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对经济落后地区农地制度创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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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试析对经济落后地区农地制度创新的思考论文 关健词: 经济 落后地区农地制度创断论文摘要:经济落后地区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还不具备,因而应把农地创度创新重放在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部制度及改革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 发展 适度规模经营是今后我国农地制度创新的基本趋势。然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有条件的,目前就经济落后地区而言,推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还远未成熟。因此,经济落后地区应把农地制度创新的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部制度

2、及改革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上心。一、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部制度 由于现行的农地制度是建立在“均分土地”的基础之上,因而在 农村 中,只要是进人社区的成员,都天然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或承包权,从而造成土地的不断调整、分割和细化。其结果必然是农民土地使用权的不确定,农民的生产预期、投资预期不足,进而导致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短期行为严重、土地产出率下降,农业发展徘徊不前。所以,经济落后地区应当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部制度。 1.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承包权。土地租用期的长短。是影响地权制度有效运作的一个重要因素,无论是在公有制条件下还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各国一般都把延长土地租用期限

3、作为完善地权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澳大利亚、新加坡及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公有土地的利用之所以比较有成效。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都程度不同地采用了土地长久性(甚至是永久性)租用期。土地租用期限的长短之所以会成为影响地权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因素,关键是因为土地租用期限的长短直接决定着农民的生产预策和决定,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三十年有三十年的打算。五十年有五十年的安排。”因此,要调动农民投资和生产的积极性,促使农业经济的高速发展,必须使农民对土地有足够长的承包期,使农民具有稳定的承包权,对投资和生产的预期有稳定感。对此,有人提出应在我国经济落后地区实行土地永久性承包制,我们认为这种想法在我国

4、是行不通的。实行土地永久性承包制固然有它的好处,如农民对土地的预期较稳定,能促使农民高效配置我国极其稀缺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是,目前我国的土地承包毕意不同于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的公有土地承包或租赁。澳大利亚、香港、新加坡的公有土地承包或租赁是建立在适度规模基础之上,而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是建立在分散的小规模经营基础之上。在这种情况上,如果实行土地永久承包制,虽然可以增强农民对土地的预期,但同时也带来了土地保障功能和增值手段的永久化,这会使小规模经营凝固化,对今后的土地流转、集中带来许多不便。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 现代 化的必然趋势,今天的变革是为了明天的发展创造条件,倘若实行

5、土地永久承包制,就会为农业的发展设置障碍,这样,制度变迁就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了。所以,应当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限,比如将农地使用期限延长至50年时间,并用立法的形式明确下来,确保农民承包权的稳定,以此来增加农民生产和投资的预期,提高农民的积极性。在承包期限内,国家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及保留对土地的最终处置权等,加强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引导土地的流转和集中。 .赎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深化农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进一步完善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农户使用某块土地,必须能从中得到应得的经济收益,并且在许可的范围内,应有权行使一部分土地的处置权。(l)排它性的占有权。农户在承包期内,只要按照 法律

6、和承包合同使用土地,并履行其义务和贵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户的生产和经营活动。(2)开发权。农户在承包期内.有权优化土地配置,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率,但无权自行改变土地的使用方向。(3)收益权。农户应得到其应得的经济收益,任何组织都无权侵占依法上交农业税和提留以外的农民收人。转让权。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以有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不过,土地转让应通琪土地使用权市场,应有利于土地的集中连片经营。(5)抵押权。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以以使用权作抵押,来获得有关贷款。(6)继承权。延长土地承包期限内,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由于我国农户土地经营规模小,因而对土地继承权必须施加一定的限制。比如,继承土

7、地使用权的人必须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拿到经营农地的许可证以后才熊继承土地使用权。土地的继承不能分钊,农地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要求。土地的继承权应和计划生育挂钩,凡是多生子女户,其子女只能继承较少的农地使用权。 二、改革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月民务体系 我国农地制度改革是建立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之上的。家庭经营虽然具有充分的产权激励和监借成本几乎为零的优点,但由于势单力薄,抵御 自然 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因此,还必须优化外部环境,改革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1.改革现有的农业服务组织。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 经济 转轨时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的农业服务组织还不可能科成,因而政府和

8、集体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还不可能形成,因而政府和集体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依然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本力,。因此,在建立和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改革和完普政府和集体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第一,改革和完普政府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实行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充分调动政府专业部门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服务方式改行政手段为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或以经济手段为主。三是政府的农业组织还应是国家对农业实行宏观调控的渠道和形式。四是政府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应以公益性强的基础部门和业务职能为重点,把 发展 农业 教育 、科研、技术推广、 交通 、信息和市场建设作为主要任务。第二

9、,改革和完善集体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 农村 集体服务组织是目前解决高度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一是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土地实行统一规划。二是率先采用大中型农业机械,在分户管理的基础上进行耕种、收割、植保等环节的联合作业。三是兴办农田水利,搞好农业基本建设,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四是引导农民生产和经营,为农民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信贷等服务。集体所属的农业服务组织应把微观层次上的服务作为主要任务。 .积极培育和发展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业服务组织。第一,发展农业生产者自服务合作组织。从世界范围来看,农业生产者自服务合作组织是分散的家庭经营适应市场经济和农业 现代 化的

10、要求,以实现服务为目的农业服务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是农民为了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在自愿互利的其主要特点有:(1)以产前、产后流通渠道的服务和产中技术服务为主,合作一般只发生在集中经营比分散经营更为有利的环节以及农户单家独户无力组织并难以组织起来的方面。(2)严格遵循合作制原则。首先,自愿原则。农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加人一个或几个合作组织,也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组织。其次,相对独立原则。合作组织成员除了在服务要求上一致以外,其自有资产和生产经营活动均保持独立。再次,有偿服务原则。因不同农户的生产特点不同,因而对提供的服务的质和量的要求也就不同,只有坚持有偿服务的原则,才不会损失合作组织的利益。最

11、后,民主管理原则。合作组织的负责人要民主选举或推荐或自荐,干得好可以连任,干得不好,合作组织成员有权随时撤换或退出。(3)不仅顺应了农业生产适宜于家庭经营的特点,同时又克服单家独户抵御 自然 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弱的局限性。(4)不仅可以引导高度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走上商品经济的发展轨道.而且可以改造他们落后的技术基础和生产方式,使其由传统的、封闭的、小规摸的家庭经营转变为开放的现代家庭经营。(5)可以把农民联合起来,共同抵御中间商盘剥,保护自身利益,增强市场竟争力。第二,实行农业产业化,发展一体化经营。一体化经营就是按照大农业的要求,把一个农产品升格为二个系列,使农业成为集贸、工、衣、产、力防

12、、销、经、科、教为一体的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使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与国际国内大市场通过这个纽带紧密联结起来,把分散经营变成集约化经营。一体化经营按其内部结构,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垂直一体化。就是龙头 企业 同时控制产供销中的两个以上的环节。这种一体化形式对农业的专业化、商品化、农村市场的发育程度要求比较高,因而不适合我国目前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二是合同协作。是个体农户与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专业技术服务企业、生产资料供应企业签订生产合同,组织内部的各方成员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而形成的“公司加农户”式的农业一体化。这种一体化形式比较适合我国的情况,尤其适合我国经济落后地区的情况。 .发展专

13、门为农业提供服务的盈利性经济组织。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农业商品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部门将会逐步地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并形成独立的行业,这是发展的 历史 趋势。这种独立的经济实体一般具有形式多样、专业化程度高、运转灵活快捷、工作效率高、更适应农户特殊要求等特点,完全可以作为政府和集体农业服务组织的必要补充,为农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所以,应把那些投资多、见效慢、风险大、外部性强的服务项目交给政府或集体来办,而把那些盈利性、竞争性强的服务项目交给专门为农业服务的盈利性经济组织来办。 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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