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公平与制度保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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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公平与制度保障(1)1.教育机会不均等 教育机会均等,本来意义上是指出身、民族、肤色、性别或任何其他无关的特性都不妨碍一个人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只有他的个性和才干决定着他得到的教育机会和成就。但由于在做出努力保证一种平等或相近的社会条件之前,资源和手段的最初分配总是受到自然和社会因素的强烈影响。换言之,不仅人们的自然禀赋存在差别,而且这些禀赋的培养训练和发展也受到各人所处的不同社会条件的影响,即使有类似天资的人,也可能因为其社会出身的不同

2、而没有同等的受教育机会。由于受户籍制度的影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也往往是不均等的。据XX年11月5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对北京等九城市抽样调查表明:九城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约为二百八十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左右,照此计算,九城市中有二十六万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未入学。并且随着年龄增大,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失学的比例逐渐提高,从8岁到14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未上学的比例由增至,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女孩失学比例为,明显地高于男孩()。不仅如此,调查还发现,部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不能适龄入学,6周岁儿童中有没有接受人学教育。进城

3、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超龄现象也比较严重。调查表明,在9周岁的孩子中,有20还在上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孩子占相应年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30和10。父母的流动不同程度地延误了儿童的学业。这表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存在着接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的问题,并且女童较之男童机会更加不均等。此外,在接受优质教育方面,其机会也是不均等的,如武汉市是全国率先接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的城市之一,全市现有313所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人学,但其中没有一所是重点学校。这意味着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即使成绩优异,仅仅因为社会身份的差异,他们就不能享受优质的学校教育资源。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城

4、市户口具有了“世袭”和“先赋”特征,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到户籍制度的牵掣。 .费用负担不合理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因受教育程度低等原因,主要从事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低层次工作,劳动报酬偏低,并且常常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和被拖欠。但多年来,城市公办学校在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时都要收取过高的借读费、赞助费。这种不合理的收费成为农民工子女进入公办学校的一道壁垒,也是影响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主要问题和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尽管各地为了贯彻“两为主”的政策,几乎都在取消或降低借读费和赞助费,但教育费用仍然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家庭最大负担。据我们调查,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

5、在小学阶段,一般每学期收费在300元至400元;中学阶段五百元左右,少数城市更高。此外,还有服装费、保险费、郊游、上网、班费等费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从总体上看是一批经济收入比较低下的群体,过高的“借读费”、“赞助费”及其他教育支出,常常使农民工难以承受并使他们的子女对进城止学望而却步。据我们对武汉市的调查了解,该市政府XX年就明确宣布学校取消借读费,并将“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列为当年政府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但大多数农民工仍然认为孩子在武汉上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费用太高。其中认为借读费太高的占被调查农民工的,认为学费太高的占,两者合计为。对“为什么不将孩子带到城里上学”的询问,农民工最

6、经常的回答是“费用太高,读不起”、“在家里省钱”。城市的生活费用相对较高,尤其是过高的学校收费迫使不少农民工放弃子女进城上学的选择,而将子女留在家乡上学,更为重要的是,这种面向农民工子女所收取的过高前的“借读费”、“赞助费”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性的做法,违背了教育公平的原则,剥夺了农民工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所以在对农民工的需求调查中,农民工子女家长反映最强烈的是要求“禁止对流动人口子女收取借渎费”、“降低过高的学费和杂费”、“根据情况适当减免学费”等。 .资源占有差异大 目前大部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于公办学校,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就读于民工子弟学校。这是因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主要分布在

7、城乡结合部,而这些地方公办学校又往往难以辐射到,这就为民工子弟学校提供了生存空间,在一些大中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出现了为数不少的民工子弟学校,招收了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XX年7月,该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学校上学的万,占,而在获准民工子弟学校上学的有万,占,在未获准民工子弟学校上学的有9。5万,占26,也就是说,有近约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是在已获准或未获准的民工子弟学校上学。另据我们对武汉市的调查,该市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有14万人,其中:在公办中小学上学的学生有8万人,在已审批和未经审批的简易民办中小学上学的学生近六万人

8、,约占全部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43。其他城市的情况也大致如此。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XX年8月18日在北京主持召开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座谈会”上获得的部分省市的资料,截至XX年2月,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苏州就读人数为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有100 069人,吸纳比例为,在民工子弟学校就读的有53606人,占;XX年浙江全省共有215所民工子弟学校,12万民工子女就读,占总数的21;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的小学生、的初中生在民办学校就读,延安市延川县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民办初中和小学就读。这表明尽管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进城务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应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

9、主,但在目前的情况下,民办中小学及民工子弟学校仍然承担了相当数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已是不争的事实。 不过,应当看到,在民工子弟学校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对教育资源的占有与本地儿童存在较大的差异。这是因为,民工子弟学校本身在教学设施、资金投入、师资配备、教育质量、教育管理等方面都无法与公办学校相提并论。据中央教科所教育发展研究部XX年5月份对北京海淀区民工子弟学校的调查,只有的学生认为学校设施比较充足,其他学生都认为学校各方面的资源和设施比较匮乏。其中,的学生认为学校缺乏电脑室,%的认为学校缺乏音乐教室,的认为学校缺乏体育器材,的认为学校缺乏图书室及图书,的认为学校缺乏活动场地,的认为学校

10、缺乏其他设施。民工子弟学校由于师资力量不足,办学条件差,使相当一部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无法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因此,选择民工子弟学校就等于选择了不平等的义务教育,意味着他们已经输在了教育的起点上。 三、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相当复杂,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但探寻产生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需要从制度的层面进行。制度是影响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最重要因素。 1.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出现,与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密切相关。户籍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

11、的,它的形成虽然有着特殊的历史缘由,甚至也有着特定的历史价值与意义,但由此带来的消极影响与作用不可低估。户籍制度最突出的弊端在于它以“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把中国公民分成标志鲜明的两大类别,也将城市儿童与农村儿童割裂开来,让城乡儿童在不同的制度架构中获取不均等的教育资源,农村青少年要摆脱农民的身份,唯一的途径是通过教育,进入城市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改变农村户口。因此,户籍像一道强有力的闸门,维护着二元社会结构。改革开放后,伴随农村适龄儿童不断向城市流动,原有僵化的城乡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遭受巨大冲击。为了维护这种僵化的户籍制度和教育制度,即使政府确立了“流入地政府为主”和“公办学校为主”解决

12、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的“两为主”方针,但不少城市公办学校仍以种种理由拒收或少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有的地方政府、则采取指定部分学校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而其他学校特别是优质学校则不允许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有的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公办学校则将这些孩子单独分班,与当地学生分班学习。这是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一种“隔离”和歧视的做法,它严重阻碍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解决,并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义务教育财政体制的过度分权 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是一种过于分权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把普及义务教育所需的资金交由地方负责筹措与分配,实际上等于默许了经济发

13、展不平衡的客观差异对义务教育的不利影响和制约。其结果,只能使义务教育的发展取决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取决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总存在首一定甚至是比较悬殊的差距,那么在这样一种义务教育财政体制下,不可避免地使义务教育陷入非均衡发展状态中。我国义务教育普及过程中长期存在的严重城乡差异,实际上正是现行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实施的必然结果。城乡教育差异的悬殊,一方面必然会诱使农村适龄儿童流入城市接受较为优质的教育,从而对城市义务教育产生巨大的需求效应;另一方面,在义务教育过度分权的背景下,一个地方的学生越多,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就越大。以XX年为例,当年全国城镇小学生预算

14、内经费元,城镇初中元,照此计算,像北京、武汉等大城市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支付的经费将是一个巨大的数目。这样一来,尽管中央政府反复强调,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但一些学校和地方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上学仍持排斥态度。目前不少地方均抱怨财政困难,难以接收更多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有的则认为由流入地政府单独承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费用不合理,提出应让其原籍政府承担或分担部分教育费用。有的甚至认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就相当于择校读书,从较为落后的乡村转到相对发达的城市接受教育,就是一种择校,择校就意味

15、着他们对当地政府提供公共教育的放弃。由此推论,流入地政府不仅可以不承担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投入,而且可以对其收取较高的学费或借读费。 3.民工子弟学校遭受不公平的对待 从目前来看,民办中小学及民工子弟学校承担了相当数量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办学校及政府的财政压力,分担了政府的责任。但是,从实践来看,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存在明显的不平等性。尤其是政府的财政投入主要是公办学校,几乎顾及不到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弟学校。有的甚至认为民办学校或民工子弟学校与公办学校争生源、争教师,损害了公办学校的利益,对这些学校采取不同程度的限制、排挤甚至打击和取缔。当然,为了

16、给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提供安全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对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行相应的规范是必须的,对一些违规办学实行取缔也是必要的,但这种规范应当是在积极鼓励和支持的前提下进行,而政府现行的规范恰恰是在缺乏支持的情况下进行的,并且一律都是按城市学校的标准来规范的,对于绝大多数民工子弟学校来说,往往很难达到这个标准,这样,这些民工子弟学校便归入“不合法”的范围。民工子弟学校就在这种“自生自灭”的状态下生存着。“自生自灭”的状态制约了这类学校的进一步发展,而无法进一步发展又加大了其达标的难度。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的发展,增加了公办学校的压力,减少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 四、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公平接受教育的制度保障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公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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