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张岱年早期的新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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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浅谈张岱年早期的新道德观摘要: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张岱年先生就提出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必须建立新道德”的论断。新道德观的基本原则是“理生合一”、“与群为一”、“义合一”及“动的天人合一”;新道德观的基本规范是“六达德”即“公忠、任恤、信诚、谦让、廉立、勇毅”和“六基德”即“孝亲、慈幼、勤劳、节俭、爱护公物、知耻”;新道德观的最高纲领为“新三纲说”,最高境界是“兼善天下,而以人群为一体”。张岱年的新道德观立足于现实生活,是对以儒家伦理为主体的传统道德批判的继承

2、与创造性超越。关键词:张岱年;新道德观;生活理想之四原则;三纲说;道德境界一、“新道德”概念的提出张岱年先生不仅是中国杰出的哲学家,而且是著名的伦理学家。早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张岱年先生就提出了独到的“新道德”理念。张岱年先生在道德之“变”与“常”中说:“道德依时代而不同,随着社会之物质基础之变化而变化;然在各时代之道德中,亦有一贯者在,由此而各时代之道德皆得名为道德。可谓各时代的道德之演化是循一定方向而趋的,亦可谓各时代之道德同为一根本的大原则之表现。此大原则为古代道德所表现,亦为今世道德所表现,且将来道德亦不违之。”又说:“旧道德为不彻底的,为不圆满的,新道德较之旧道德为更彻底的、圆满的

3、。在此意义上言,新道德乃旧道德之变革,亦旧道德之发展,旧道德之充实;新道德乃是脱除旧限制的根本原则之更充分体现。”后来在天人简论-拟议新德中又说:“道德随时代之不同而变迁,随着社会生活之改易而转移。当今之世,社会生活与往昔大异,而如仍沿用旧德之目,势必无效,甚至有害。是故当审时代之需要而建立新道德。”张岱年的精辟论述揭示了道德具有稳定性和变动性、继承性和创新性之统一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因此,道德应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故“适应新时代的需要必须建立新道德”。五四新文化运动进行道德革命,提倡新道德

4、,批判旧道德,其主要的批判对象是“三纲”,清除“尊君”思想,反对家长制,提倡男女平等。但没有完成建设新道德的任务,即“破而未立”。张岱年认为,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就有一个建立新道德的任务。五四新文化运动虽然摧毁了封建道德的权威,但由于提倡的是西方资产阶级道德而不符合中国国情。五四之后。也有进步人士宣扬共产主义道德,但也未能在全国推行。因而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建设新道德的任务没有真正完成。因此,早在20世纪30年代撰写的人与世界宇宙观与人生观中,张岱年就明确提出“创立合乎新的生活的新道德”、“求新社会之坚固,必须建立新道德”及“现代中国所需要的新道德”的命题;40年代又在撰写的天人简论中提出“拟

5、议新德”的命题与“审时代之需要而建立新道德”的论断。张岱年早期的新道德观主要集中在20世纪30年代撰写的生活理想之四则、人与世界宇宙观与人生观和40年代撰写的品德论、天人简论等文章中。二、新道德观的时代建构道德体系是由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等构成的。关于中国封建时代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张岱年在中国伦理思想研究中明确地指出:“在孔子思想体系中,仁是最高原则,忠、信、孝、悌、恭、宽、敏、惠是规范。”“朱熹称仁义礼智为纲领,亦即基本原则。宋元明清的主要思想家都肯定仁、义、礼、智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到明清时代,有人将孝、悌、忠、信与礼、仪、廉、耻联结起来,标举为孝、悌、忠、信、礼、仪、廉、耻八德。明清时代

6、的一些通俗书籍中更宣扬忠、孝、节、义四德。这些都是封建统治阶级道德的重要原则和规范。但在思想家中,不论是程朱学派、陆王学派,还是批评程朱陆王的王夫之、戴震,都肯定仁、义、礼、智是道德的最高原则。”在中国封建社会,“三纲五常”是统治阶级的最高的道德原则。“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在封建社会后期起了严重的阻碍社会发展的反动作用;“仁义礼智信”五常对于古代精神文明的发展起了一一定的积极作用。封建时代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反映,既有民主性的精华,又有封建性的糟粕。适应时代之需要,建构新道德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包含确立新的道德原则和新的道德规范及道德境界等。建构新道德需要对

7、传统道德进行批判性继承或扬弃,同时还要结合社会实践进行综合性创造,达到超越传统道德的境界。第一,新道德观的基本原则生活理想之四原则。在30年代中期,张岱年在生活理想之四原则中,在深入阐发辩证唯物论人生哲学根本特点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现在需要新的人生理想”,提出了“理生合一”、“与群为一”、“义命合一”或“现实理想之统一”及“动的天人合一”或“天人协调”为生活理想之原则。而“所说的生活理想之原则,大体是想提出一个新的生活理想之纲领。”“生活理想之四原则”构成张岱年早期新道德观的基本原则。“理生合一”是生活理想的第一原则。张岱年认为,人生哲学中最大的问题,是生与理的问题。“理”是指道德规

8、范或当然的准则,“生”是指生命、生活。在古代中国,大部分儒家只注重理,墨家及清代的颜习斋、戴东原则只注重生。即古代中国的思想家关于生与理的关系只是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而未有实现两者之统一。张岱年指出:“其实生与理两者,是应该并重的,不但是应该并重,而且两者是离不开的。理只是生之理,离开了生,就无所谓理;生也必须受理的制裁,好的生活即是合理的生活。理离开生,便是空洞的;生离开理,必至于卤莽灭裂。”故“生的圆满,即是理的实现;理的实现,就是生的圆 中国 满。生活之最高境界,是与理为一;与理为一的生活,也便是达到了生之谐和的生活。”总之,生与理是对立统一的,人们征服自然、改造社会、追求理想,必然要面

9、临各种挑战,克服生存或生活过程中的矛盾,使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规范,以达到理想的和谐境界,就是“生理一”。 “与群为一”,是生活理想的第二个原则。张岱年认为,“生理合一之实际,便是与群为一”。“以前的哲学家,多喜讲与天为一,即与天地万物为一体,认为与天为一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实际说来,这种与天为一的思想,实在跳过了一步,从个人一直跳到全宇宙,中间却超过了人群。”西洋近世哲学,无论是唯物论、主观唯心论、绝对唯心论、实证论,都是以个人为本位的,侧重于个人理想。张岱年在批判传统群己关系和西洋哲学个人本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实际在生活上应与之合一的不是天,不是万物,乃是人群,乃是社会、国家。我们不

10、应讲与天为一,而当讲实践与群为一。”“与群为一,便是与社会国家为一体,即觉得 群己合为一体,社会、国家与个人融合无间,群即是我,我即是群。群的利益即是我的利益;群的生命即是我的生命。”“个人生活之最高境界,是与群为一。”可见,“与群为一”的观点,是对先秦哲学注重人群生活之大道和近代西洋哲学偏重个人的理想生活的人生论的综合,体现了对群体、民族与国家的强调,在道德层面肯定了为民族国家而牺牲个人的行为。“义命合一”是生活理想的第三个原则。张岱年认为,“义就是应当,命即是自然的限制;义是理想的当然,命是现实的必然。这两者是对立的,然而有其统一。”“义是人事方面的,命是环境方面的。人与环境,有一根本的矛

11、盾统一:即人受环境所制约,而人亦能改造环境;人的行动为环境所决定,而人亦能改造环境。”人一方面必须适应环境,不适应环境则不能生活;另一方面又必须改造环境,不改造环境则不能很好地生活。张岱年认为,理想必须以现实为根据,它要根据现实发展的客观需要而确定,但理想必须以变革现实为主,认识现实正是为了更好地用理想变革和改造现实。“如想得到圆满的生活,必须一方面要认识自然的限制,一方面力践所认为应当的。”“不要因命忘义,而当以义易命;务使命之所归,即是义之所宜。这就是义命合一。”因此,理想要适应现实,又须克服现实;义须顺应命,又要改变命。“义命合一”要求人们树立现实的理想主义和理想的现实主义,把现实主义与

12、理想主义有机地结合起来。“动的天人合一”是生活理想的第四个原则。“动的天人合一”,是相对于“静的天人合一”而言的。“静的天人合一是在内心的修养上达到与天为一的境界;动的天人合一则是以行动实践来改造天然,使天成为适合于人的,而同时人亦适应天然,不失掉天然的乐趣。静的天人合一是个人由精神的修养而达到一种神秘的宁静的谐和;动的天人合一则是社会的,是由物质的改造而达到一种实际的活动的协调。”同时特别强调“动的天人合一,即是以实践行动,克服天与人之矛盾冲突,使天人相互适合,这是戡天与乐天之统一。”“动的天人合一”是一种“主动的人生哲学”。张岱年指出,中国传统哲学,既有主动的思想,又有主静的思想。其中,“

13、易传的中心观念是变易,宣扬日新、生生。这种变易观念应用于人生观,于是强调刚健,主张自强不息。”纯就哲学而言,颜李的最大贡献,在于提出一个主动的人生哲学。”“中国民族现值生死存亡之机。应付此种危难,必要有一种勇猛安毅能应付危机的哲学。此哲学必不是西洋哲学之追随摹仿,而是中国固有的刚毅宏大的积极思想之复活。”张岱年提倡“动的天人合一”,超越了中国传统哲学“静的天人合一”,克服其所蕴涵的“个体的神秘主义经验”的意味,主张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状况的变革和现实生活的改善,从而高扬人的主体性,克服了“静的天人合一”崇天忘人的倾向,最终完成自然与当然的合一。只有将“静的天人合一”转化为“动的天人合一”,才能达

14、到改造社会、改造自然,实现天人之和谐。之后,在品德论、天人简论等文章中,张岱年对“生活理想之四原则”做了进一步的论证和发挥,形成了自己关于新的道德原则一以贯之的看法。在品德论中,从“悬衡”(价值与当然)、“诠人”(生存与理想)、“辨命”(自由与必然)及“序德”(人群与道德)四个方面来论述人生理想。其中,把“理生合一”思想进一步表述为:“人生之道在于充生以达理,胜乖以达和,即充实发展人的内在生命力,克服生活中的冲突,以达到和谐的道德理想境界。”“充生以达理,胜乖以达和的道德学说核心,所追求的一个是理,即克服生之矛盾,得到合理的生活;一个是和。即以道德调节乖违到达和谐社会。唯其有和谐的社会,人的发

15、展才有可能合理地生存与发展,才能达到生的圆满。”在天人简论中,“与群为一”又表述为“群己一体”:“个人皆系群体之一员,个人实无独立之存在。个人实赖社会而存在。个人与群体之间实无对立,群已之间实无界限,群己之关系为全与分之关系。全由分会合而成,分之存在亦系于全。群己乃不可分离之一体。”同时又提出“人群三事”。“人群三事”即“一日御天,二日革制,三日化性。御天者改变自然,革制者改变社会,化性者改变人生。三方俱改,然后可达人生之理想境界。”“御天者根据自然规律以改变自然之实际情况使更适合于人类生活之需要,是谓御天,是谓宰物”,以达到“天人协调”。“革制者改变社会制度以臻于理想社会,是谓革制,是谓革命

16、。革命即变革不良的社会制度而建立优胜的社会制度”,以达到人与社会之和谐。“化性者易人性,消恶扬善,崇义抑贪,以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人群三事”说,是对春秋左氏传中提出的“正德、利用、厚生”人生三事的改造与提升,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改造和社会革命思想相结合,体现了从改善个人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上升到改造整个人类生存环境和主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从而也就把人生的理想提升到了一个更高的境界。张岱年提出的新道德原则,既是美好的人生理想,又是新道德观的核心内容。其中,“理生合一”、“群己一体”则是人生理想的根本原则,也是新道德观的根本精神。中国传统人生论多数是建立在唯心论基础上,而且是拒斥西方逻辑解析法的。从方法论来看,新的道德原则体现了唯物、理想与解析的综合于一,显示了辩证的互动关系,是马克思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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