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涛专利讲课课件(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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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于志涛,一、专利侵权案件审理思路,1、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2、明确被控侵权行为。 3、技术特征对比。 4、不侵权抗辩。,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一)最高法院解释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依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权利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变更其主张的权利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该条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专利法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经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

2、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所以,对权利要求解释的过程,就是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过程,权利要求解释尺度的宽严直接决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大小。,如:,B,C,A,(二)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要求的记载,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对权利要求的理解,确定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权利要求的内容。,该条是确定保护范围的原则。上一条规定的是确定保护范围是权利要求几,而该条讲的是确定了权利要求几后,对该权利要求应当如何解释,也就是该条讲的是如何对权利要求进行理解,要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平均知识水平来理解,即不是该领域的技术专家,也不是不懂技术的人。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界

3、定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理解的范围之内,因为若是专家理解的可能会更深一些,会扩大专利的保护范围,而不懂技术的人的理解则会缩小专利的保护范围。只有这样才能合理的保护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例1:电热毯案 权利要求 :一种安全电热毯,由电加热系统和包复层组成,其特征在于电加热系统是由电热丝、套在电热丝外并两端封闭的软套管、夹在电热丝与套管之间的传热液构成。 说明书:目前公知的电热毯,由于采用热水循环系统,还存在着水的密封不严易渗漏的弊端。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传热液采用防冻夜。采用防冻夜做热传导物质,克服了水在低温情况下结冰使导管易折断的弊端。 被控侵权产品:用水作为传热液。,例2:压缩机热保

4、护器案 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为:一种用于具有一个内装有一个供电接线器和封有一个电动机和一个压缩装置以及一定数量制冷气体的密封机壳的密封电驱动压缩机的热保护器,包括:一个配置在压缩机机壳内的热敏开关,它包括一个其中安置一个热敏原件的金属罩、一个安装在这个金属罩上的终端引线器以及一个固定在终端引线器上的终端连接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一个用电绝缘材料制成的支架,它包括一个容纳热敏开关金属罩的第一腔、一个容纳终端引线器与终端连接器之间的固定部分的第二腔以及一个容纳终端连接器的第三腔,这三个腔各都在其一个侧面上有一个开口;以及一个配置在支架第二腔内的结合件,它将终端引线器与终端连接器之间的固定部分与支

5、架基本上结合成一个整体。,说明书: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一是提供一种可以使与安装在密封压缩机机壳内的供电接线器的保护器部分的机械强度得到改善的改进型热保护器;二是提供一种可以使热敏开关与它周围的导电件或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空间得到减小的改进型热保护器。为实现其上述发明目的,热敏开关的各个部分均安置在支架内,就能实现其改善机械强度、减小热敏开关与其周围的导电件或导电部分之间的绝缘空间的功能,进而达到减小压缩机机壳尺寸的效果。,被控侵权产品:涉案被控侵权热保护器的支架缺少第一腔,从而使热敏开关的金属罩全部置于支架之外,需要相对较大的绝缘空间。,(三)第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权利要求,可以运用说明书及附图、权

6、利要求书中的相关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档案进行解释。说明书对权利要求用语有特别界定的,从其特别界定。 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确权利要求含义的,可以结合工具书、教科书等公知文献以及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权利要求解释的方法,例:“玻镁、竹、木、植物纤维复合板”实用新型专利案,案情:付志洪是名称为“玻镁、竹、木、植物纤维复合板”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权利要求1为:“一种玻镁、竹、木、植物纤维复合板,它由镁质胶凝竹、木、植物纤维复合层和玻纤网格布层或竹编网增强层组成,其特征在于:镁质胶凝竹、木、植物纤维复合层至少有两层,玻纤网格布层或竹编网增强层至少有一层,两层镁质胶凝竹、木、植物纤维层置

7、于玻纤网格布层或竹编网增强层的下面和上面。” 顿号的理解,是三选一还是同时具备,通常理解的话更可能是同时具备的关系,专利说明书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采用玻纤网格布层或竹编网增强层作为增强骨架,镁质胶凝材料作为凝固剂,竹、木、植物纤维为填充材料,多层结构复合,具有防火、防潮及抗水功能的玻镁、竹、木、植物纤维复合板。说明书在将该专利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时称:采用镁质胶凝植物纤维复合层和玻纤网格布层或竹编网增强层多层结构复合,具有强度好,防火、防潮、抗水、隔热、隔音多种功能。说明书在描述具体实施例时称:镁质胶凝植物纤维层是由氯化镁、氧化镁和竹纤维或木糠或植物纤维制成的混合物。台山公司未经许可

8、实施了该专利技术,被诉侵权产品有镁质胶凝材料与植物纤维材料复合层,不含竹木。,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专利法规定,如果对权利要求的表述内容产生不同理解,导致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产生争议,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本案中,仅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对“竹、木、植物纤维”三者关系的文字表述看,很难判断三者是“和”还是“或”的关系。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实施例的记载:“镁质胶凝植物纤维层是由氯化镁、氧化镁和竹纤维或木糠或植物纤维制成的混合物。”由此可见,“竹、木、植物纤维”的含义应当包括选择关系,即三者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第四条 对于权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术特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说明书和

9、附图描述的该功能或者效果的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实施方式,确定该技术特征的内容。 功能性限定的技术特征。,如:一种烟草加工设备,该设备包括一个能够挤出烟草的挤出机,一个拉伸装置,该拉伸装置具有一个与含有烟草的材料相接触的表面,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从拉伸装置上去除水份的装置,该水分去除装置与所述拉伸装置的所述表面相互作用。 上述权利要求中没有记载所述水分去除装置的结构,而是仅仅指出了该装置在整个设备中所起的作用,属于功能性限定特征。,审查指南指出: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是不允许的。所谓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是指整个权利要求仅仅写出了整个发明的发明目的或者产生的效果,完全没有记载为获得

10、所述效果而必须采取的技术手段。如:一种玻璃量杯,其特征在于不需要进行预计算和度量,就可以直接配制所需要浓度的溶液。上述权利要求只是重复了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说所要达到的目的,却丝毫没有记载如何实现该目的的技术手段。,三、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判定,第七条 人民法院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审查权利人主张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

11、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例:众和纸业案 众和公司系“一种蜂窝纸板全自动连续生产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其权利要求为:1上纸、竖涂胶线,将芯纸(1)安放在纸架(18)上,用涂胶辊(2)在芯纸上竖涂胶;将面纸(13)装在机组上, 2横向切条,将竖涂胶后的多层芯纸(A)用横切断刀(7)横向切断成多层芯纸条; 10快速分开,将被切断的成品纸板(D)快速与连续送出的板材(C)分开,采用一套二组输送带(15),包括左端右端各一组输送带,左端的输送带比右端的输送带速度低,使被切断的成品纸板(D)快速与连续送出的板材(C)分开; 11收集,将快速分开

12、的成品纸板(D)用收集车(16)收集送至库房。 被控侵权产品缺少快速分开技术特征。,一审法院认为,被控侵权技术方法中虽然缺少专利技术中“快速分开”的技术特征,但众和公司专利的目的是全自动连续生产蜂窝纸板,专利技术中将送出的连续纸板材切断为成品纸板的工序完成后,其发明目的已经实现,其后续的快速分开工序已经是在专利权利要求中“不甚重要”的技术特征。故,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仅省略了专利技术中不甚重要的技术特征,两者构成等同。,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认为快速分开技术特征是在专利权利要求中“不甚重要”的技术特征,缺少该技术特征也不影响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认定实质上属于适用“多余指定原则”,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13、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确否定适用所谓的“多余指定原则”进行侵权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缺少快速分开的技术特征,其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对于以封闭式权利要求表征的组合物专利有其特殊性。,例:胡小泉案 胡小泉系“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及其生产方法”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胡小泉在本案中主张保护的独立权利要求2为:一种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冻干粉针剂,其特征是:由三磷酸腺苷二钠与氯化镁组成,二者的重量比为100毫克比32毫克。胡小泉发现泰盛公司生产、销售的“注射用三磷酸腺苷二钠氯化镁”的药品配比为三磷酸腺苷二钠100mg、氯化镁32mg,辅料为碳酸氢钠

14、和精氨酸。,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封闭式权利要求是指在组合物专利的权利要求中,组合物中仅包括所指出的组分而排除所有其他的组分,常表述为“由组成”、“组成为”,上述概念表示要求保护的组合物只能由所指出的组分组成,不允许包含别的组分,但可以带有通常含量的杂质。被控侵权产品中除包括涉案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组分配比外,还包含辅料碳酸氢钠和精氨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辅料是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所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可见,辅料虽不是活性成份,但有其应有的作用,封闭式药物组合物权利要求不仅仅对活性成分封闭。本案中,被诉侵权产品中添加的辅料并非与三磷酸腺苷二钠和氯化镁相伴随的常规杂

15、质,而涉案专利封闭权利要求中没有关于辅料的记载,其专利权保护范围就不应扩展到辅料,本案中的被控侵权产品因为包含辅料,所以未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等同原则的限制,捐献 禁止反悔,第五条 对于仅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描述而在权利要求中未记载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捐献规则,例:开沟机刀片案 权利要求1:一种离心式开沟机,其特征在于:机轴上带有一切土刀架,刀架的端面呈十字型,即圆周四等分设计, 说明书:刀架的端面呈十字型,即圆周四等分设计,也可以是六等分、八等分设计。 被控侵权产品:刀架端面六等分设计。,第六条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

16、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禁止反悔规则,例:葡萄糖酸锌口服液案 申请公开文本权利要求:可溶性钙剂4-8份,可溶性钙剂包括葡萄糖酸钙、氯化钙、乳酸钙、碳酸钙或活性钙。 申请人根据审查员的要求,将“可溶性钙剂”修改为“活性钙”。 授权文本权利要求:“一种防治钙质缺损的药物,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述重量配比的原料制成的药剂:活性钙4-8份,葡萄糖酸锌0.1-0.4份,谷氨酰胺或谷氨酸0.8-1.2份。,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 (一)保护范围 专利法五十九条第二款: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设计要点,例:三抽柜(蛋形)案 被诉侵权产品与专利设计均为蛋形三抽柜,二者在柜顶、柜体及柜脚部分的外观形状基本相同。其主要区别点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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