅胶和其他易耗品等七部分。 7.2 制定方法 7.2.1 以单机容量 1.5 兆瓦、单一风场容量 50 兆瓦为基准值,每千瓦定额标准 为 9 元。在基准值的基础上,分别按照单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机组类型、是否 进口、地质环境、上年度是否亏损、

8、是否出质保期、日常维护及运行业务是否外 委等八个维度设置调整系数。 7.2.2 质保期是指风机机组设备的质保期限,升压站、集控站、输配电及线路、 生产非生产建筑物的质保期限同风机机组设备; 质保期内除质保期系数及日常维 护及运行业务外委系数外,其它维度系数不参与连乘;质保期外涉及两个以上调 整系数的,调整系数为连乘关系;各风场存在多种单机机型的,按单机机型所占 比例最大者确定单机容量;质保期跨年度的,按照质保期内外天数占全年比例分 别计算容量比重。 7.3 调整系数 5 7.3.1 单机容量在 1 兆瓦以下的系数为 1.05,1 兆瓦及以上系数为 1。 7.3.2 装机容量在 50 兆瓦以下的

9、系数为 1.05,50-100 兆瓦系数为 1,100-300 兆瓦系数为 0.95,300 兆瓦以上系数为 0.9。 7.3.3 机组类型为直驱机组系数为 1.0,双馈机组系数为 1.1。 7.3.4 进口机组系数为 1.1,国产机组系数为 1。 7.3.5地形地貌为海上的系数为1.5, 山地的系数为1.4, 滩涂岛屿的系数为1.15, 平原丘陵及其它的系数为 1。 7.3.6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7.3.7 质保期内系数为 0.5,质保期外系数为 1。 7.3.8 日常维护及运行业务外委,系数为 0.05。 8 修理费 8 修理费 8.1 分类 分为主机(风机

10、机组)检修费和非主机检修费。 8.1.1 主机(风机机组)检修费包括首检费(投产后三个月)和定检费(半年一 次) 。首检和定检的主要内容包括补充润滑油脂、更换滤芯、检查碳刷、检查各 种螺栓的松紧程度、检查机舱内各种连接线等内容。 8.1.2 非主机检修费包括升压站设备、 集控站设备、 输配电及线路检修费和生产、 非生产建筑物维修费。 8.2 内容 8.2.1 风电机组设备由发电机、变频器、齿轮箱、润滑及液压系统、变桨及偏航 系统、控制系统、塔筒和其他等八部分组成。 8.2.2 升压站设备由主控系统、GIS 及开关设备、主变及变电设备、开关柜、无 功补偿装置、继电保护、通讯及远动系统设备等六部分

11、组成。 8.2.3 集控站设备由风机监控系统,负荷预测系统、通讯及远动系统和其他四部 分组成。 8.2.4 输配电及线路由线路维护和箱变维护及试验两部分组成。 8.2.5 建筑类由生产和非生产建筑物两部分(含公用系统、道路)组成。 8.3 制定办法 8.3.1 以单机容量 1.5 兆瓦、单一风场容量 50 兆瓦为基准值,每千瓦定额标准 6 为 40 元(其中:风电机组比例 86%,升压站设备比例 2%,集控站设备比例 1%, 输配电及线路比例 2%,生产、非生产建筑物比例 9%) 。在基准值的基础上,分别 按照单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机组类型、是否进口、地质环境、上年度是否亏损、 是否出质保期、

12、检修业务是否外委等八个维度设置调整系数。 8.3.2 质保期是指风机机组设备的质保期限,升压站、集控站、输配电及线路、 生产非生产建筑物的质保期限同风机机组设备; 质保期内除质保期系数及检修业 务外委系数外,其它维度系数不参与连乘;质保期外涉及两个以上调整系数的, 调整系数为连乘关系;各风场存在多种单机机型的,按单机机型所占比例最大者 确定单机容量;质保期跨年度的,按照质保期内外天数占全年比例分别计算容量 比重。 8.3.3 塔筒的防腐及清洗;发电机、变频器、齿轮箱、润滑及液压系统、变桨及 偏航系统等大部件 (不含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应资本化项目) 更换为非标准项目, 不包括在检修费定额标准中,

13、其费用标准为年度检修费总额的 20%(包括吊车进 场施工费用) 。 8.4 调整系数 8.4.1 风电机组 8.4.1.1 单机容量在 1 兆瓦以下的系数为 1.05,1 兆瓦及以上系数为 1。 8.4.1.2 装机容量 50 兆瓦以下的系数为 1.05,50-100 兆瓦为 1,100-300 兆瓦系 数为 0.95,300 兆瓦以上为 0.9。 8.4.1.3 机组类型为直驱机组系数为 1.0,双馈机组系数为 1.1。 8.4.1.4 进口机组系数为 1.1,国产机组系数为 1。 8.4.1.5 地形地貌为海上的系数为 1.5,山地的系数为 1.3,滩涂岛屿的系数为 1.15,平原丘陵及其

14、它的系数为 1。 8.4.1.6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8.4.1.7 质保期内系数为 0,质保期外系数为 1。 8.4.2 升压站设备 8.4.2.1 装机容量 50 兆瓦以下的系数为 1.05,50-100 兆瓦为 1,100-300 兆瓦系 数为 0.95,300 兆瓦以上为 0.9。 8.4.2.2 地形地貌为海上的系数为 1.5,山地的系数为 1.2,滩涂岛屿的系数为 7 1.15,平原丘陵及其它的系数为 1。 8.4.2.3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8.4.2.4 质保期内系数为 1,质保期外系数为 1。 8.4.3 集控站设备

15、 8.4.3.1 地形地貌为海上的系数为 1.5,山地的系数为 1.2,滩涂岛屿的系数为 1.15,平原丘陵及其它的系数为 1。 8.4.3.2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8.4.3.3 质保期内系数为 0.7,质保期外系数为 1。 8.4.4 输配电及线路 8.4.4.1 装机容量 50 兆瓦以下的系数为 1.05,50-100 兆瓦为 1,100-300 兆瓦系 数为 0.95,300 兆瓦以上为 0.9。 8.4.4.2 机组集电线路长度 20 公里以下系数为 1.0,20-50 公里系数为 1.1,50 公里以上系数为 1.2。 8.4.4.3 地形地貌为海上的

16、系数为 1.5,山地的系数为 1.4,滩涂岛屿的系数为 1.15,平原丘陵及其它的系数为 1。 8.4.4.4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8.4.4.5 质保期内系数为 0.7,质保期外系数为 1。 8.4.5 生产、非生产建筑物 8.4.5.1 地形地貌为海上的系数为 1.5,山地的系数为 1.2,滩涂岛屿的系数为 1.15,平原丘陵及其它的系数为 1。 8.4.5.2 上年度亏损系数为 0.95,盈利企业系数为 1。 8.4.5.3 质保期内系数为 1,质保期外系数为 1。 8.4.6 检修业务外委,系数为 0.05。 9 委托运行费 9 委托运行费 9.1 分类 委托分为全场委托、运行委托、检修委托。 9.2 制定依据 同区域同容量委托运行费标准应不高于集团公司内部单位自主经营标准。 。 9.3 制定方法 8 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 10 其他费用 10 其他费用 10.1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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