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清史》传记撰写方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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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新修清史传记撰写方法研究 历代修史,皆重传记。每个 历史 人物都是他们生活的那个 时代 鲜活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品行,有作为有思想。撰写人物传,不仅要准确地反映其人一生的历史,评断其功过是非;而且要揭示其内心世界,给予本质性的认识。写人物最难处,应不同于写论文或专题 研究 的思维 方法 ,即需将逻辑思维转换成形象思维,写出人物的个性,不可雷同,更不可千人一面,要完整、准确、真实地写出每个人物的本来面貌。 新修清史共收有清一代各类别人物3400余人。总的要求,

2、一方面继承历代修史作传的优良传统,与二十六史相衔接;一方面坚持创新,突破传统的历史局限,反映当代史学的特点。本文仅就撰写人物传记的基本思路与撰写方法作初步探讨。实际上,也是个人工作的点滴体会,把它写出来,期待与参修清史的学者们共勉。 一、关于撰写传记的操作程序 按照新修清史的要求,凡人传的人物,必有一份正式文字成果,即传主本人的传记,还须编出该传主的资料长编(简称长编),做传主的疑难 问题 的考异。这三项文字成果,实际是撰写传记过程中既有联系,又互为区别的三项工作 内容 。如何按科研程序进行操作,将有利于保证工作的进度和学术质量。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其操作程序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有的先写传记,

3、然后做长编,最后做考异。有的先做长编,不继续做考异,就写传文。有的本应做考异,因为忽视此项工作而缺项,故传文中出现的疑异总是无法澄清。这些做法都不妥当,简言之,不符合操作程序。 正确的做法是: 首先,第一步必须先做好长编。从来任何学术研究,都必须从搜集史料做起。撰写人物传记也不例外,最大限度地搜集有关传主的资料,进行梳理、排比,编成传主一生的系列史料,为撰写其传记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工作,实际是通过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不断深入了解和认识传主。因此,做好这一阶段工作,十分重要,不可草率从事。那种草草看过一些史料,不加整理,又不编长编的做法,可以肯定是无法写好传记的。 其次,也就是第二步,或称之为

4、第二阶段的工作,要在写好长编的基础上,做好考异。考什么?即提出什么样的疑难问题进行考辨?不能凭空想像,更不能随便提出一个不值得考的问题去做无效之功。简单地说,就是从长编中发现并提出疑异问题。所谓“疑异”,是指两种以上史料中,记载同一事,却有不同的说法,史实有明显出入,包括时间、地点、情节等,必经考异而后得其真实。将所有歧异处提出来,然后再分重要与否,有无必要,确定其应考之问题。要防止事无巨细全考,应有选择性地做考异。 再次,亦即第三步,在长编与考辨事实的基础上,最后写传文,可以保证史实不会有误,因长编史料充实,故传主的历史面貌也将更真实、更完整。 从史料人手,先做长编再做考异,最后成文,这是撰

5、写传记的一个完整过程,应按其顺序进行操作,是符合撰写传记的要求的。事实已经证明,欲走捷径,尤其是倒置三者的内在关系,都会在传文中反映出来,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招致撰写之失败。 二、关于加强对史料的搜集与研究 对于学术研究而言,史料永远居于首要地位。一项研究之成败得失,从根本上说,将取决于史料的占有程度与研究水平。新修清史的总目标,要在各个方面超越清史稿。其中,史料的占有与具体 应用 ,便是超越与创新的基础。 就清史传记要求,要在史料上狠下工夫,舍得花费更多时间做史料方面的工作,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举凡与传主相关及间接相关的史料,尽其可能,务必全面搜集。“搜集全”应

6、是这项工作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这就是说,不断扩大和开拓史料来源,尤其是发掘新史料,发现稀见史料,更为珍贵,是史料的重大突破,具有重大的学术创新与开拓的意义。 从有清一代所遗资料与撰写人物传的实际需要,其史料来源,大体包括:清实录、现存的清代档案,清官方自修的国史馆人物传与各类专史的方略(如平定罗刹方略等)、私家著述之人物传、清人各类笔记、方志、传主的家谱与碑记、墓志铭、诗文集、自记年谱与他人传记之年谱等;还有,遗留于今的传主故居,或存遗迹遗物,足资 参考 。今人的相关的研究成果,各类大小型的清人传记等,亦不能忽略。 从实际出发,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人物,其史料来源则大不相同。如,清历朝军政

7、大臣及在中央各机构任职之人,在地方的封疆大吏如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学政,乃至府道一级的中下层官员等,其在官场之行迹,包括升迁调转等,皆存载于清实录与现存的皇帝硃批与本人的奏疏中。其史料之差别,仅是多与少,详与略而已。故撰写上述人物传记,必读相关的清实录与查阅档案。清实录应成为查找传主史料的一条主线,即从其出现(中进士、人仕途)之时起,直至在清实录中消失为止,必应逐年逐月逐日检索。以此为基础,再查档案。且不说北京一史馆所存档案如山积,即已出版的档案汇编之多,以至短时间内亦难以尽读! 新修清史还收录大量的“类传”,诸如文苑、学术、 科技 、工商、妇女、民族、循吏、孝义、忠烈、华侨、农民起义

8、领袖、宗教、革命党人等等,这些人物很少在官府任官职,故在清实录及档案中,很难找到他们的踪迹。如循吏属地方基层官员,忠烈人物、节妇烈女等,为表彰他们的忠孝,树其榜样,偶见载清实录,点到为止,不载翔实的事迹;而“革命党人”作为“反叛”人物,更不叙其“业绩”。因此搜集这些类别人物的史料,清实录与档案就不能成其为重要来源,而应到他们的文、史、诗集、年谱、方志、家谱、私家著述包括笔记中去寻找。如,工商人物不仅失载于清实录,连清史稿也不予立传,只能从地方的 经济 史料、方志、家谱甚至到其故居挖掘史料,总之,要根据不同人物来确定寻找史料的来源。 二是对史料的研究。搜集与挖掘史料的过程,应是不断深化对人物了解

9、与认识的过程。当史料搜集基本完成之时,也就是基本完成对人物的认识之时。当然,对传主的认识不可能一次性完成,即使在撰写传文的过程中还在不断深化认识。对传主的认识越清楚,定位就越准确,传文就更真实地再现传主的真貌。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必须对搜集到的史料努力展开研究与 分析 ,这应贯彻于写传记的始终。 第一,正确判断传主的史料能否构成其一生的完整而系统的论述?根据传主的一生行迹,有无空白处?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含混不清,经过史料摘编、排比,不难发现其内容缺陷或遗漏,表明史料搜集不足,再予补充; 第二,如前已说明考异,对史料进行辨伪存真,考其疑点、难点,厘清事实,就会避免传文中出现史实的重大失误。 第三,

10、资料长编要远远多于传文的数倍,显然,长编中的史料不可能皆用于传文,这就有个取舍的问题。何者取?何者多取?何者舍弃?就要深入研究史料,取用那些直接记述传主,事实表述清楚的史料,而间接记述者为其次,能准确反映传主的行迹,或其思想、品行的史料,即能准确给传主定位的史料,无疑是应取用的有力“证据”。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史料记载同一件事,不能都取用,要选择版本,也以记载更直接、更翔实的部分为准。 总之,对史料必须进行严肃地甄别,认真地筛选,以决定取舍。这就是对史料研究的过程。在研究中,要“吃透”史料,才能正确使用。三、关于加强对传主人物的研究 在详细占有史料之后,能否对传主展开深入研究,透彻解剖传主的一生

11、,作出正确的评价。一句话,就是真正地认识传主,给予一个准确地定位,又是传文成败的一个关键。 在已写的传稿中,有相当数量的传稿所写传主面貌不清,如,罗列人物的事迹,不分轻重,不分主次,好坏事并列,硬是拼凑在一起,难以对其人作出评价;有的开列传主的官场履历,很少写事;有的只见行为,不见其思想、作风等;有的将传主变为传文中的次要人物,而将次要人物变成了“主角”,颠倒了主次关系;有的对传主的是非及相关的重大历史事件,不置可否,不问是非,只是写其事,难见历史真相,不能给予本质性的认识。凡此种种,都反映对传主缺乏研究。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传主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认识模糊,写出传主人物,也是模糊不清。 那么

12、,怎样展开对传主的研究?采取以下做法,应是可行的: 作为第一步骤,首先应认真研究清史稿中同一传记。要超越清史稿的水平,必须将所写的本传主研究明白不可,只有了解清史稿对本传主的定位、评价、叙事评略之别等等,才能自觉地认识到它的优劣、水平高低,这时,才有可能做到在哪些方面超越它。这还不够,还要认真审读清国史馆传记稿本(如果有本传的话)、国朝耆献类征、国朝先正事略、八旗通志、清史列传、碑传集等清与民初的多种大型人物传等,内有本传主的传记,既要读,更要研究,几种传文要相互比较,目的是进一步认识本传主的本来面貌,借鉴这些传记的优点,避免重复和失误。 近20多年来,当代学者对清代人物的研究,取得了系列进展

13、,包括已撰大小型的传记等,他们的研究成果,尤其要吸收,反映当代的学术水平。 实质性的研究,是在第二步,即研究史料,认清其人,给传主定位。一是定身份,从传主的职务,可以确认属 政治 人物,还是军事人物?清代官职变化大,一生中,其职官常有变迁,如先后任六部首长,外放地方总督或巡抚,或又调回京供职等等。这从任职的时间长短、主要业绩等,可以做出判断,来确认其身份。一是定传主的实践活动;在哪个部门、哪个领域、哪个地方,都做了哪些事,属军政大事,还是小事?一定传主的品行、思想作风、习惯等,即个性特点。一是定好坏、是非,分清哪些方面为好事、坏事,哪些方面失误或错误?其原因是什么?一是定结论,是基本肯定,还是

14、基本否定?或好坏参半?如此等等。还可以细分出多项,逐一定位。这要根据传主一生的经历及其为人特点,来确定该如何定位。实际上,这就是要多角度、多方面、多层次地考察传主,逐步深化认识,直到看得透,认识清,如同我们身边的一个人,对其一生行状了若指掌,如数家珍。如此,下笔有神,把握分寸,掌握详略,写每件事及定位,都达到适度而准确。 为新修清史承担传记项目,不能看成是写点人物的 简历 ,加点事迹那么简单,首先应看成是一项学术研究,其研究对象,就是传主。对传主深入研究,应贯彻始终,或者说,贯彻全过程。事实证明,研究越深入,传稿的质量就越有保证。反之,就很难写好! 四、关于体例与语言 自司马迁著史记,创纪传体

15、,为历代修史所继承,直至清史稿,都无例外地沿用纪传体。可见,纪传体己成为我国传统修史体例。我们今天修清史,基本沿袭传统的纪传体。 纪传是修史的体例,而传记是其中组成部分,它又是何体例?传记者,记人之一生行状,记其言,叙其行。用 现代 人的话说,就是写人的,记述人的实践活动,并作出评价。古今传记同义,本质无别。差别亦不过评价标准、观念不同而已。文字之差,也是显著差别之一。古人直到民初修清史稿,文字皆采文言,而今修史、著史,通用当代白话即通俗语体。采用何种语言文体,亦是体例所规定。 传记写人,典志记事各项制度之沿袭与革废。故司马迁之史记,其笔下人物,各个鲜活,各有个性,各具形象,呼之欲出。在司马迁的观念中,写传记人物,一方面敷陈人物的行状,一方面描绘出内在心态与外在形象,使已故去多少年的人物重新还原,复现于人生的舞台,重新演绎着他的生活故事。这就是司马迁写人物的千古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后世写传记已树立了范例,以其实践明示写传记的指导观念、采用的体例、写作 方法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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