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理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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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浅谈法理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摘 要:作为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的法理学在法学专业教育中占有基础性地位。笔者从目前课堂教学现状入手,在讲述教学法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的基础上,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以探析该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保证实现法理学的教学目的。关键词:法理学;讲述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践教学 作者简介:王 聪,女,江苏宿迁人,法学硕士,宿迁学院讲师,兼职律师,主要从事民法、法理学方向研究。笔者在一所普通高校法学专业任教,初接手法理学这

2、门课程时,心中很是踌躇了一阵。法理学难教也难学,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出力不讨好”的局面教师在讲堂上声嘶力竭、长篇大论,学生在下面不厌其烦、昏昏欲睡。传统的法学专业课堂教学方式既然不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那么如何改革法理学的教学方式、方法,既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完美地实现教学目的成为了每个任课教师必须研究的课题。 一、当前法理学课堂教学的现状和弊端法理学课程作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14门核心课程之一,是法学体系中的纯理论学科,它通过对一国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法律体系和法律范畴的理论探索来统领整个法学教学,对于学生学习部门法学有着基础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新中国成立后法律院系开设“

3、国家与法的理论”,将“法理学”看作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专有名词而禁止使用,到20世纪90年代普遍使用“法理学”这个名称,现如今,经过几十年的实践,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一直处于改革或变革的努力中。不少院校都将法理学作为全国精品课程在建设,在教学内容改革上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在改革教学内容的同时,法理学教学理念、方法的改革却未能深入,导致当前法理学课堂教学方式还存在很多弊端,亟待革新。教师主动性发挥不够教师不能根据所在学校的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自主选择适合自己课堂教学的方法,存在盲目地跟风现象,未能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方法改革。由于存在这样的教学现状,也就难怪法理学在学生中落了个“抽象空

4、洞”“脱离实际”的骂名。课堂教学方法单一,方式陈旧近年来,虽然多媒体课件广泛运用于课堂教学之中,但多数教师还是采取“填鸭式”的单方讲授教学方法,“左手捧教案,右手按鼠标”,教师成为讲解员和多媒体播放员。学生在教师的灌输之下被动接受教学内容,“抬头听、低头记、考前背”。这种单一的教学方法难以实现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在讲授教学法之外的其他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学生讲授法、实践教学法等,虽然各大院校都在极力提倡教师使用,但实际运用情况并不理想。案例教学法是由克里斯托弗各伦姆布斯兰德尔于1870年所创,在美国法学教育中占据了统治地位。而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多数教师所使用的严格意义上

5、来说应当是举例教学法,而非是案例教学法。这两者是存在很大区别的:案例教学法要将案例事先布置给学生,要求其查阅资料、准备发言。举例教学法不需要事先布置案例,一般当堂讲授。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积极讨论,学生参与度强。举例教学法无需学生参与,听讲即可。案例教学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举例教学法以教师为主体。1由此可见,出现在我国多数法理学课堂上的案例教学法其实仍是讲授式教学法的一部分。至于诊所式教学法、辩论式教学法等西方流行的法学教学方法的使用情况更是不容乐观,而实践教学环节也多数是流于形式。 二、关于法理学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几点思考讲授教学方法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前文分析了传统讲授法存在的主要弊端

6、,但这并不意味着像某些激进学者提出的法理学的课堂上要摒弃讲授法,完全使用新式的、前卫的教学方法,而是说对传统讲授法本身要进行改革和创新。讲授法本身还是有其优点所在的,教师能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系统地向多位学生讲解知识和技能,课堂知识容量非常大。特别是在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现状下,对具体法律条文背后的原理、原则、概念等法学基础理论的学习无疑还是要以讲授为主的。笔者认为讲授教学法的正确运用必须把握两点:一是怎么讲,也就是讲授内容的革新;二是谁来讲,即讲授主体的革新。1讲授内容的革新讲授法理学的教师必须在具备丰厚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让自己成为侃侃而谈的演讲家、知识广博的社会学家、具有社会责任意识

7、和法治精神的道德卫士。具备了上述素质的教师,在课堂上的讲述内容首先要紧紧围绕书本理论,要重点突出,不可在细枝末节上纠缠。比如法的本体论应该是重点,而法律要素、法律关系等则是本体论的重点;在讲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之类的难点问题时应有针对性地介绍前沿热点问题,可结合社会现实、影视作品来启发思维;对于“法律与文化”这种非常抽象且争论颇多的内容,则需要讲述学术界理论动态,多给学生提供几种不同的理论模式,让学生自己思考选择。还可以介绍一些著作,甚至文学作品给学生,让学生从不同角度去体会法律与文学的关系。2讲授主体的革新教师除了对讲授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改革外,还可以在讲授的主体上下工夫。笔者曾在一学期的法理学

8、课堂上,邀请了一位法官、一位律师和一位检察官分别上了一次课,让他们从不同的角度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给学生讲授法理学的基础理论,效果不错。适当地更换讲授主体可以缓解课堂的枯燥、乏味,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最主要的是可以让学生通过这些职业法律人的切身经历学到一些书本之外的知识。当然对于一些难度不大的章节,也可以采用学生讲授法。学生通过课前的大量准备工作,查阅相关资料,可以加深对该知识点的认知。同时课堂上学生由听课者变成讲授者,课堂气氛自然活跃,便于学生接受和掌握知识。正确使用案例式教学法和诊所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的优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我国法学本科学生和美国不同,是高中生直接进入高等院校接受法学本科教育,他

9、们毫无法学基础知识,刚进校门就使用案例教学法可以说根本不现实。“故以分析判例方法为初治法学者之工具,要为最不合理之途径。”2因此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法理学课堂教学至少应当是在大二以后,学生有了部分专业必修课的基础,方可采用此方法,这点尤为重要。在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运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合适的案例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从现实生活中,或文学、影视作品中选取具有代表性或具有争议性的典型事例或经典案例。也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自己选择相应的案例并加以分析。案例的选择既要适合教学内容,又要适当照顾到学生的兴趣。2教师正确发挥引导作用 在很多法理学课堂上,对那些千奇百怪的案例,学生往往更

10、关注的是案情,而将实质的讨论过程轻描淡写地掠过,案例成为吸引学生注意力的手段。此时,教师的引导作用就尤其重要。将知识点讲授完毕后,教师只需将案情介绍给学生,给学生一段思考和分析的时间后让学生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所持观点的依据,并鼓励持不同意见的学生之间展开辩论,最后再由教师对讨论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也可以在课前将案例告知学生,让学生自己去查找相关资料并形成初步见解。案例的结果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要评论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特别不能让案例结果的唯一性限制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和创造能力。教师的重点应放在对课堂效果的整体把握上和引导上。 0世纪60年代兴起于美国的诊所法律教育也译作临床教

11、学法,是指在律师或法学教师监督下,在学生从事实际办案的过程中,培训学生处理人际关系的技能及职业伦理观念的一种法律教育方法3,它更注重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但诊所式教学方法毕竟是舶来品,要使它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实现它的本土化,使其和我国的法学教育现状相适应。各个院校在实施诊所式教学法也要考虑本校实际、学生特点、年级特点、地域特点以及资金、社会资源等具体情况,有条件的开展,不可一股脑儿跟风而上。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一些具体问题也要深入论证,防止出现不要的纠纷,比如法律诊所的法律地位问题,以何名义与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学生办案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等。4 实践教学环节必不可少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同时针对

12、法理学这门课程抽象枯燥、理论性强的特点,适当地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很有必要的。实践教学可不必拘泥于传统模式,教师可灵活采取适合自己、适合本校学生的方法,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动手能力。1社会调查不能流于形式教师根据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学生结合社会现实、热点问题,选择一些操作性强、适合在校大学生进行的社会调查。如:农民工法律地位、商品房销售常见纠纷、食品安全问题,等等。调查结束后在课堂上要及时总结,可以将案例式、辩论式、学生讲授式等方法综合运用,将课堂时间主要交给学生。2集思广益,创造性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教学这需要教师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采取适合本校学生,能激发学生兴趣且能和理论知识相结合的实践

13、教学方法。笔者把所教班级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每组五到十人不等,让他们用简单的摄像设备拍摄一部情景短剧,主题、形式自选。主要是通过情景短剧的演出、拍摄来加强对某个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在拍摄过程中增强了同学们间的凝聚力,以这种特殊的方式记住了某个理论或知识点,印象深刻。 三、结论多年来,关于我国的法学教育的目标一直是存在争论的,笔者认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应该适合我国的国情和法治环境,培养的既不是单纯的法律职业人才,也不是简单的通才,而是高素质的治国之才,应把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5法理学的课堂教学必须能够适应其重要的地位和法学专业培养目标,采用科学的,符合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灌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现代法律的精神,培养职业法律思维,塑造理想的法律思想人格。参考文献:1刘 珊.本科法理学教学方法改革探析J广西教育学院学报,XX,. 2王文模.罗马之法律教育J法学杂志,1934,7.3陈兴良.刑法知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162. 4魏在军.论诊所法律教育的本土化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XX.5李 龙.我国法学教育急需解决的若干问题J中国高等教育,XX.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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