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倬云《西周史》选载(五)——第七章“封建制度”第4、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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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许倬云西周史选载(五)第七章“封建制度”第4、5、6节第四节 封建制的层级西周早期不见封建制度的五等爵位号,并非意味着西周没有层级的位序。正如顾立雅指出,为了实际需要而 发展 的分封方式,会逐渐制度化而衍生春秋 时代 分明可见的贵族礼仪。实则严整的封建等级化及其礼仪,在西周中叶以后己渐渐发展成形。墓葬习俗即反映这种制度化的等级。西周早期的墓葬中,至今尚未有商王王陵同级的大墓出现。由现有的资料分类,最高一级的大墓是浚县辛村的卫侯墓。墓室大而深,都有槨室和南北墓道,

2、殉葬的礼器与兵器都甚丰富,有车马坑埋车马。人殉的例子仅一见。中型墓,见于陕西宝鸡、岐山、长安,河南洛阳、浚县,河北房山、昌平诸处,共二十余座,规模比大墓为小,都有椁有棺,有的并且重椁。河南洛阳东郊的中型墓并有墓道。一般都有随葬的礼器和车马器。大多数中型墓中的礼器因被盗而不能确知器类组合。最常见的为鼎、及鬲。墓中常有兵器,当属于中等贵族。中小型墓则一般无墓道,墓室皆作长方竖穴。随葬器物少于中型墓,大部分不出车马器。这些墓葬的主人大约有末级的贵族,也可能是较富裕的平民。西周早期小型墓,由已发表的资料 计算 ,有140座左右,将近中型墓与中小型墓总和的两倍,其面积均甚小,长方形竖穴以有棺无谆者为多。

3、随葬品为数甚少,大都是陶器,一般不见铜礼器。有些全无随葬品,甚至连附身之棺也没有,只用席子裹尸。这四种墓葬,代表了 社会 上的四个阶层,但是不见森然有序的礼仪差别。西周中期以后,亦即穆王以后,墓葬制度呈现系统化的等级位序。各种铜器出土的数量及组合,逐渐形成一定的比例。一般言之,甗、豆、盘、匜只出一器,壶出二器,鼎为奇数,按鼎数少一器,为偶数,鬲也随之而增减。同墓诸鼎的形制、花纹及铭文均相似,只是尺寸依次递减,号为列鼎。春秋公羊传桓公二年,何休注:“礼,祭天子九鼎,诸侯七,大夫五,元士三也。”仪礼“聘礼”和“公食大夫礼”都记载了天子九鼎,国君所用。大牢的肉食种类为牛、羊、豖、鱼、腊、肠、胃、肤、

4、鲜鱼、鲜腊。七鼎大牢是卿大夫所用,比前者的食单中减去鲜鱼、鲜腊。五鼎少牢,以羊为首,仪礼的“聘礼”、“既夕礼”、“少牢”和“有司彻”诸篇均有记载,减去了大牢的牛及肤,是大夫食用的标准。孟子“梁惠王下”:“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后以五鼎。”也证实了这一级是大夫所用。三鼎较五鼎的肉类又减去羊及肠、胃,只剩了豖、鱼、腊。是士一级的食用标准。仪礼“士昏礼”、“士丧礼”、“士虞礼”、“特牲”都如此说,只有“有司彻”的三鼎是羊、豕与鱼。最低的一鼎食则盛豚,属于士的常食,“士冠礼”、“士昏礼”、“士丧礼”、“士虞礼”和“特牲”均有记载。用来盛黍稷,偶数,礼记“郊特牲”:“鼎俎奇而笾豆偶。”比鼎数少一件

5、。传世铜器中也有过列鼎,如颂鼎有三件,小克鼎有七件,仲义父鼎有八件。考古资料,可由附表列出鼎数多少与墓室大小、棺椁层数、铜礼器数字、兵器种类与数量、车马器与车马之数量等各项间相应关系。表中未列陕西张家坡第222号墓出土的五件陶质列鼎,及扶风庄白的一批青铜器中的四件铜列鼎,这两处发现,均属西周中期,在穆王以前,当为列鼎制度开始系统化的时候,也是礼仪反映封建已经在制度化了。表中所列的九鼎出自湖北京山的曾国国君墓中,墓已残破,出土九鼎七缺了一殷。与曾侯墓相当的是河南浚县辛村的卫侯墓,墓道及棺椁俱尚可见,但墓中鼎已被盗。卫侯三墓中有一墓出土青石编磬的两件,也只有诸侯方可有之。卫墓附近有车马坑,埋车十二

6、辆、马七十二匹,一车六马,正是国君身分的车仗。九鼎墓无疑是国君一级的墓葬,与典籍所记相符。七鼎墓可以上村岭的虢太子墓为代表。随葬品丰富,车马坑中有车十辆马二十匹。该墓出土七鼎六,另有一套编钟,正是国君级稍逊一级的体制。西周五鼎墓有七座,三座为西周中期,两周之际两座,东周初期的两座。在虢国墓地中,未被盗的五鼎墓有两座也与虢太子墓一样,都是双棺一廓,但规模较小。有车马坑,各殉五车十马,减七鼎墓的车马数为一半。出土五鼎四四鬲。这一级墓主当属于中级贵族。三鼎墓为数不多,总数不到十座。长安斗门镇普渡村的长由墓出土了成套礼器及一套编钟。虢国墓地的三鼎墓,两座规模与五鼎墓相似,一座较小。都有车马器而无车马坑

7、。诸墓大都是单棺。墓主身分,大约是卿大夫以下的低级贵族,相当于士的一级,故可用车马,而不能自具车马。一鼎墓为数最多,共二十余座,其中五座属西周中期。墓室较小,单棺有椁。多数随葬有兵器及车马器,但没有车马坑。出土礼器为一鼎一。虢国墓地未经盗掘的一鼎墓有十九座,单棺有椁,有的也有双棺。出土有一鼎而无。少数墓有车马器,无车马坑。一鼎墓外,有十余座西周中期至东周初期的二鼎墓。但二鼎形制不类,不能算是列鼎。墓的规模体制与一鼎墓相近,当只能算是同一级的墓制。礼仪的系统化与制度化,一方面意味着一个统治阶层的权力已由使用武力作强制性的统治,逐步演变到以合法的地位的象征。另一方面,规整的礼仪也代表统治阶层内部秩

8、序的固定,使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有明白可知的 规律 可以遵循,减少了内部的竞争与冲突,增加了统治阶层本身的稳定性。相对的,统治阶层也为了安定而牺牲其灵活适应的能力。西周中期开始的礼仪系统化,在春秋时代演变得更繁琐,同时周东迁以后,王权失去了原有的威望,僭越的事也更常见。在西周的后半期,殆是封建礼仪走向系统化的阶段。第五节 主从关系礼仪中最重要的 自然 是策命礼,经由这个典礼,周王对其臣属,赏赐种种恩命,一次又一次的肯定了主从的关系。事实上,铜器注:此墓为合葬,墓室大小、车马坑以及人殉等都不便计算。铭文中绝大部分是这种策命礼的纪录, 文献 中的资料,尚书诸篇,全为浩命,诗经“大雅江汉”及“常武”两

9、篇是策命的韵文。左传定公四年周公举蔡仲一段,也属策命的节录。春秋以后,策命仍不乏见于记载,齐桓晋文两次朝觐,都有王室的策命,其文辞仍一贯的保存了西周策命的格式与语气。传统经学中治礼的学者,根据三礼及左传、尚书,颇致力于周代王室礼仪的考证。由现存的金文资料,齐思和、陈梦家有系统的重建了周代策命礼的一般细节。策命礼通常在王宫的大室或王朝的宗庙举行,也偶尔可在臣下的宫室举行。王在天未亮即到达行礼的地点,天一亮王就在行礼的“大室”接见受赐臣下。所谓大室,当即行礼所在宫室宗庙的正殿,本书第二章描述歧山凤雏村周代建筑,前堂后室,堂前有庭,当即可用以说明大室与中庭的位置。扶风召陈村的西周建筑遗址,时期由西周

10、中期到晚期,正是封建礼制极为严整的时代。建筑遗址广大,初步看来,是一群高台上四阿重檐瓦顶的大型宫室。格式虽未必是四合院式的布局,仍有中庭与正堂,两旁有东西室,堂前有崇阶。在这种建筑举行策命礼,威仪棣棣,也颇为相称。行礼时,受命的臣下,由其傧相导引入门,立于中庭,王则南向立于东西两阶之间。策命是预先书就的简册,由秉册的史官宣读,有时秉册是一人,宣读是另一人。王在当场命令宣读,其口头命令也记入策命中。策命的命词,则以“王若曰”为起句。策命详简不一,其 内容 通常包括叙述功劳,追述先王与臣下先祖的关系,列举赏赐实物及官职的项目,以及诫勉受命者善自步武先人功烈。以大盂鼎为例,这几段即完全不缺。诗经“大

11、雅韩奕”:“韩侯受命,王亲命之,缵戎组考,无废朕命,夙夜匪解,虔共尔位,朕命不易,榦不庭方,以佐戎辟。”接着列举韩侯觐后受赐车马服章,也正合上述策命金文的体例。行礼常在宗庙,诫勉之词常引述祖德,凡此均可反映策命礼是如何的传统化了。成康之世,周王往往亲命,成康以后,则由近臣内史或尹代王宣命,也足以反映策命礼渐走向形式化的方向。至于赏赐礼物与恩命的内容,如由一百六十余件有赏赐的金文铭辞统计,赐赏臣下赤市、朱黄、玄衣、赤舄一类服饰有六十余器,赏赐车马及其附件或旂章弓矢的各二十余器,赏赐土地奴仆和玉器的各十余器。是以赏赐也有一定的差别。在礼仪制度化时,象征性的赏赐与实物的赏赐同样可为受者珍视。周人策命

12、礼中大量出现特权象征的服饰旅章,正说明了封建结构已有明确的阶层分化。不仅王对臣下有策命,诸侯对臣下也可有策命。如左传昭公三年:“郑伯如晋,公孙段相,甚敬而卑,礼无违者,晋侯嘉焉,授之以策曰:赐女州田,以胙乃旧勋,伯石再拜稽首,受策以出。”即是晋侯对臣下的策命。有一件成康时代的麦尊,记载井侯接受了周王的策命与赏赐,井侯为此对于井侯自己臣下作册麦也赏赐以金,麦为此制作这件铜尊,以为纪念。又如耳尊:“侯各于耳侯休于耳,易臣十家。长师耳对扬侯休,肇乍京公室彝。”“耳”是“京公”封在“长”地的属下,接受侯的策命。王对诸侯或高级贵族有策命,诸侯及高级贵族对自己臣属也可以有策命。阶层化的结构显然已逐渐形成了

13、。“委质为臣”即是确定新主从关系的手续。周礼对于宾主双方接受贽礼的形式极为注重。平等的两方互赠礼物,不外肯定友谊。策名委质,则相当于确定君臣的关系。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怀公执狐突,要求他召回跟从公子重耳的两个儿子。狐突的答复:“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贰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可见策名委质的礼仪,正为了确定主从之间的君臣关系。一旦委质,虽死不贰。国语“晋语九”,晋师围鼓,执鼓子,有鼓子的臣属夙沙釐,自动跟随故主,他的理由:“臣闻之,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委质而策死,古之法也。”夙沙釐认自己是鼓子的臣属,不是“鼓”这个地方的臣属。其君臣关系不系于封

14、国,而系于封君。在这一制度下,君臣关系是特定的,不是由宗族血亲的关系下衍生。狐突不能干涉二子委质于重耳,正表示君臣关系乃是个人间的约定,不能继承祖先的关系。更有可注意者,这种层级隶属关系的向下延伸,不仅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建立主从关系,封建的主从与宗族的关系也是相重叠的。赏赐的恩命,由父子相续,孟:“盂曰朕文考眔毛公仲征无,毛公易朕文考臣,自厥工,对扬朕考易休,用宦兹彝乍厥,子子孙孙其永宝。”是则父亲立的功劳,父亲亡故了,遂由儿子代父接受。兄弟对于大宗也是相当于臣属的地位,豦:“豦拜稽首,休朕匋君公伯,易厥臣弟豦井五匙,易表胄干戈,豦弗敢望公伯休,对扬伯休,用乍且考宝彝。”此处君公伯与厥臣弟对称

15、,伯是长支,弟仍“对扬伯休”称颂长支的福祉,再为祖先制作尊彝。大约弟支的祖先并不包含在长支之内,是以弟当不是公伯的亲弟,弟大致是小宗对大宗自称。另一件是父子间赐与的例子,效尊:“佳四月初吉甲午,王雚于尝,公东宫内乡于王,王易公贝五十朋,公易厥顺子效王休贝廿朋,效对杨公休,用乍宝彝。乌,效不敢不迈年,夙夜奔走,扬公休亦,其子子孙孙永宝。”此“公”锡儿子“效”受之于王的贝,“效”大约不是承嗣的儿子,遂对父亲不仅当作父,也当作君。而且自矢忠诚,当系对于大宗的臣属关系。本章前文曾引了沈子也,沈子是周宗的小宗,正与效尊之情形相似。凡此诸器铭文,均说明了封建层级关系在成康以后己兼跨于君臣及宗族两方面了。单

16、纯由金文的策命纪录中看,似乎周王对于臣属只是赏赐礼物及土地人民。臣下对君主的回报,在金文中最常见的是恭谨的颂扬与祝福,所谓“对扬王休”,并且自矢子子孙孙永远以君主的恩命为荣宠,永远宝用这件器皿,以为纪念。君臣关系应当有比较更实质的内容。臣下由君主处取得的任务,诚然只是由赏赐而肯定。除此之外,诸侯还各别的接奉特殊的使命。如左传定公四年,诸侯的任务是“以藩屏周”,晋侯的使命是“使之职事于鲁”,也就是以鲁地的资源担任为周室屏藩。齐侯的使命,据左传值公四年:“昔召康公命我亢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诸侯一般性的义务,不外军赋与贡献,军赋是对于周王提供军力,参加周王的征伐。班铭文,吕伯吴伯都须以其族,作主帅“毛父”的左右翼,共同担任征服东国的任务。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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