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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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3 篇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沛政办发【20PC】2 号关于转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沛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确保我镇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我镇近期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 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昭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魏胜先、副镇长孔德响任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小组成员。二、 强化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

2、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等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本系统工作的落实情况。三、认真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通过指导、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明查暗访、产品抽检和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确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

3、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镇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专攻整治的目的、范围和要求。按照公告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有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布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89608950,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在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向卫生部门反馈相关信息。卫生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

4、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兽药、使用违禁药物的线索,制定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和风险监控工作。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我局迅速在我县生猪屠宰环节展开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我县生猪屠宰环节现状目前全县共有 9 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分别是:县利源实业有限公司(合河)

5、、县利民肉联有限公司(合河)、县食品公司大召营定点屠宰厂、七里营定点屠宰厂、翟坡定点屠宰厂、古固寨定点屠宰厂、小冀定点屠宰厂、新城定点屠宰厂和郎公庙定点屠宰厂。除郎公庙屠宰厂外,其他 8 家在 20PC 年 4 月份通过了第一批审核换证,新的证、章、牌已发放。目前,各厂正在积极准备迎接省、市的核查工作。“3.15”瘦肉精事件以来,我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开展了屠宰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屠宰秩序,除合河乡 2家屠宰厂正常屠宰外,其他 6 家因为厂区卫生或制度建设不达标等原因,从 3 月 17 日起,进行了停业整顿,目前仍在整顿中。二、我县屠宰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屠宰厂厂区卫生状况不

6、好,部分上墙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损毁和缺失现象。从 3 月 17 日起,我们责令 6 家定点屠宰厂重新完善内部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厂区卫生必须达标并要保持常态化。6家屠宰厂停业整顿待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再开展屠宰业务。在生猪屠宰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是严格禁止使用和添加任何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所屠宰的生猪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方可宰杀。各屠宰厂主要是配合动检人员把好检疫关,检测进厂的生猪是否含有“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等。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屠宰厂在动检部门的检测和自检中未发现含有瘦肉精或其他添加剂的行为。三、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结合我县生猪屠宰实际,制定了集中整治方案,明确

7、整治主要任务和整治工作重点,严厉查处收购屠宰含瘦肉精的生猪、病死猪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不合格生猪产品出厂。二是进一步实行网络化监管和分片包干制度,消除监管死角,工作人员分赴 8 个屠宰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各屠宰厂生猪验收、检疫、检验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屠宰厂积极配合动检部门开展抽样送检,并积极进行自检,坚决杜绝“瘦肉精”等不良肉品上市销售。三是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屠宰厂可能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场所和库房是否有使用或存放可能违法加入食品的非食用物质的情况。并充分利用 12312 商务热线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通过前一阶段开展的打击治理行动,我县生猪屠宰环节未发

8、现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各定点屠宰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猪肉和注水肉行为。进一步规范屠宰操作规程,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市场。同时,要加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和进行执法力量整合,充分发挥 12312 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加快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规范定点屠宰厂生产加工秩序,提高定点屠宰监管和肉品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县生猪屠宰环节不出现问题。镇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整治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9 部门关于开展

9、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宁波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部署,20PC 年 12 月下旬开始,我区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措施及成效(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区领导十分重视。刘文科副区长要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筹划拟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责任,及时作出部署;各职能部门要把遏制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

10、剂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抓实各环节的整治工作。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束后,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立即召开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拟定专项整治方案;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印发了北仑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整治目标、工作安排、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职责,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区食品药品

11、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日常工作。各主要监管部门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街道、乡镇和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治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2 月初,华伟区长在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时,对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2 月中旬,区纪委专门听取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情况的报告。2 月底,刘文科副区长专题听取了麻薯、青团及沙县小吃涉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情况报告。整治过程中,区食品药

12、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及时对阶段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下一阶段整治工作作出部署。为实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情况,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建立了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搜集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和报表。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视加强沟通协调,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了整治工作有序开展。(二)突出重点,积极整治各部门坚持按照职责分工,围绕整治目标,突出整治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第一阶段(20PC 年 12 月 10 日-20PC 年 1 月 10 日),各监管职能部门重点督促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和

13、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食品中添加、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同时,结合元旦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十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等,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巡查和检查,掌握了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农林部门对区内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整治对象底数及其基本情况,将 123 家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生产企业对食品中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了自查自纠。质监部门向区内 61 家食品生产企业和 4 家添加剂加工企业下发了自查自纠表格,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

14、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责任。工商部门在组织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定性和定量检测相结合、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排查。卫生部门督促指导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登记制度,全区 2004 家餐饮单位已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索证登记制度。全区未发生消费者因餐饮单位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造成健康损害的投诉举报。整治工作进入清理整顿阶段(1 月 11 日-3 月 10 日)后,各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进行突击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添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农林部门重点开展了投入品集中执法检查、奶牛场

15、安全生产定期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和对饲料生产企业的巡查监测。质监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62 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3家、小作坊 4 家、初级加工品 1 家,对照新标准变更已登记的食品添加剂 3 项,补充登记漏报的共 17 项,共有 34 家食品企业需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累计登记 194 项,未发现食品原辅料和工业添加剂。工商部门将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清理整顿工作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紧密结合,强调检查食品购销货台账环节,检查经营者对所经营食品应备案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着重查验食品生产者的证照,并对产品检验报告和对应产品的食品标签说明及食

16、品配料表进行检查,以此了解是否存在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辖区内食品添加剂企业 5 家,其中 2 家正常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未发现违法行为。卫生部门对大、中型餐饮单位及供应年夜饭单位进行了集中检查,检查餐饮单位 276 家,整治重点单位 70 余家,总体情况较好,所使用的消泡剂、嫩肉粉、火锅香精等食品添加剂,都在使用剂量及范围内使用,未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3 月 11 日开始,专项整治进入巩固规范阶段,重点对原有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制度进行了梳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农林部门结合各农业产业不同特点,通过抓农资“两账两票”制度落实、抓田间档案管理、抓养殖记录管理和抓二维耳标推广等多种途径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工商部门和质监部门进一步明确了通过建立索证索票和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制度实现追根溯源的要求,结合“服务企业年”活动,深入企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帮助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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